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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完善途径

    时间:2021-01-30 00:08:03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摘要】:我国的基础群众自治制度是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备要素,是基层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的方式,优势在于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以及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但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错位以及管理基础不够规范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途径在于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相关法律体系,优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管理基础,以及明确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角色和职责。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民主政治;村民委员会

    引言: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基层群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的政策,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式、方法、程序的总和。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写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体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基层群众自治的高度重视。这一意义重大的舉措将加快我国民主化的进程,推动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一、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新中国成立初期基层民主自治体系逐步形成。民主自治体系主要包括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三部分[1],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

    (一)村民自制制度的建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开始推广家庭承包责任制,广大的农民获得了生产经营自主权。为了获得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来保障这种经济上的自主权利,广西罗城、宜山两县的农村村民自发地建立了一种全新的组织——村民委员会。到1982年12月,村民委员会得到普遍推广,并被写进宪法。从此,村民委员会确立了其法律地位,并成为我国农村基层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二)村民自制制度的发展

    1987年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具体、全面地规定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能、产生方式、组织机构以及村民会议的形式和组织形式。1998年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民会议、选举程序以及村务公开等进行了完善。2010年10月在总结二十多年来村民自治经验的基础上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二、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四项民主政治之一,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保障,符合中国基本国情,合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有利于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十七大报告将民主层面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国家层面的制度有机结合,形成了结构更加完整、内容更为多样、功能更为全面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最为广泛的实践形式,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能力,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群众基础。一是把基层直接民主和代表制民主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自己选出他们的代表组成地方各级人大以及全国人大,直接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基层群众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奠定群众基础。

    (二)有利于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

    小康社会的发展是全方面的,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政治保障。所以,只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利益,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才能将所有的力量都集中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的最终目标是让基层民主惠及万千百姓,使人人都有权,家家都小康。

    三、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面临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建设取得了不少成就,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尚有一些不尽如人意之处。只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错位

    基层群众自治是指基层群众在各自的领域内依法直接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2]。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乡(镇)政权机关将村民委员会视为自己的派出机构,将很多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交给村民委员会办理。这样,不仅加重了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负担,阻碍了村民直接行使我国宪法规定的民主权利。

    (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管理基础不够规范

    首先,部分村民委员会把民主建设的重点放在换届选举上,而放松甚至忽视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再次,自治组织经济状况较差,很多自治组织经费欠缺,办公、通信条件落后,上级部门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实不够到位。最后,某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四、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完善途径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任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基层民主建设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必须采取积极地应对措施完善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

    (一)健全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相关法律体系

    依法自治是保证基层群众行使自治权利的基本要求,要使基层工作顺利开展,就必须加快法律体系的完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层民主权利的正常行使。

    1.及时修改农村基层自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在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的今天,沿用旧法解决新阶段的问题有所不妥,甚至会阻碍基层民主化的进程。因此,需要及时修改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不和谐的法律法规条文以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

    2.完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面向农村基层群众,主要关注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在今后的法律完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民意,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为立法工作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

    (二)优化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管理基础

    1.加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在换届选举过程中,严格依法进行,有序、公开地选举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加大对破坏选举行为的打击力度。

    2.增加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活动经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是政府职能在农村基层的进一步延伸。所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财政拨款,给予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适当的办公补贴、社会福利,加强和改善农村基层的交通、通讯设施。

    3.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素质。在干部选拔时要严格、谨慎,着重考察干部的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提高农村基层任职的大学生待遇,吸引更多的优质青年扎根基层,逐步实现基层干部年轻化、素质化。建立健全人事应用机制,对相关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不定期的考核。设置工作监督部门,端正干部的工作态度,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

    (三)明确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角色和职责

    厘清乡镇政府职能和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明确分工、区分职责。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是非国家性质的、非政权型的自治,它是一种社会的自治。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办理本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社会治安,调节民间纠纷,并且向人民政府反应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结语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极好的体现了社会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创举。几十年的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使得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独立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解决了我国广大农村基层的民主发展问题,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序发展,成为促进社会进步的巨大力量。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已经基本在农村基层形成,实现了农村基层地区的社会稳定,带动了农村基层地区的整体进步。虽然该机制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在总体上,它的设立是顺应时代潮流、符合党心民心的。

    参考文献:

    [1]王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进展[J],前线,2012年10月15日.

    [2]范海龙.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现状及其整改措施[J],黄冈师范学院学报,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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