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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20 最新

    时间:2020-10-13 08:42:44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篇 最新

      一、责任范围

      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第一责任。

      二、责任内容

      科室(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所在科室(单位)不发生违法违纪情况。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及我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科室(单位)工作计划,与各项业务工作一起考核。

      2.负责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廉政教育。坚持对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政警示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强党员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积极参加机关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增强廉政勤政意识。

      3.抓好本科室(单位)人员的廉洁自律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及局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和制度,突出抓好“五个重点”: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行为;严禁参与赌博行为;严禁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或其它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

      4.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我局有关人、财、物管理的规章制度,通过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提倡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5.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履行好监督职责。优化机关科室(单位)工作服务环境,认真开展治庸问责工作,加强对本科室(单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三、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1.责任考核。(1)科室负责人,每半年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科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每年年底将自己一年来履行《责任书》的情况和科室(单位)的廉政情况纳入总结报告。(2)局党组要切实加强对科室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3)对考核中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违纪问题的,年度内科室不得被评为先进科室;个人不得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

      2.责任追究。对以下方面出现的问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1)在本职责范围内出现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而责任人不制止、不纠正整改的。(2)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3)在责任人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致使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4)因工作失误造成社会不稳定或群体上访的。

      本责任书一式叁份,签字双方和办公室各执一份。

      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篇·2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列次全会、上饶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弋阳县纪委十六届 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人社局局党委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弋阳县人社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

      一、责任内容

      (一)局党委对文体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局党委书记、局长对人社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委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局党委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局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专题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针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责任意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和国家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及时传达上级反腐倡廉的文件和指示,深入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

      3.抓好人社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的落实。对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4.履行监督职责,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和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在检查、考核、总结、述职、汇报中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专项内容。

      (五)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针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2.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党委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定期检查,督促各股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任务。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股室工作汇报。

      3.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做到公平执审,文明执法,坚决禁止干部以权谋私,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对股室的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责任和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责任考核

      (一)局党委负责领导、组织对本系统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考核、干部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应组织专门考核。

      (二)对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全面考核每年进行一至二次。结合领导班子考察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等工作进行。采取全面考核结果与平时专项工作的检查相结合,综合全局的考核(检查)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责任追究

      对本单位或分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重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甚至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责任追究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四、本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领导的更换而改变,责任领导如有变动,接任者继续履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人社局党委办公室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存一份。

      人社局党委书记(签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

      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篇·3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所应承担的责任,确保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市纪委有关要求,局长、支部书记***同志为********局党风廉政建设总负责人,与局全体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如下:

      (一)按照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研究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措施。

      (二)将廉政建设纳入个人工作日程,制定个人工作计划,认真落实。

      (三)严禁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杜绝借婚丧事宜敛取财物。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禁止谋取私利。

      (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挪用、侵占或变相侵占公-款。

      (六)勤俭节约,不准公-款吃喝,严禁铺张浪费。

     局长、支部书记签字:

      党 员 干 部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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