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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社区居委会面临的问题以及对策

    时间:2021-01-30 06:01:0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摘 要:现阶段,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发展并不乐观,本文将从社区居委会面临的问题出发,提出了强化社区居委会管理和发展的相应对策,充分挖掘和发挥社区居委会的职能,健全相关组织,旨在促进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机制共同发展,切实为居民生活服好务。

    关键词:社区 居委会 物业管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一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整个城市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影响力。但是,随着社会变迁的速度日益加快,社区居委会发挥着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导致社区居委会面临着一系列问题。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探讨社区居委会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一、新形势下社区委会面临的问题分析

    1.社区居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社区居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不足,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社区居委会没有把握好自身工作的性质,存在着“超权限、超职能”的工作。社区居委会是作为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存在的,工作人员水平参层不齐,但是,现阶段居委会主要从事包括计生调查、社区治安、社区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等相关工作,大大超出了他们职能工作范围。因为这些工作属于政府行政工作,带有政府行政行为,要具备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才可以。再者,这些工作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居委会很难完成。二是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和考评制度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现阶段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及其他居委会委员基本上都是由有关职能部门选举,其“工作岗位、工作项目和工作标准”也是由职能部门规定和提出,弱化了社区居委会的作用。三是社区居委会角色定位存在着错误,导致社区居委会负承担着较大的责任。社区居委会是群众自制组织,缺乏健全的“自治”制度,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过多,社区居委会承担上级指派的任务过重,而居委会实质上权利小、事情多,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却很大。

    2.社区居委会参与事务管理不足。其一,社区居委会的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愿不强。主要是居民缺乏一定的积极性和热情,大大降低了社区居委会事务的居民参与率。而且社区居委会缺乏着民主上的参与,大部分居民参与居民建设并非发自内心接受和参与,基本上都是在社区居委会的动员下,制定一定的任务性。其二,社区居委会居民的参与结构严重失衡。现阶段,活跃在社区居委会的参与群体主要包括三类:一是老年人群体,退休后在家无事可做,旨在通过社区平台参与,发挥余热,排除孤寂;二是中小学生群体,对一切事物都充满爱心和热情,旨在实践学习;三是低保户群体,定期领取低保,根本体现不了低保户群体对社区活动的参与。社区居委会需要能力强、技术高的中青年人群体加入进来,为社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服务、作出贡献。其三,居民参与社区居委会建设与管理的层次整体偏低。社区居委会管理,要求居民民主自愿参与,但是目前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效果十分不理想,社区参与大多停留在服从和执行任务层面上,无法根据民主的真实意愿做出有价值的社区管理决策,民主参与社区居委会管理和监督等甚是缺乏。

    3.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关系有待加强。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处理一些工作事物方面存在着交叉,也导致其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首先,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形成了多头管理的趋势,关系处理矛盾突出。主要是部分社区居委会不支持、不配合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而部分物业公司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一切事物处于不理睬、不管理的态度,“多头管理”现象严重,社区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发挥作用不足。其二,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能交叉,增大了社区居委会管理难度。因为一般来说,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既是物业公司的“业主”,也是社区的“居民”,常常存在着职能交叉的现象,导致工作职责划分不清。其三,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制约,对彼此都不理解、不信任,增大了社区管理与建设的难度。

    二、推进社区居委会建设和发展的对策分析

    1.规范和完善社区居委会制度。应把握好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规范和完善社区居委会制度。其一,从相关法律法规出发规范政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因地制宜,根据社区管理与建设现状确定好居委会的工作职能范围,明确政府授权事务范围、限度,切实采取措施增强社区居委会工作方式、方法的可行性,促使政府从人力、物力等方面对社区居委会给予支持。其二,积极更新社区管理观念,立足于实际改善社区居委会考评制度。减少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任务型方式,充分挖掘和发挥市场的作用,动员居民积极参与会议,采用市场化的手段做好中介机构与社区管理之间的各项衔接工作。其三,确保社区居委会职能正确定位。应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居委会承担的责任,理顺社区居委会和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让居民发挥作用形成独立的自治组织,真正贯彻执行社区居委会各项规定,依法行政、为居民服务。

    2.提升居民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率。应鼓励和动员更多的居民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其一,强化社区居委会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愿。发挥好居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作用,引导居民积极转变观念,减少或消除居民对社区管理的冷漠感,促使更多的居民主动、自愿参与到社区居委会的建设和管理中,从而创造積极的社区居委会事务参与氛围,提高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与建设的责任感。其二,平衡社区居委会参与结构。应带动更多有能力、有专业知识的青年人与其他服务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到社区管理中,以居民的真实需要纽带,形成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的良性互动,消除居民对社区的陌生感,进一步增强社区内所有居民对社区居委会的认同感。其三,明确界定社区居委会的职能范围,提高社区管理与建设的参与层次。应弱化政府行政部门对社区居委会管理的干预,培养和提高社区居委会自身的能力,创新以居民需求为基础的工作模式,大大提高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让居民自治,平衡和提供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层次。

    3.处理好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其一,应协调好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互相监督、共同发挥作用。应避免多头管理方式,明确界定居委会和业委会的职能范围,确保社区业主委员自治管理的基础上,发挥好居民委员会的协调作用,引导居委会和业委会积极进行沟通、共同为社区服好务。其二,应协调好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应就社区管理及时与居委会沟通,以维护社区治安、促进社区发展为导向, 促使物业公司与居委会共同参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一旦发生工作矛盾应相互谅解、相互协作,共创和谐文明社区。其三,协调好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以平等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的这种新型民事合同关系,订立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好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等内容。

    三、结语

    新形势下社区城居委会面临着一些问题,社区居委会职能作用发挥不足,社区居委会参与事务管理不足,并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关系有待加强等。因此,应规范和完善社区居委会制度,提升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与社区建设的概率,并处理好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之间的关系,才能全面推进社区居委会管理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丽;黄维民.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B].西北大学,2013.

    [2]王军;王林平.城市社区主体互动困境研究[B].哈尔滨工程大学,2010.

    [3]王健;郑逸芳.深圳市南山社区管理问题研究[B].福建农林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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