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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职业道德课程教案——警察道德基本原则

    时间:2021-01-11 08:21:07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警察职业道德》课程教案(第四章)

    本章教学设计及授课内容概要:

    教学设计:本章教学内容分为三部分:一、警察道德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地位;二、警察

    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要求;三、确立警察道德基本原则的依据。共用两课时讲授。

    授课教案:

    第四章

    

    警察道德基本原则

    道德基本原则是构成任何一种的道德规范体系都不可缺少的要素, 一般而言, 每一个的

    道德规范体系, 都有自己的结构层次, 该结构层次可以概括为: 一个道德基本原则或多个道

    德原则,几个道德规范, 若干道德范畴, 以及某些重大社会生活领域内的特殊道德要求,例

    如公共生活领域、 职业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的道德要求。 在整个道德体系中, 道德原则

    居于主导地位, 是道德体系的核心, 具有广泛的指导性和约束力, 是整个道德规范体系的精

    髓,是不同道德类型的最根本、 最显著的标志。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作为一类道德规范

    体系, 同样也有自己的基本原则。今天, 我们共同来探讨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在

    这一讲里, 我们分三个大问题来看。 第一个问题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地

    位;第二个问题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其要求; 第三个问题是确立人民警察

    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依据。

    一、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含义及其在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地位

    1、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含义: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人民警察在履行职

    责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根本准则和总体要求, 是调整人民警察内外道德关系的最根本的出

    发点和指导思想。

    2、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在其规范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

    总概括和总规定。

    如同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示意图一样: 一个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几个警察职业道德

    规范,若干警察职业道德范畴、 一些特殊领域的职业道德要求。 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中的各个组成部分既相联系又有区别,有着密切的关系。

    第一 , 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都是对待和处理人民警察职业活动中各种道德关系的行为准

    则,共同构成选择和评价人民警察行为善恶的标准, 是构成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不可缺少的因素。

    第二,其区别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

    系的核心, 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总概括和总规定, 是从根本上、 整体上提出的人

    民警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遵循的总体要求,比较抽象。例如, 集体主义原则, 它的

    要求就比较笼统,集体主义就是所谓的“舍小家、为大家” ,这就具体化了。只有具体

    到实际之中,才便于理解、认知。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范畴就是较为具体的道德

    原则,是从道德基本原则中派生出来的, 并受其指导。

     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

    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派生出来的, 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展开、 补充

    和具体化, 是较为具体的道德基本原则。 从三者的关系, 我们可以概括出人民警察职业

    道德基本原则的特征。 其特征, 也就是其区别于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其他部分, 诸

    如具体道德规范、道德范畴的不同之处。

    3、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特征:无条件性、概括性、相对稳定性和一贯性。这就是

    说这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区别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范畴的一个重要特

    点。作为基本的道德原则, 作为整个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

    作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

    的总概括和总规定, 相比较而言,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对人民警察的道德行为的

    要求是普遍的, 绝对的、 不会轻易发生变化,

    是警察应当无条件遵循的行为准则,

    也是

    区别不同道德类型的重要标志。

    而具体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和范畴,

    是人民警察在

    某一具体环境下、面对某一具体问题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它们往往会随着社会环境、

    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调整, 人民警察有时会遇到面临同一道德体系内具体规范之间的

    冲突时, 如抓捕逃犯和营救战友发生了矛盾,

    如在抓捕逃犯时, 逃犯与战友在较量中均

    坠入河中, 两人均有生命危险,

    道德两难,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不违背人民警察职业

    道德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适当变通,

    侧重点不同。

     但是不论你如何变通,

    必须在遵循基本

    道德原则的情况下变通, 绝不可以违背总规范。

      这一点, 我们从集体主义原则来看比较

    明显。一般说来,经济基础、阶级关系不发生根本性的变革,道德原则是不变的。社会

    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而资产阶级根本的道德原则是个人主义。

    我们国家自建国以来, 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

    人们的具体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也是

    不断调整的。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集体主义原则,则一直未变。

    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其要求

    1、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的含义: 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

    每一个方面, 每一个环节都要真正体现人民的愿

    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

    第一、 执法为民回答了“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力从哪儿来”

    这一执法权力的属性问题。按照我

    国《宪法》 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警察手里的执法权是人民

    赋予的,是公权力, 是民权力, 决不是私权力。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

    人的关系。

     何谓公仆?公仆的表义就是大众的仆人,

    是为公众服务的人, 它的喻义则指

    各级领导干部。《府南河碑记》 中有一段:“何谓公仆?应与父母官相反,

    乃公民之肖子,

    敬公民如父母,为公民办公益,替公民治公害。

    ” 遗憾的是,在现实中,由于主人要让

    其仆人为其办公益, 治公害,就要赋予仆人一些权力,这样,

    公仆往往是以管理者的身

    份出现的, 不过,很多人又把管理者异化为管人者,管谁的?管理主人的,

    公仆便以管

    人者自居。

     本来的主人, 变成了被管理者。

      管人者便把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变成自己的私

    权力,变成自己的特权,利用手中的“权力”伤害人民群众的感情,执法治民、执法欺

    民、执法刮民、执法扰民、执法愚民等等现象时有发生。典型的案例是

    2000 年发生的

    震惊全国的 “霸州枪击案” 。

     当然,我们大部分民警仍保持优良的品格,

    拥有优秀的人

    格魅力和警察内涵, 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衣食父母,

    他们视群众为自己的亲人,

    以血浓

    于水的感情“执法为民” ,真正当好人民的公仆。

    第二、执法为民回答了人民警察相信谁、依

    * 谁、为了谁这一执法的目的和价值取向问题。

    相信群众、依 *群众、为了群众,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

    路线。人民警察来源于人民, 我们的衣食住行都是人民赋予的,

    人民警察与人民的关系

    是鱼水关系,人民群众的支持是立警之本,执法之基、力量之源。

    人民警察的存在和发

    展、壮大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警力有限,民力无限,警察在明处,犯罪分

    子在暗处,单纯 *自己的力量很难有效的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警察要借助百姓的千双万双慧眼识破罪犯。大家看看,每个重大案件的告破,是不是都有赖于人民,

    有的是线人的支持与配合。成功的案例:河北石家庄“ 3.16”特大爆炸案和马加爵案的及时破案。

    现实中,基层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鱼水关系”在许多人那里已异化成“油水关系” ,一些群众不愿意向我们反映情况, 提供线索, 更谈不上自已参与维护社会治安; 而民警是被任务压着去办案、去处理治安问题, 破案更多地是想着利用高科技、上手段,而不愿深

    入群众中调查取证。

     “相信谁、依 * 谁、为了谁” 这个重大问题在一些干部和民警头脑中非常模糊。

     由此可见,当前对于公安机关来说,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已是刻不容缓的头等大事。

    第三、 执法为民回答了“人民警察 * 什么执法” 这一执法依据问题。 第 20 次全国公安会议已

    经明确,人民警察的基本活动是执法活动。人民警察 * 什么执法?是 *长官意志还是 * 法

    律?对于这个问题, 虽然在理论上没有任何争议, 但是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 “黑头不如

    红头,红头不如白头,白头不如口头”的现象还是有的。要纠正这些现象,就必须强调

    执法,而不是执行长官意志。这不仅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对人民警察的起码要求。

    在我国, 法律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中体现, 因此坚持执法为民, 就必须在执法活

    动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与具体要求:

    1)坚持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

    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执法活动中充分体现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制的本质。

    2)坚持执法为民的具体要求是:

    第一、 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实现执法观念的转变。

    执法为民是人民警察执法思想的核心。坚

    持执法为民, 最基本的要求是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公安工作的根本出

    发点和落脚点。

     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执法思想的核心,

    每位基层民警都要进一步提高对

    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重要性的认识,在公安工作中,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我们在执法观念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主要有: 重管理轻服

    务的观念、 重指示轻法律的观念、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

    这些观念,严重影响了执法活

    动的客观、公正性。这些年,公安队伍发生的一些问题,主要发生在执法工作上,人民

    群众对公安队伍意见最大的、

    反映最强烈的, 也大多是执法问题。

      而执法工作出现的问

    题,根源于一些民警法治意识、

    宗旨意识淡薄。要解决这些问题,

    最根本的就是端正执

    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也是行动得以正确实施的基础。没有先进

    的思想作指导, 就不可能有工作的创新。

      我们新一代的人民警察必须以与时俱进的精神

    审视自己, 以励精图治的精神完善和发展自己,

    在执法观念上进行一场革命,

    旗帜鲜明

    地反对特权思想, 彻底抛弃那些不合时宜、 模糊甚至错误的执法观念, 切实解决一些公

    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思想观念上“为谁执法,给谁服务,替谁撑腰”

    的方向问题以及如何

    执法的方法问题。

    第二、坚持执法为民,必须解决好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执法为民

    说到底是个感情问题,

    真正做到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

    切实尊重和保障他

    们的合法权益,执法为民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感情是一种思想,是指导行为的动力。

    应该说, 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扰民、

    害民事件都是因缺少对人民群众感情而造

    成的。我们绝不能把执法为民仅仅当作一句口号和一般要求,

    叫一声、 喊一阵就没有了

    下文。“为政之道在于安民,安民之要在于察其疾苦。

    ”坚持执法为民,要夯实与人民群

    众的感情基础, 在感情上贴近群众,

    在思想上尊重群众,

    在行动上深入群众,把群众的

    呼声作为第一信号,

    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

    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

    把群众

    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

    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

     坚持执法为民,

    必须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化作我们的灵魂,

    融入到我们的血液, 体现到每一个民警的具体

    行动中, 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管理,

    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

    在执

    法中不忘服务,通过服务全面提升执法形象。

    在执法中要强化“人权”意识,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在依法履行职责中,增进同人民

    群众的感情。避免职业冷漠。典型案例,

    吸毒女三岁女孩活活饿死事件。如果我们对生

    命敬畏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而公安一级英模邱娥国和我校

    03 年毕业生高强立

    足社区,心怀百姓的事迹,则是我们学习的榜样。邱娥国的“五心”

    : “工作有个责任

    心,为民服务有真心,处理问题有公心,金钱面前不动心,百姓平安记在心。

    第三、 坚持执法为民,一定要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办事。

    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

    经历

    了一个发展过程。过去是只重政策、

    不重法律,其后逐步重视依法办事,但一般是注重

    实体法,而忽略程序法。

      有些警察把程序看作是走过场的手续而已,无关紧要,往往为

    图省事而不按法定程序办事。

    从行政诉讼中国家机关败诉的情况来看,

    有违反实体法的

    现象,没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主观随意地作出处罚决定,

    但忽视和违背程序法的居多,

    许多案件因明显不合法定程序而被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一点美国著名的辛普什杀妻案。

    第四、 坚持执法为民,一定要讲究文明执法。

    在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形势下,一定要全面理

    解执法行为的服务性、

    亲和性与严肃性、 强制性的辩证关系, 坚决纠正执法中的粗暴和

    越轨行为,特别是所谓“暴力执法”

    。在执法中务必讲究文明礼貌、人文关怀,把以理

    服人、 以情感人、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而实现执法为民的目的,

    力求便民利民而不扰

    民害民。法律本来是服务于人民,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因此,它应该便民利民,更好地

    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但在某种情况下,也可能出现变形,不是便民、利民,而是

    扰民、害民。案例“陕西夫妻看黄碟案”

    。我国《宪法》第

    39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是对公民的住宅不受

    非法侵犯的最高法律保障。

      公民住宅作为私人生活的权利空间,

    不属公共场所, 它是不

    可随意侵入的公民权利领地。

    因此, 对公民住宅权的充分保护,

    一直是社会关注的公众

    话题, 从立法的角度给予保护。

    这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但是,

    警察执法有其法定权

    利和法定义务, 警察依法对公民的住宅行使搜查权,

    也是人民警察的法定权利,

    是否要

    对警察夜间搜查民宅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禁止,

    作为立法机关应慎重行事,

    这也值得引起

    社会公众的关注和商榷。

    第五、 坚持执法为民,必须积极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

    要严格依法行政,改进管

    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机制。

    第六、坚持执法为民,必须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三、确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依据

    要确定一项职业道德要求是不是职业道德基本原则, 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是能否调节

    最主要的职业道德关系; 二是能否成为整个职业道德规范体系的指导原则; 三是能否区别于其他的职业道德规范体系。

     “执法为民”符合作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三个条件。

    第一,从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所调节的警察职业道德关系看,

    

    “执法为民”调节的是人民

    警察最主要的职业道德关系。

    第二,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在整个规范体系中的地位来看,

    

    “执法为民”贯穿了整

    个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成为指导性的准则。

    第三,从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的关系看, “执法为民”是区别于其他职业道德

    的显著标志。

    具体说,确立人们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依据是:

    1、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是确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基本依据。人民警察职业道

    德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最终目的就是使人民警察树立全心全意为

    人民服务的思想,把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因此,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应该而且必须把社会主义道德基本原则作为基本依据。

    2、人民警察所担负的职能是确立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具体依据。警察职能是政治

    统治的职能和社会管理的职能。

     社会管理的职能又包括公共秩序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具有人性化、公益性、 服务性的特点。

     人民警察的职能从根本上规定了人民警察的

    本质特点和工作特点。

     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只有以此作为依据, 才能有别与其他部门,体现出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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