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时间:2022-04-29 08:59:1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2022年四川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四川省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党建为引领,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统计监督意见》)为重点,持续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为精准有效服务四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建引领
(一)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统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党建引领法治”主题活动,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以规范支部建设为核心,以“五好支部”创建为抓手,严格落实党支部建设各项制度,拓展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新内容、新形式和新方法,创先争优。
(三)加强作风建设。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继续通过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统计监督意见》和《意见》《办法》《规定》,深刻认识统计数据造假的严重危害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生态。持续改进法治监督工作作风,认真执行依法治省依法行政的各项制度,做到公正执法、文明监督。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服务基层、服务专业。
二、落实决策部署,深化统计监督
(四)扎实抓好《统计监督意见》的贯彻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出台四川《统计监督意见》贯彻落实方案,制定统计部门落实《统计监督意见》配套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稳妥有序做好省级统计督察工作。巩固深化国家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办好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重点培训项目---《推动依法治统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专题研讨班。将《统计法》纳入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健全督察整改落实体制机制,为迎接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做好准备。探索开展常规督察,适时开展专项督察,推动统计督察与政府督查、巡视巡察相结合,鼓励市级统计督察试点。
(六)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压紧压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建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推动建立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防惩统计造假工作制度,在统计督察中予以重点关注。
(七)增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作合力。持续深化部门联动、专业联动和市(州)联动,推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监督事项会商研判、信息互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优势互补、一体推进的监督合力。
三、加大检查力度,彰显执法效能
(八)统筹抓好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安排,统筹谋划2022年度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分片督导机制,督促各级统计机构认真推进落实,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执法报表,高质高效完成规定任务。
(九)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保持防惩统计造假高压态势,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认真做好国家统计局转交线索和自主受理线索处置工作,加大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失信认定和案件通报,切实推动责任追究及时到位。
(十)深化运用常态化监督手段。坚持以防为先、关口前移,全面推行统计违法风险提示和统计工作“两书一函”制度,广泛运用跟踪研判、预警提醒、约谈教育等方式,加强数据风险管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提高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十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对照上位文件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四川统计执法检查规范,探索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违纪违法责任倒查等制度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程序合法、标准统一、过程规范、结果公正、文明执法;研究推动执法信息电子化管理,促进相关数据的高效归集与应用,着力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十二)持续提升执法监督队伍能力。坚持在执法实践中培养和锻炼队伍,发挥专职优势,注重专业参与,做好梯次培养,消除执法空白,学践结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快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不断增强执法干部应对风险考验的能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统计执法监督队伍。
四、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普法效果
(十三)执行普法规划。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提高领导干部尊法意识、培养调查对象守法自觉、树立统计人员法治思维为目的,认真执行“八五”统计普法规划,明确2022年的主题活动是开展全省统计法治征文大赛,细化年度普法计划,分层分类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配合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纪念《宪法》颁布40周年、国家统计局建立7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8”统计法宣传日和统计开放日活动,让统计法走向社会,走向人民群众。
(十四)创新宣传方式。以宣传《统计监督意见》为重点,做好统计法治宣传资料,特别是领导干部统计法律应知应会材料编写工作。创新普法形式,抓好统计普法宣传作品制作与探索,提高统计法治宣传创新能力。
(十五)开展全员培训。借助在线教育平台,开展网络考试、知识竞赛,组织全省统计系统干部线上学习统计法知识。视疫情情况,择机组织举办全省统计普法骨干业务培训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
(十六)落实普法责任。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完善工作,开展普法效果评估工作。认真执行“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制度,做好统计行政处罚案例编写工作。适时开展统计普法督导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统计普法走深走实。
五、规范统计行为,推进依法行政
(十七)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立法调研,为我省修订地方统计法规和民间统计管理条例的实施做好前期准备。认真开展依申请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舆情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重大决策、代理诉讼、法律培训等涉法事务作用。配合国家做好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以多种形式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和案卷制作。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
(十八)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动态调整行政权力目录和责任清单,优化一体化政务平台服务事项。继续贯彻落实省政府“一网通办”各项改革任务,提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质效,持续优化“放管服”,完成政务服务各项任务,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
(十九)完善统计信用建设。加强统计领域“红名单”品牌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标准、方式和程序,加强对统计诚信示范企业的褒扬和激励,引导诚信统计风尚。完善信用建设制度,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在双随机抽查中使用信用产品。
(二十)健全统计失信惩戒机制。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完善统计失信约束机制,按照规定标准、程序、方式认定失信企业、公示相关信息,切实发挥信用惩戒的震慑作用;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和统计失信企业信息的推送公示,利用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及应用等;督促失信企业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指导规范开展信用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