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想汇报
  • 入党申请书
  • 教学设计
  • 党史学习
  • 不忘初心
  • 整改报告
  • 评语
  • 口号
  • 规章制度
  • 工作汇报
  • 调查报告
  • 学习强国答案
  • 振兴乡镇
  • 疫情防控
  • 工作要点
  • 治国理政学习
  • 十九届五中全会
  • 教育整顿
  • 建党100周年
  • 草案
  • 说明文档
  • 当前位置: 工作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工作要点 > 正文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时间:2022-04-24 09:10:33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市专项整治“三年大灶”收官之年。全系统要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全面向好的基调,强化责任落实、督导检查,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防范化解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推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1. 加强理论学习,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基层党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6月底前,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各级领导干部安全发展思想基础。(机关党委、局办公室、污防处牵头,江北新区分局、各派出局、各直属单位落实,以下工作均需各版块落实,不再列出)

    2. 加强组织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安全生产培训,邀请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对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培训,重点讲授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要点,精准提高全市执法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发现隐患的执法技能。(污防处、执法局、宣教中心牵头)

    3. 加强宣传教育,树牢安全生产理念。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生态环境安全与生产安全工作的宣传,普及生态环境安全知识,提升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问题隐患曝光力度,用好“明察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生态环境领域全覆盖。宣教中心、污防处牵头

    二、积极防范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风险

    4. 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升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指引,做好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对极端突发情况下疫情防控和环境安全防范。(局办公室、污防处、水处牵头)

    5. 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落实南京市《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按时序进度高质量完成2022年工作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牵头做好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力度,从严打击非法转运、倾倒、填埋、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污防处、执法局牵头加强组织协调,深入开展涉危废企业和关闭退出化工企业排查,建立完善环境隐患问题和安全隐患线索两类清单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推动问题逐条逐项整改闭环,确保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危废处置企业危化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等行动取得实效。到2022年底,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污防处、执法局牵头)

    6. 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区(园区)对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满三年的重点风险企业,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与“八查八改”工作。9月底前完成2021年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与“八查八改”市级核查。(监测执法处牵头开展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热氧化器(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专项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到位。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或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环境治理设施安全风险排查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环境治理设施设备相关手续。(市执法局牵头配合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粉尘企业专项治理,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粉尘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监管责任制度,提高粉尘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大气处、市执法局牵头

    7. 扎实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安全风险集中治理。统筹推进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处置的安全生产与生态环境等部门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运行,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重点整治化工园(集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污防处、市执法局牵头)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单位)和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严格落实“五必查”措施。(市执法局牵头)

    8. 推进尾矿库和矿区污染治理。开展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情况“回头看”,督促相关企业强化渗滤液和废水收集处理。加强尾水排放及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控,完善企业自查自测和生态环境部门检查监测“双控机制”。聚焦重有色金属、石煤、硫铁矿等矿区,以及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矿区历史遗留废物,督促企业按时序完成整改任务。(污防处、土壤处牵头)

    9. 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防控。持续组织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按照《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2020-2022)》,确保按时序进度完成2022年工作任务。(辐射处、市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提升核与辐射移动执法规范化水平,做好废旧放射源季度排查,严防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市执法局牵头

    三、压实压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11. 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市安委办职责清单,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认真履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报告制度。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部门年度述职的内容。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重大问题,确保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责任落实到位。人事处、污防处牵头)

    12.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单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完善南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体系。污防处牵头督促全市危废处置企业在第一季度完成安全风险定期报告,年底前实现全覆盖。(污防处牵头)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推动风险报告规定的常态化落实。(市执法局牵头)

    13. 严格落实内部安全防控措施。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单位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加强车辆检查管理,确保行车安全。督促相关单位规范实验室危化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电梯等设备的安全管控,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保障南京市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大楼建设的安全生产。(办公室、财科处牵头)

    14. 认真做好监督执纪和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以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配合市纪委监委,严格依纪依规开展责任追究。(机关党委牵头)积极配合上级安全生产督导、巡查等工作,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污防处牵头)

    四、加强环境管理综合水平

    15. 压紧压实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科学评价建设项目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等相关信息,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审批处、污防处牵头加强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在项目审批环节建议建设单位开展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论证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对涉及危险工艺技术的项目,及时征求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意见。督促企业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热氧化器(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评估。(审批处牵头)

    16. 全面提升环评技术服务水平。采取盲审、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环评技术单位的管理要求,督促环评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编制人员业务水平。实施环评技术单位诚信管理,对严重失信违法的,进行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审批处牵头

    17. 全面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巩固深化移动执法系统及执法记录仪建设使用,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执法计划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加大“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力度,对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市执法局牵头

    18. 加强企业环保信用管理。严格执行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将环境违法失信行为纳入环保信用动态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综合处牵头

    19. 努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以建设更高水平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目标,在2021生态环境领域示范创建工作基础上,继续坚持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协同推进,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系统提升源头治理、风险防控、依法治理、应急救援等能力,构建与现代化相适应的环境安全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创成首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目标。(污防处牵头)

    五、着力提升保障水平

    20. 加强危废监管信息化支撑。按照省厅部署要求,推进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建设,全面推行二维码电子标签,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整合各职能部门固体废物数据信息,完善南京市智慧环保云平台固废模块,探索建立“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模式。(污防处牵头,信息处配合

    21. 强化工作考核,推进部门联动。将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纳入考核内容,按季度明确考核目标,组织开展考核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推动业务融合。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定期开展联动会商调度,完善源头审批、危险废物监管、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合执法、联合会商、信息共享等联动机制,强化推动危废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污防处牵头,审批处、信息处、市执法局配合)

    22. 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第一时间掌握突发环境事件情况,协调、指导和支援各区(园区)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准确报送信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灾害。积极推动环境应急装备、物资、指挥平台等建设,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拉练和比武,加强物资库、救援队伍和专家团队建设,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组织开展重大火灾事故和救援活动周边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工作。监测执法处牵头

     

    有关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