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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商务厅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21-08-31 08:59:39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四川省商务厅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2021年四川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和改进商务行政执法、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四川商务领域落地落实,为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商务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商务系统党组(中心组)学习、厅长办公会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八五”普法和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准确把握率先取得突破”的历史使命。扎实推进学法制度常态化,不断增强全省商务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厅办公室、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务保障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围绕对外开放、服务业、外经贸等重点领域,完善法治保障制度体系,加大合法性、合规性和公平竞争审查,为商务重大改革、外经贸资金使用、外贸高质量发展等商务中心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紧扣法治建设长远规划,研究制定《四川省商务厅推进法治商务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厅法规处牵头,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依法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加强人身权财产权保护。落实商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持续做好商务领域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重点商贸场所疫情防控,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加强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通报疫情信息,形成良好法治舆论引导。(厅秩序处牵头,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一单列尽”“单外无权,适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动省级商务行政权力依法向市、县下放,加强基层承接能力建设,确保承接事项接得住、办得好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厅审批处牵头,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创新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厅秩序处牵头,各执法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统筹推进商务领域“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继续加强与商务部有关司局的沟通联系,推进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等事项,尽早实现部省平台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落实商务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厅审批处、电商处牵头,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按照要求开展市场准入环节隐性门槛清理排查,打破各类隐性门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实行地方保护、妨碍经营者准入或退出市场、对特定经营者给予奖补等情形的审查。(厅法规处、审批处牵头,各业务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落实《四川省商务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参考文本》,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鼓励开展政务开放日等活动,增进与公民的互动交流。围绕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增强回应群众关切的工作实效。(厅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工作。指导五个试点单位完善细化试点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学习交流,在厅网站建立专栏,加大对外开放法治示范区试点工作宣传力度。(厅法规处牵头负责)

    (十)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对标国际规则起草贸易政策,加强贸易政策措施合规评估,减少贸易摩擦诱因。协助做好中国履行向世贸组织的政策通报工作义务,积极推动我省各级各部门履行入世承诺。(厅法规处牵头,其他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知识产权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商务领域八五普法规划积极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指导涉外商贸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风险防范应对,协助做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加强电子商务、展会等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指导协助商务部做好中欧地理标志互认涉及我省有关工作引导行业商协会做好中华老字号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厅法规处牵头,流通业处、外贸处、贸发处、服贸处、产业处、外经处、电商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十二)加强政务服务协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川渝通办,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推动纳入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的事项的落地落实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要素进行梳理,协同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稳步推进商务领域更多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川渝通办。(厅审批处牵头,其他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进法律服务资源共享。聚焦双城经济圈商务合作,将我厅门户网站开辟的四川疫情应对贸易纠纷法律咨询服务对象扩大至川渝两地所有外经贸企业。同时,重庆市商务委聘请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服务对象也扩大到我省的外经贸企业。(厅法规处牵头负责

    四、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十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商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决策启动有关调研论证、综合分析等。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持续完善外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决策执行和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全面清理和整改不符合决策规定的行为。厅办公室牵头,法规处、决策起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专题报告商务法治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依法接受司法监督,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切实加强审计监督,聚焦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等,持续加大审计力度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法规处、审计处牵头,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良法促善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十六)加强商务领域立法。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征集储备一批商务重点领域立法项目,做好立法项目申报。推动落实省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推进《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修订)》立法进程。法规处牵头,服贸处、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健全行政立法体制机制。落实《四川省商务厅涉法事务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程序,健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机制,严格执行政府立法听取公众意见制度,拓展社会各界有序参与行政立法途径和方式,夯实法规规章制定及实施的民意基础。积极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积极探索省内跨区域协同立法。(法规处牵头,立法起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制发程序。适时修改完善我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并依法报备。(厅法规处牵头,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和改进商务行政执法

    (十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部署推进市县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厅秩序处牵头负责

    (二十)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市场(新车销售市场、二手车市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下同)、拍卖、商业特许经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审批类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对外经济合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秩序处牵头,市建处、流通业处、外贸处、服贸处、外经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不断改进监管方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加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汽车市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对外经济合作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信用较好的企业,降低检查频次;对违法失信、信访投诉较多的企业开展全覆盖重点检查。扎实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汽车市场监管纳入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税务部门共同监管。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以“讲好诚信故事 弘扬诚信文化”为主题的202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营造诚信兴商氛围。(厅秩序处牵头,市建处、外贸处、外经处等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从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资格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严格行政处罚程序,研究推行免罚清单制度。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厅法规处牵头,各行政执法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我厅制定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厅法规处、人事处、机关纪委、各行政执法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二十四)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制定商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举办“八五”普法首期培训班。对全省商务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扬。厅法规处、人事处及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十五)提升重点群体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持续推进办公会会前学法,按照统一要求,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制度。强化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组织开展“法治教育第一课”“晨读宪法”“学宪法 讲宪法”等活动。厅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商职院、商务校及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十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做好宪法宣誓有关工作。结合商务部门职能职责,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网络。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培训、民法典“公开课”和网络知识竞赛。聚焦重点群体,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高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党建引领法治”答题打卡活动。推动“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提档升级,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体法治宣传活动。厅法规处、电商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厅机关其他处室及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十七)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法治工作规划,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推动商务法律“进农村”,持续加强乡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优化大小凉山依法治理工作协调发展,巩固彝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彝区乡村振兴。(厅市建处、有关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十八)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法律七进”,在商务行政管理中加强商务法律法规和涉及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平等保护产权等方面学习宣传。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学习宣传,加大行政处罚、出口管制、国家安全、报废机动车、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推进《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等涉外法治宣传。〔厅法规处、各业务处室、商职院、商务校及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十九)持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通过在张贴宪法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拓展法治文化实体阵地通过厅机关网站、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法治宣传活动,打造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积极参与法治文化作品展、法治微视频大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厅法规处、办公室、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其他有关处室及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八、着力防范化解稳定风险

    (三十)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落实行政调解要求按照我省统一要求,适时修订我厅行政调解实施办法,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法规处牵头,其他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按要求组织庭审旁听和案件研讨,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法规处牵头,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加强对外贸易和产业安全风险防范。健全完善贸易摩擦预警监测与法律服务机制,建设贸易救济工作站,推动形成多主体协同应对工作格局,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案件。促进贸易和产业安全联动,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维护产业安全。探索实施贸易调整援助。(厅法规处牵头,其他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工作推进机制

    (三十三)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推动落实商务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党组书记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头雁效应”,切实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厅机关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健全年度述法考核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围绕加强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等进行述法。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厅机关各处室在书面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时,一并报告推动落实商务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厅人事处、法规处牵头,其余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五)落实法治商务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2月20日前,各处室向厅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向省委、省政府和商务部报告商务厅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并通过厅公众网向社会公开。(厅法规处牵头,其他各处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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