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阅读
  • 散文欣赏
  • 故事大全
  • 随笔
  • 读书笔记
  • 读后感
  • 观后感
  • 课外必读书目
  • 当前位置: 工作范文网 > 阅读 > 读书笔记 > 正文

    浅析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

    时间:2021-01-13 21:05:04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摘 要: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随苏俄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发展并趋于成熟,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世界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关键词: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国家建设

    中图分类号:A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16-0042-02

    1917年11月,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取得成功,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随之进一步发展并趋于成熟,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世界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

    十月革命取得成功后,在革命之中失败的俄国地主资产阶级不甘心就此失败而退出历史舞台,逃到俄国北部的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克伦斯基等人纠集了哥萨克部队,在反动军官克拉斯诺夫的率领下向首都彼得格勒进攻,妄图颠覆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以社会革命党人为首的“救国革命委员会”因不满新生的无产阶级政权的一些举措,在彼得格勒发动士官生叛乱;此外,英、法、美、日等帝国主义国家出于对社会主义革命的仇视加上帝国主义本身贪得无厌的掠夺野心,对新生的俄国政权虎视眈眈,妄图一举吞噬社会主义俄国。列宁指出,苏维埃国家“处于非常不稳固且极其危急的形势之下,迫切需要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坚定不移地推行无产阶级专政是巩固苏维埃政权最根本的举措”。

    一、列宁“一党专政”理念的解读

    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是在俄国当时特殊的国情背景之下提出的,目的是为了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绝不是宣扬“一党专政”。列宁主张的“一党专政”,意图在于阐述布尔什维克是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领导者,领导工人阶级去深刻地根本地改变旧社会。结合当时俄国的历史实际,解读列宁关于“一党专政”思想,至少应该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思考:

    1.俄共(布)领导地位的确立与国内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实践过程之中。十月革命前后,列宁等人曾在俄国历史进程中倡导俄共(布)与其他党派组合形成“多党派联合政府”,共同分掌国家政权,但俄国的历史实践证明,孟什维克以及社会革命党人思想上的摇摆不定,最终致使它们利益倒向资产阶级,意味着他们不可能与俄共(布)一道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

    2.只有俄共(布)才能是代表无产阶级真正利益的先锋队,才能够真正维护俄国广大无产阶级利益,承担起领导俄国无产阶级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伟大胜利的历史使命。列宁在对“一党专政”进行辨析时,强调指出,无产阶级政党俄共(布)的先锋队性质。他指出:“党是阶级的先锋队;它的任务绝不是反映群众的一般水平,而是带领群众前进。”[1]在俄国长期的国内外革命斗争实践中,俄共(布)坚定地选择与广大工人群众一道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进行战斗,最终的历史发展充分证明:“只有共产党真正成为革命阶级的先锋队,吸收了这个阶级的一切优秀代表,集中了经过顽强的革命斗争的教育和锻炼的、完全觉悟的和忠诚的共产主义者,把自己跟本阶级的全部生活密切联系起来,再通过本阶级跟全体被剥削阶级群众密切联系起来,取得这个阶级和这些群众的充分信任——只有这样的党才能在反对资本主义一切势力的最无情最坚决的最后斗争中领导无产阶级”[2]。

    3.列宁所讲的“一党专政”,强调的并不是“专政”,而是强调“一党领导”,即必须坚持俄共(布)对苏俄无产阶级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列宁并不是用“一党专政”来概括苏维埃国家的治理方式,不是强调苏维埃政权对敌对势力的镇压。

    二、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内涵

    1.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目标是“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3]。列宁指出,无产阶级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无产阶级在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建立政权的任务之后,同资产阶级的革命斗争并没有结束,而是转变成一个更加复杂、更加困难、更高形式的斗争阶段,即“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列宁号召全党全国工人群众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全国范围内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俄国经济实力,“造成使资产阶级既不能存在,也不能再产生的条件。”

    2.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组织原则是“坚定不移地实行民主集中制”。1905年,列宁在俄国革命爆发后提出民主集中制原则;1906年,他又在《提交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中指出,“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全党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4];“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在同年召开的四大上第一次载入了党章。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俄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根本组织原则。列宁认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要做到三点: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结合;坚持公开检查和监督相结合。

    3.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作风保障是“反对官僚主义作风”。早在十月革命之前,列宁就曾指出,“人民在拥有特权的官吏面前完全无权,拥有特权的官吏完全不受监督。”[5]列宁认为官僚主义容易产生腐败,导致国家机关工作效率低下,降低社会和经济运行的效率,阻碍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列宁认为,只有加强检查和监督,才能够及时发现那些存有官僚主义观念的官吏,并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处理,从而达到提高国家机关行政效率的目的。

    4.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制度保障是“全方面地加强监督”。十月革命之后,俄国无产阶级已摆脱了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成为掌握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同时必须要看到,无产阶级自身存在着的一些缺点和不足,使其在管理国家的过程之中难免会出现贪污、腐败等不良现象,必须要对作为国家领导者和管理者的无产阶级加强全方位的监督。列宁认为,完善对国家机关管理者的监督,必须要做到三点:首先,要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的监督;其次,要健全国家的监督法律体系,使得全方位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法可依;再次,要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无产阶级源自人民群众,作为国家领导阶级,他们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必须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5.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组织保障是“加强执政党建设”。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文中提出:“没有铁一般的在斗争中锻炼出来的党,没有为本阶级一切正直的人所信赖的党,没有善于考察群众情结和影响群众情绪的党,要顺利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不可能的。”[6]1921年,列宁为党的十大起草《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草案初稿》中提出:“为了在党内和整个苏维埃工作中执行严格的纪律,并取缔一切派别活动以求得到最大程度的统一,代表大会授权中央委员会,在遇到违反纪律、恢复或进行派别活动的情况时,可以采取党内一切处分办法,直到开除出党。”列宁指出,党的危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两大阶级的分歧,可能会引起党的分裂;二是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管理者之后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导致党的腐化;三是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存有较大的分歧,容易导致党的垮台。

    6.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根本保障是“坚持国家权力属于工人群众”。列宁多次指出,“俄国能够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巨大胜利最坚实的后盾是广大工人群众,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工人群众的巨大作用。”[7]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无产阶级源自工人群众,是工人群众的一部分,工人群众是推翻资产阶级政权、建立无产阶级政权以及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最重要的力量,他们无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工人群众意志的执行者,将广大工人群众的意志通过国家行为表达,目的是为了维护广大工人群众的利益。只有坚持国家权力属于工人群众,才能够在推行国家政策时取得工人群众的支持,推动国家政策的贯彻执行,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列宁在领导俄国革命取得成功和指导俄国进行政权建设的过程之中,完整地贯彻了其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并于实践之中不断发展完善,使得列宁的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在实践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从而给予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更科学的理论指导,推动俄国经济社会的不断进步。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理论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同时为世界各社会主义国家取得政权和建设政权提供了更好的理论借鉴,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采取人民民主专政的形式,其实质也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密切了党群关系,提高了布尔什维克在工人群众当中的威信,取得了工人群众对布尔什维克的信任与支持,为国家政策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思想主张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纯洁性,国家机关工作效率得以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工人群众对布尔什维克的信任与支持,激励工人群众以更高的热情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之中,推动了俄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进步。

    参考文献:

    [1]列宁全集:第3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126.

    [2]列宁全集:第3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88.

    [3]列宁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5,770.

    [4]列宁全集:第3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47,166,

    169.

    [5]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79,187.

    [6]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1分册[G].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652.

    [7]苏共决议汇编:第2分册[G].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98,99,188.

    有关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