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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

    时间:2021-01-18 12:08:47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摘要】本文对学位与研究生培养模式、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几个概念进行了界定,然后探讨了中国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最后提出我国当前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关键词】学前教育;专业学位;培养

    一、相关概念界定

    要对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研究就不得不明确以下几个概念:

    1、学位与研究生培养模式

    培养模式指在一定的教育理念的指导下,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采取的方法与手段,培养过程中具有特定的标准样式和运行方式,培养模式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定的风格或特点具有明显的系统性和范型性。简单讲就是为实现一定的培养目标而确立下来成形的教育范本。

    据《教育大词典》释义,“学位是授予个人的终身称号,表明称号获得者曾受教育水平,或已达到的学历水平。”

    由此可知学位与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是指,为培养学生学力达到研究生水平,成体系的一种教育范型。包含培养的目标、入学形式、课程与教学及质量保证机制等要素。“研究生培养模式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方法和手段。通过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实现培养模式的整体优化。”

    2、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顾名思义,是在侧重学术研究方面造诣的研究生教育。“学术学位是一种国际上通用的授予个人的学位称号,表示其受教育程度或在某一学科领域已经达到的学术水平。它是侧重理论与学术研究方面的一种学位。”

    而相对与学术学位研究教育的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是指培养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具有高层次、应用型的人才,使之达到学术型研究生同级水平的研究生教育。

    按我国研究生教育内部不同层次来划分,研究生教育分为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并且按具体培养方式来分,同一层次的研究生教育又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为了明确定位研究对象维度,本文是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这个角度来对学前教育进行研究的。

    二、中国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

    我国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35年,当时的“国民政府”颁布了《学位授予法》,规定我国实行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制度。但由于时处战乱年代,从1935年到新中国成立前,旧中国共九届学位考试,硕士授予人数仅232名。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社会进入稳定发展阶段,研究生教育虽经历短暂曲折时期,但也得以顺利发展。

    1951年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大学和专门学院设立研究生部,修业年限为三年以上,招收大学和专门学院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与中国科学院及其他研究机构配合,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此文件标志着新中国第一个成文的鼓励研究生教育的国家文件。1953年,国家高等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采取苏联的“导师制”。这两个重要文件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新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1980年2月12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实行由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组成的学位制度,并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达到培养目标的人员授予硕士学位。

    中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晚,早在198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就对是否设立专业学位进行讨论,并与1991年开始设立硕士专业学位,但直到199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了黄达等学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按专业授予专业学位证书的建议”,将我国学位类型分为两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予方式也分为两种,即学术学位按学科门类授予,专业学位按专业学位类型授予。标志着专业学位制正式建立。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开始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中国开设了包括学前教育在内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为我们教师职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开辟了渠道。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科学地学习新知识,掌握专业知识的最前沿,起到串联起理论与实践桥梁的重要作用。

    三、我国当前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1、培养主体

    (1)培养单位

    自2012年8月在全國开展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培养工作。大学一直是我国研究生培养大军,支撑起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大梁。把专业硕士培养工作扩大到具有特色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对于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多层次化,专业化及特色化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符合国家招收研究生资质标准的机构,即可按照规定招收研究生,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至于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院校的资质并无特殊要求。

    (2)导师

    导师在我们的教育工作中起主导作用,教师素质高低直接影响教育成果的优劣。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突出实际应用导向特色,以职业需求为基本目标。所以国家于2009年,教育部颁布《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指出要“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国家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位应有的优势,结合校内导师理论指导与校外导师实践指导,力图实现学生学科理论创新能力与动手实践能力的齐发展。

    2、培养环节

    (1)培养目标

    结合学前自身的学科特点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突出优势,学前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具有实践型与管理型兼容的幼儿园园长,操作与研究能力兼具的学前教育的研究者,示范幼儿园的品牌骨干教师以及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师资。”使学生可以实现学前教育学科知识理论创新能力与实践操作能力的双提高。

    (2)教学与课程

    国家规定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年,通常课外实践不少于一年。实行学分制,教育硕士学分不得低于36分。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自身特点所致,课程体系包括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及实践教学。而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的实践教学一般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

    (3)就业方向

    就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来看,学前教育专业学位致力于培养幼儿园园长、学前教育的研究者、示范幼儿园的品牌骨干教师以及专科层次学前教育师资。但是学前教育专业学位并未与相关职业资格之间实现有效对接,使得学前教育专业学位毕业生与学术学位毕业生在就业竞争时,优势难以发挥。

    3、质量保障机制

    国家相关政策的初衷都表现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发展的倾向性,但是由于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較晚,大家思想观的滞后性,导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各个培养环节依然主要依附于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

    目前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的培养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如课程设置专业特色不突出,导师资质标准模糊,无成熟的奖助、质量保障机制等等。这些问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解决以上问题需要紧抓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本身职业性特点,培养一批专业素养、理论知识过硬的导师队伍,建立健全奖助、质量保证体系,实现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学位更科学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叶 宏.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研究[J]. 中国成人教育, 2007.

    [2] 张圆圆. 全日制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比较研究[D]. 河南大学, 2012.

    [3] 左彩云. 学前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教学模式探索[J]. 鞍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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