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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莫言小说飞扬的乡土情结

    时间:2020-12-30 12:07:16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莫言,中国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纵观他的小说,最大的特点是处处飞扬着乡土情结,这也是中国文人作品历来的风格。但是莫言的乡土特征有其自身的特点,那就是在天马行空的幻境中扎根现实,不粉饰、不批判笔下的人物和社会,虽时时暴露农民的愚昧、落后等劣根性,但是更体现了他们坚韧、乐观、张扬而有活力的生活态度。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浅析莫言小说中飞扬的乡土情结,从而引起我们对乡土中国以及今后文人创作的思考。

    乡土小说历来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支不可忽视的强大力量。早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鲁迅先生就开创了“离乡——返乡——离乡”的现代乡土小说模式,同时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他也曾指出:“蹇先艾描述过贵州,裴文中关注过榆关,凡在异地无论用主观或者客观形式描写故乡情怀的作品,都可称为乡土文学。”“乡土小说”的概念,作为一种文学现象第一次被提出来,后来,茅盾、刘绍棠、周作人等都对乡土文学做过不同的界说。当代学者金宏达也指出:所谓 “乡土文学” ,是指作家描写故乡等自己熟悉地方(农村和小城镇)的风土人情,并且通过特定的人物和环境表现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心理特征等,具有浓厚的地域色彩和乡土特色,因而能很好展现一个地方生活风貌的文学作品。他还总结了乡土文学的特点:一是大多运用客观写实的手法表现作品内容,二是较多描绘地方风物和各类风俗。因此我认为“乡土文学”主要是指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继承了中国传统乡土文学的创作方法、体现中华民族乡土精髓的文学作品。因此,乡土小说应该是那些强烈折射出民族乡土精神,表现中国浓郁乡土文化特色的小说。

    莫言的小说以其浓厚的乡土气息在中国乡土小说写作的道路上独树一帜,他的小说无论是长篇还是短篇、抑或是中篇,无不透露出一种对故乡拳拳的眷恋之情,他通过为数众多的小说建立了一种特色鲜明的民间立场,并且建构了“高密东北乡”这块代表普遍意义、瑰丽无比的乡土大地。作家对自己的文学故乡怀着一种爱恨交织的深情,在这块黑色的肥沃土地上既生活着“敢爱敢恨”、“精忠报国”等传奇色彩浓郁的生命个体;又有成群结队在草甸子上奔跑的牛马羊群;还有游弋在水中的白鳝鱼、小螃蟹等地方特有的动植物。这是一个欢乐与困顿交织的世界,但处处却体现着故乡人民乐观、勇敢、善良的美好品质,这里散发出的浓厚乡土气息,让作者深深地迷恋。莫言的小说就是站在这种民间立场上肆意地抒写着故乡的草木和人群,并且从未离开过。

    1985年,莫言以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引起了文坛的瞩目,从此之后,他的小说创作处处飞扬着浓重的乡土情结,小说大多以“高密东北乡”这块邮票大小的地方为背景,如长篇小说《娃》、《生死疲劳》、《檀香刑》、《红高粱》等;中篇小说《透明的红萝卜》、《白狗秋千架》等,这些典型的乡土小说,它们的故事都发生在这块熟悉的土地上。他在长期的创作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即以老百姓的身份为老百姓写作,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被人称之为:“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的民间故事写得如此丰富和动人,他们敢爱敢恨的精神折射出一种优美、健康、自然的人性。莫言在经历了探寻之后终于找到了自己创作的源泉,并且笔耕不辍,在创作中体会快乐和满足后深深地爱上了这块土地,就像他自己所说:“我虽生活于异乡,但我的精神却从未离开故乡;我的肉体虽在北京,我的灵魂却生活在对于故乡记忆的点滴中。”对于故乡的土地,他有着一种生于斯长于斯爱于斯恨于斯的复杂情怀;城市给他的印象是冷漠和隔阂。于是他以“乡下人”自居,始终围绕着“乡土中国”展开小说的故事,并且他的乡土小说在经历了时间的审视之后,厚积薄发地登上了世界诺贝尔文学奖的宝座。让世界给中国的文学以尊重,为更好地了解中国乡土文学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笔者认为他成功的关键是所有作品都飞扬着一种独特的乡土情结,下面就从三个方面对这一情结进行浅析。

    小说内容来源于故乡的民间故事

    诺贝尔文学奖给莫言的颁奖词为“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将民间故事、历史和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他的小说内容都是来自故乡的民间故事。从早期作品《透明的红萝卜》、《红高粱》到《娃》、《檀香刑》、《四十一炮》,再到2005年的《生死疲劳》等小说,虽然创作风格变化较大,但是他始终把民族文化的 “根”扎在“我爷爷、我奶奶那里”,扎在故乡的那片土地上。

    《红高粱》取材于一个发生在作者故乡邻村的真实故事。“我”奶奶被迫嫁给了一个拥有酒厂的麻风病人,但是却被“我”爷爷余占鳌所吸引,在新婚第三天回娘家的路上与“我”爷爷在血红的高粱地里面野合。丈夫被人杀死后,奶奶成了酿酒厂的主人,带领大家酿出了喷香的好酒。9年后,日本人来了,残忍地杀死了罗汉大爷,为了报复日军,乡人们全死了,奶奶也悲惨地死去,“我”爷爷精神失常,站在奶奶尸体旁,放声高歌……

    《蛙》以新中国70年代开始的农村生育史为背景,通过讲述“我”姑姑50多年来从事乡村妇产医生的复杂工作经历,形象地描述了国家为了控制人口急剧增长,实施计划生育国策复杂而艰巨的历史进程,内容符合中国农村实情,能达到管中窥豹的效果,同时深深地剖析了知识分子卑微、尴尬、纠结、矛盾的精神世界。

    《檀香刑》讲述的是清朝末年,山东民族英雄孙丙因抗德被抓,遭受了惨绝人寰的酷刑——檀香刑的故事。作品真实还原了百年前中国农村社会的生活现状。

    《四十一炮》最能体现莫言民间化创作的努力,他模仿古代说书人的口吻,讲述了四个故事:以老兰为首的屠宰村的发家史;罗小通的家族史,父辈之间的感情纠葛;老兰的叔叔兰老大的性爱史;罗小通讲故事时,五通神庙外真实或想象出的故事。罗小通以儿童视角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藏污纳垢的真实民间社会。如:在利益的驱动下,屠宰村往猪肉中大量注水、用福尔马林处理病猪、死猪等,这些情况在当前中国社会真实存在着,莫言从当前社会问题出发,以纯粹的民间视角,展示给我们一个真实的农村社会缩略图。

    《生死疲劳》讲的是1950年一个被冤杀的地主西门闹经历六道轮回的故事:第一世转生为驴,即“驴折腾”;第二世转生为牛,即“牛犟劲”,第三世转生为猪,即“猪撒欢”;第四世转生为狗,即“狗精神”,第五世转生为猴,即“广场猴戏”;第六世转生为人,即“世纪婴儿”。在半个世纪里,西门闹不断以动物的身份回到他熟悉的土地和亲人中间,见证了西门闹一家和蓝解放一家生死疲劳、悲欢离合的故事,同时让我们体味了五十年来中国乡村社会庞杂喧哗、充满苦难蜕变的沉重历史。

    他的小说写的都是中国乡村故事,《檀香刑》沿袭了《红高粱》、《丰乳肥臀》讲农村传奇;《四十一炮》开始涉及中国农村的各类改革;《生死疲劳》则有很深的历史厚度,跨越了新中国成立50年多个阶段的历史,巨大的社会、历史变革穿插其中作为故事背景,是最具现实感的一部小说。由此可见,莫言的创作内容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民间这个乡村舞台,在这个舞台上他的小说处处飞扬着一种亲切的乡土情结。

    小说人物来自故乡的土地

    莫言小说中的人物并不是那些有丰功伟绩的英雄,也不是处于社会上层的佼佼者,而是生活在故乡土地上可爱的普通人。他们粗鲁、愚昧、落后,往往还带有破坏性,但是他们有强大的生命力,更能展示中国广大农民的本性。《红高粱》中“我奶奶、我爷爷”之辈都是草莽百姓,他们不知道抗日就是爱国,却凭着故乡人特有的良知和天性去积极抗日,但在抗日道路上又干出了杀人越货的土匪行径,在未接受任何思想解放教育的前提下,却自由恋爱、追求自己的幸福,做事不需要伟大精神的指引,只是凭着自己满腔的热情,随性而为,这正符合当时农民的本性。

    中篇小说如《白狗秋千架》中的主角大都来自故乡的普通农民;长篇小说如《娃》、《食草家族》等中的人物都是生活在故乡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但是他们却用自己的英雄事迹,精彩演绎着自己的生命故事和心理历程,闪耀出独特的人性光辉。莫言的小说创作摆脱了以往宏大叙事的模式,还原真实历史,把历史交给普通民众,让他们成为故事的主角、历史的主流,再现民间真实的社会以及农民自由自在的生活状态。

    莫言小说中塑造了众多光彩熠熠的女性形象,她们虽来自不同的生活背景,却拥有花容月貌和旺盛的生命力,并且风情万种。她们都是来自民间的强者,敢想敢做,敢爱敢恨,永不向生活低头,但无论她们如何抗争却始终面临着生活的苦难和悲惨的命运。《红高粱》中刚刚年满十六岁的“我奶奶”便出落得丰满美丽,生命力极其顽强,但却悲惨地嫁给了麻风病人,后又经受了爷爷感情背叛的残酷事实,最后勇敢地死在抗日的战场上。奶奶始终是悲剧的承载者,莫言在作品中是这样评价她的:“我坚信,奶奶敢干她愿意做的任何事情,她不仅仅是抗日的英雄,更应该是个性解放的女性先驱和妇女自强自立的榜样。”可以说奶奶是来自乡间的野草,生命虽短暂但一样芬芳四溢。莫言喜欢塑造这类女性形象,比如“孙媚娘”、“四老妈”、“上官鲁氏”与她的女儿们等。因为她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野性、善良、坚韧的多重人格魅力,正好代表了生活在中国民间社会大多数的普通劳动妇女。

    莫言小说中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甚至孩子都很鲜活,个性十足,符合人物身份,原因是他能扎根于民间,讲述生活在故乡土地上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各种真实故事,并且在写作过程中不粉饰、不贬低,一切随性而动。

    小说语言体现着乡土的味道

    小说的语言最能体现作家的审美倾向,莫言的小说中很少有华丽的辞藻,叙述描写、人物语言、修辞手法等多用平实朴素的方言和口语,弥漫着浓厚的乡土风味和地方特色,并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语言风格。

    车轮破了,哧哧地泄着气。汽车轰隆隆地怪叫着,连铁耙犁都被推得咔哒咔哒后退,父亲觉得汽车像吞了一只刺猬的大蛇,在万分痛苦地甩动着脖颈。” (《红高粱》)

    “猪十六,古人曰:出水才看两腿泥!咱们骑驴看唱本,走着瞧!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阳光轮着转,不会永远照着你的窝!” (《生死疲劳》)

    “哧哧地”、“咔哒咔哒”等拟声词语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像“常言道”、“古人曰”这类从中国古典小说民间文学中继承来的词语在其他小说中频频出现,充分表现了作者对民间通俗语言中习语、套语的偏爱。

    莫言小说中人物的语言更具有乡土性,如《白狗秋千架》中,暖说:“进屋吧,我们多傻,就这么站在风里。”“……那是头大叫驴,见人又踢又咬,生人不敢近身……春上去买了头牛,下了犊才一个月”。“进屋”、“近身”、“春上”等这一系列的方言词汇,既体现了暖的农妇身份,谈话内容多围绕着农事展开,又体现了农民语言的特点,乡村风格明显。

    许多小说中修辞方法的运用也体现了很强的乡土性,如《生死疲劳》中洪泰岳在劝单干户蓝脸入社时说:“不要再单干,不要再独立,常言道:‘螃蟹过河随大流’,‘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要顽固不化,不要充当挡路的石头,不要充硬汉子。” 这一串排比和谚语的使用,完全符合人物的身份和性格,很好地体现了农民语言的特色和活力。

    莫言小说的语言在多方面体现着一种乡土情结,如《天堂蒜薹之歌》以民间快板为引子组织和结构文章,长篇小说《蛙》中的语言带有较强的乡土特色,从说话内容到说话习惯,都带有故乡人特有的民间痕迹。

    莫言小说以其独特的乡土特色享誉文坛,他被人们称为民间的现代之子,他在藏污纳垢的乡土民间找到了的现实文化发展的土壤, 普通人的生命精神在他的作品中得到了充分张扬,这种生命精神又代表了中国民间文化精神的核心,它来源于民间现实并且顽强地生存在民间社会中,莫言深深地意识到乡土文学的生存之道。他的笔端从未离开过故乡,在对故乡人情世故的描述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本土化的艺术世界,这种艺术世界,就是他通过大量作品塑造了一种不断飞扬的乡土情结来实现的。通过他对中国乡土世界的书写,我们也对一直批判的农村和农民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重新正视历史和历史的主流。他所开创的乡土小说写作模式,不仅能够使我们对传统的写作方式进行重新的审视,而且也给我们以后的创作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参考文献:

    [1]严家炎.中国现代小说流派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

    [2]庄汉新,绍明波.中国二十世纪乡土小说评鉴[J].上海:学苑出版社,2000.

    [3]莫言.我的故乡与我的小说[J].当代作家评论,1993(2).

    [4]莫言.红高梁家族[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4.

    [5]张闳.莫言小说的基本主题与文体特征[J].当代作家评论,1999(5).

    [6]莫言,王尧.从《红高粱》到《檀香刑》[J].当代作家评论,2002(1).

    [7]刘秋云.试论莫言乡土小说语言的乡土特征[J].中外名作赏析,2000(3).

    [8]莫言.生死疲劳[M].上海文艺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

    姚温丽(1980— ),女,河北沧州人,硕士,河北传媒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现当代文学、教学管理。

    朱 博(1983— ),女,河北石家庄人,河北传媒学院助教;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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