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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对回族的政治政策变化

    时间:2021-01-12 18:01:15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摘 要:清代是回族地位最低的一个朝代,但其政治地位有一个明显的阶段性变化。随着回族地方叛乱屡兴,回汉两族社会矛盾日深,致使中央的政治态度也相应转变。总的来看,清代中央政府对回族的统治政策趋向是从约束利用、宽容缓和到严厉镇压,再到民族同化。

    关键词:清朝;回族;地位;政策

    一、约束利用,以回抑汉

    自满清入关后到雍正前期,清朝政府出于国家统一的考虑,并且清朝统治本身也是少数民族,因而这个时期清廷对回族主要采取宽容、较缓和的民族政策,以“从俗从宜,务安其俗”1为基本原则,以图维护清朝初期的社会稳定,缓和各民族间的矛盾。这时期清对回族采取的宽容、缓和的民族政策主要表现为:

    首先,康熙正确处理了诬告“牛街回族谋反”案,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圣谕:“朕评议回古今之大典,自始之参道也,七十二门修仙成佛,诱真归邪,不法之异端焉。以往不纠,再违者斩。汉诸臣分职,时享朕俸,按时朝参;而回,逐日五时朝祖拜圣,并无食朕俸,亦知报本,而汉不及回也。通晓各省;如官民因小不忿,借端虚报回教冒反者,职司官先斩后奏。天下回民各守清真,不可违命,勿负朕恩有爱道之意也,钦此钦遵。”1康熙原本的意思是借扶持回民以压制汉民,打压汉人的正统“华夏观”,但客观上也有利于回族的社会发展,避免了满回之间严重的民族矛盾。

    康熙的做法被雍正继承下来,雍正皇帝认为:“直省各处皆有回民居住,由来已久,其人既为国家之惧为国家之赤子,远不容以异视也。”2事实上,由于回族的“异族”形象被固化,回族的各种风俗习惯与儒家伦理相悖,因此在雍正朝不断有人上奏密折直言对回族及伊斯兰教的歧视和偏见,如“回民自为一教,异言异服,且强悍刁顽,肆为不法,请严加惩治约束”3等等。对此,雍正皇帝颁谕:“朕思回民之有教,乃其先代留遗,家风土俗,亦犹中国人之籍贯不同?其好方言亦遂各异。显以礼拜寺之名,有衣服文字之别,要以从俗宜各安其习,且朝廷一视同仁,回民中拜官受爵荐登显秩者尝不乏人,则勉修善行守法俸公以为良民也,亦回民本心也。”4

    综上可以看出,清代初期中央政府为协调民族关系,处理民族矛盾,以“圣谕”方式对回族的风俗习惯、礼仪等方面给予了一定的尊重,承认其合法性。同时,清初期还鼓励回族人民科举入仕,为满清服务。另一方面,清初还在全国各地修建了一批清真寺,也允许回教徒朝觑圣地麦加,了解伊斯兰教国家的情况。此举既促进了中西伊斯兰教文化的交流,但同时也致使回教教派的分化,为乾隆朝的回族叛乱埋下隐患。

    二、严厉镇压,以回治回

    到了乾隆朝前期,乾隆皇帝沿袭祖制,对回族采取宽容态度,实施“恩威并重”的政策。然而该政策在回族内外部原因的影响下,逐渐转变。于内,回族内部新旧教门宦林立,纷争不断;于外,清政府官僚争权夺力,加之长久以来的社会偏见,严厉镇压回族叛乱成为朝中对回政策的主流声音。在民间社会上,对于回族的歧视愈演愈烈,处于压迫下的回民发动一次次反清运动,也促使乾隆帝彻底转变对回政策。

    乾隆四十六年(1781 年)教派纷争转变为反清起义,苏四十三起义成为清廷对回政策转变的重要转折点。为巩固政权,加强统治地位,清廷一改前策,“偏之以威”、严厉打击镇压回族叛乱势力。镇压回族起义后,清廷利用“以回治回”及一系列“善后”措施对回族进行高压统治。

    (一)以回治回

    清廷挑拨离间,扩大回族内部矛盾,借助回族旧教势力打壓新教,采取“以回治回”手段镇压回族势力。即使对于旧教清廷也未采取宽容政策,《东华录》载乾隆帝手谕:“逆回本因争立新教致相仇杀,……如系新教首逆,即应明切晓谕旧教之人,赦其互相争杀之罪,作为前驱,令其杀贼自效。如此以贼攻贼,伊等本系宿仇,自必踊跃争先,既壮声势又省兵力,而贼势益分,剿灭自易。”5因此在利用旧教铲除新教之外,清廷更严加监管旧教正常的宗教活动。

    (二)屠杀回民逆反者,将回民流放到荒凉之地

    每次平叛后,清廷为清除反清余党,采取连坐制度,大量屠杀回民逆反者,对亲属采取“连坐”制度,没收房产、田地,交由汉民支配。逆反者家属均被发遣伊犁,年幼的儿童更被流放到云南、广西等地。为了防止流放人员逃跑、偷回,清廷下令将其房屋一律拆毁,阻断回民后路。

    (三)推行乡约制度

    为加强对回民的管控,正式推行雍正二年《圣谕广训》的乡约制度。乡约由当地官员选拔,由政府授予印札。乡约又分为“管寺乡约与管会乡约”,其职责主要是“凡礼拜念经、教经等事如有儳夺勾引诸弊,责成管寺乡约;至娼盗赌博奸拐等事责令管寺与管会乡约一体察举。”6清朝中央政府借此建立一套由上而下的地方监管体制,严格限制回民的社会活动。

    (四)制定专门针对回民的法令

    在回民起义后,专门针对回民而制定的法令数量增加,内容基本涉及回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大清律》中规定:“凡私放钱债,每月取利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违者笞四十。以合利计赃重于四十笞者坐赃论,罪止杖一百。”在此规定中并未区分回汉量刑的不同,而乾隆四十八年八月,针对回汉两民在仓门口放贷之事,乾隆帝下旨:“回民杨老……乘各领催关米需用重利盘剥,均属目无法纪,俱应从重发往乌鲁木齐给种地兵丁为奴。先行枷号四个月,游示各仓,惩一儆百,满日发遣。”7汉民却并未因此而被发配。回汉量刑法令的不同是清廷对回族打压的政治手段之一,进一步加剧了回汉之间的不平等现象,而清廷重压统治成为清末西北回族起义的主要导火索。

    (五)限制回民与其他民族的联系

    回民因彪悍的身躯和豪迈的性格而为清廷所忌惮,为防止回民同化与之相近的边境汉民、与其他民族勾结,清廷严格限制其与其他民族间的联系。一方面在地理位置上将回民回民分居而住以“涣其群,孤其势”,一方面从律法上限制回民行为。《循化厅志》便记载有在处理善后事宜中,清廷规定“抱养者,汉民本生父及回民照略诱例,各杖一百,徙三年;如无父母,罪坐该亲房户首,照所得罪减一等。”8由于意识到回族伊斯兰教对中央统治的威胁,清廷对于改信回教的汉人也严加看管,下令该信回教汉人须在三月内改回,违者以谋逆罪论处。

    三、民族同化,以儒治回

    到乾隆中后期以后,严苛的回族政策并没能如清政府所愿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各地回民起义愈演愈烈。在同治年间西北回民起义后,清政府逐渐改变政治策略,在镇压之余逐渐加强对回族的民族同化,企图以儒家文化教育实现对回族人的教化。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左宗棠居重要地位。在镇压清同治年间的西北回民起义后,采取了徙置回族的移民政策,对回族进行防范和隔离。除此之外,左宗棠采取用汉文化取代伊斯兰文化的治回政策,他在给翁同龢的书信中说到:“自邠以西,皆数十年圣化不到之处,地杂戎、狄、羌、番,自为习尚,道之不明亦无足怪。今且以《六经》导之,冀蚩蚩者有几句圣贤话时在口头,亦当有益也。人不悦学,闵子焉知周之将亡?治乱剥复之机,实系乎此。”9尔后兴办义学与书院,以期教化回民,使回民在清政府一系列的政策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汉文化、学习汉文化、皈依汉文化。但是,回民并不以为意,这种在强制性手段下推广和实施的政策遭到了部分回民的反抗,甚至出现了一些富有的回族子弟寻人代读的现象。

    左宗棠先后相继在西北建立一批儒家书院,其中数归儒书院最为典型。归儒书院由提督喻胜荣捐资而建,而左宗棠拟名为“归儒书院”,意在通过儒家文化教育教化回民,使之回到儒家伦理要求的行为轨道上。在《归儒书院碑记》中左宗棠如此写道:“人所别于禽兽者,何也? 曰: 性善也。孩提之童子,孝弟发于性,虽戎与狄无异也。则就所发者推之,君臣之意,从孝出也。夫妇朋友,从弟出也。同本也异枝,滋乎此,必长乎彼也。故曰: 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矣。虽然性之善,戎狄无异也。而犯上作乱,无所顾忌,中国有之矣。戎狄为尤甚,何也? 曰: 此非性之异,教之异也。人所别于禽兽者,性之善也。中国所异于戎狄者,教之善也。”10由此可见,左宗棠试图通过汉文化渗透来达到民族文化的目的,虽对回汉关系缓和与地区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其政策对回族文化带有一定的理解偏颇与偏见,实际上造成了回族文化低于儒家文化的社会偏见。同化政策一直延续到清末,直至辛亥革命后,随着中央政府的改换,回族的社会地位才得以改变。

    参考文献:

    [1]《東华录》雍正十四.[M].清光緖十年长沙王氏刻本.

    [2]清康熙三十三年《苏州太平坊清真寺康熙上谕碑》,现存于苏州太平坊清真寺.

    [3]《雍正上谕内阁》卷八十.[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4]《东华录》雍正十四.[M].清光緖十年长沙王氏刻本.

    [5]《东华录》雍正十四.[M].清光緖十年长沙王氏刻本.

    [6]《剿平三省邪匪方略续编》卷五.[M].清嘉庆武英殿刻本.

    [7](清)龚景翰:《循化厅志》卷八回变.[M].台北:成文出版社.2000年影印.第184页.

    [8](清)龚景翰:《循化厅志》卷八回变.[M].台北:成文出版社.2000年影印.第322页.

    [9]《大清律例》卷十三.[M].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0]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编:《甘肃新通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1071页.

    基金项目: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广州兰圃路回族社区的历史演变”(编号pdjha0072)。

    作者简介:

    杨良泉(1995年8月-),男,汉族,广东揭阳人,华南农业大学历史系2015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黄漫芬(1997年5月-),女,汉族,广东揭阳人,华南农业大学中文系2016级本科生,研究方向:民间文学与民俗;

    李敏(1999年11月-),女,汉族,云南昆明人,华南农业大学历史系2016级本科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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