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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1-04-11 10:53:4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电视电话会议,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集中体现,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还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将成为省委督导组督查和驻村帮扶干部工作的重点,这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刚才,忻州市繁峙县、运城市人社局、长治市扶贫办围绕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做了很好的交流发言。繁峙县推行搭建平台稳就业、技能培训稳就业、动态管理稳就业、开发岗位稳就业、服务保障稳就业“五稳”工作方法,实现脱贫劳动力返岗复工同比增长7.5%。运城市人社局聚焦贫困群体,精准对接需求,送培训下乡、送技能上门、送岗位到家,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就业帮扶,奋力蹚出了一条具有运城特色的就业帮扶新路子。长治市扶贫办高度重视、及早动手,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帮助尽快有序返岗,部门联动强化调度保稳岗,政策保障奖补激励促返岗,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抓拓岗。举措实、效果好,值得大家学习借鉴。省人社厅侯勇梅处长对稳岗就业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各地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下面,就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务工就业的重要性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平稳转型的关键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我们的使命就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看到,相当一部分脱贫户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基础还比较脆弱;
    一些边缘户本来就是晃晃悠悠,稍遇到风险变故马上就可能致贫。下一步,脱贫地区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重,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绝不能出现这边宣布全面脱贫,那边又出现规模性返贫。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持续促进群众稳定就业。他重点强调,2020年全国有3243万原建档立卡劳动力在外务工,涉及三分之二的原建档立卡户,这些家庭三分之二收入来自务工。稳就业就稳定收入,就能巩固住脱贫攻坚成果的大头。我省的情况大体也是如此。

    今年,我们的工作重心将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变,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当前,我们狠抓脱贫劳动力的务工就业,确保低收入人口稳定增收,就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当头炮,成为我们今年工作的第一项重要任务,必须紧紧抓住、一抓到底、抓出成效。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脱贫人口务工输出总体规模不减”的要求,2021年我省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的目标任务是“两个高于”,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人数要高于2020年的91.8万人,省外劳务输出总量要高于2020年的14.9万人。各市各县也必须实现“两个高于”目标任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指出,要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搭载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对脱贫人口务工就业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要持续做好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楼阳生书记在3月1日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就是两条,一是产业,二是就业,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是事关山西发展的根本大计,今年要将持证培训作为一项硬核任务。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逆周期调节劳动力流动、抢占就业市场的部署要求,为我们做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发出了总攻动员令。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务工就业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要有强烈的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抓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和技能培训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直接影响“十四五”开局,影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质量和成色。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聚焦务工就业“两个高于”目标,咬定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大推进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以县为主体、以村为单位,进一步细化、量化、具体化各项政策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想方设法千方百计抓实务工就业,对脱贫劳动力和边缘易致贫户“优先支持外出、优先稳岗就业、优先兜底帮扶、优先资金保障、优先技能培训、优先服务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保持攻坚状态,以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扎实推进

    去年,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下同心、密切配合,建立了每周工作调度研判机制,千方百计摸实情、争分夺秒降影响、上下联动抓落实、想方设法解难题,推动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提供了有力支撑。今年,我们要大力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持续保持攻坚状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更强力度、更实举措、更硬作风,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

    (一)用足用活所有激励帮扶政策。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在过渡期内做好就业帮扶政策有效衔接,保持现有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的总体稳定。要用足用好去年省政府出台的6方面28条产业就业保增收政策措施,只能加强,不能减弱,切实发挥政策扶持效益。落实好对脱贫劳动力个人的补贴政策。要落实一次性交通补贴,对于外出务工的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最高800元一次性交通补贴。各地从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可叠加提高补贴标准。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去年每人每月200元稳岗补助政策,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给予外出务工人员稳岗补助。落实好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用工企业补贴政策。要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对吸纳脱贫劳动力达到50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发挥省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实施吸纳就业阶梯性补助政策,年度内吸纳各类劳动力100人以下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年度内吸纳100人以上,按每吸纳1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职业培训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每推荐1名劳动者在县内、县外省内、省外成功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规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规定分别给予300元、500元、800元职业介绍补贴。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易返贫人口,继续通过开发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等资金中支付。从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可叠加提高补贴标准。对暂时无法外出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和易致贫劳动力,要妥善安置就业,可参照当地公益性岗位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落实好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对脱贫劳动力和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要广泛宣传好这些好政策,创新使用好这些好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政策激励和帮扶,充分调动行业部门、市场主体和脱贫群众务工就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务工就业的生机活力和市场潜力挖掘出来、迸发出来,形成推动务工就业的政策叠加效应和强大社会合力。

    (二)强化对务工就业的动态数据监测。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受疫情影响外出务工”模块,全面摸排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人口务工状态,精准掌握、精确录入就业劳动力信息数据库。要以县为单位,精准掌握务工就业五个方面的数据信息。掌握省外务工人员信息,掌握省内县外务工人员信息,掌握县内就业务工人员情况,掌握兼顾农业生产季节性外出打工人员情况,掌握弱劳力、半劳力依靠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同时,要重点核实脱贫、易致贫劳动力姓名、身份证号码、务工单位、务工地点、联系方式、务工就业时间、享受政策等基础信息,对每个县每个村的务工就业情况,要摸的清清楚楚、了如指掌,并进行动态跟踪、动态更新,确保线上数据全面准确,线下情况真实可靠。要加强数据分析研判,为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及时发现掌握群众需求,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三)多管齐下推动劳动力务工就业。今年完成“两个高于”目标难度不小、任务艰巨,要多管齐下,最大限度为脱贫劳动力提供就业保障。外出务工转移一批。去年,全省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14.9万人。今年在人社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重点瞄准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我们要持续加大省外务工输送力度。要培育发展天镇保姆、吕梁护工、太行家政等劳务品牌,主动对接重点用工企业,及时了解企业复产复工和用工需求情况,全力为企业和农村劳动力提供服务保障。健全完善“点对点”输出就业服务机制,支持成规模、成批次外出务工劳动力安全有序返岗或输出就业。扶贫车间安排一批。全省扶贫车间吸纳劳动力6.2万人。我们要持续打造“企业+扶贫车间”共同体,对接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扶贫车间,将生产线或加工点向脱贫村延伸,鼓励扶贫车间通过计时计件用工、创设公益岗、开展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确保扶贫车间长期发挥效应。公益岗位吸纳一批。全省各类公益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37.5万人。去年,全省光伏扶贫年度结算收益19.6亿元,为弱劳动力、半劳动力提供了23万个公益岗位,成为脱贫攻坚收官交账、抗击疫情影响的硬支撑。下一步我们要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兜底安置,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及“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员,补齐脱贫户增收短板。职业培训输送一批。去年,全省对15.3万贫困劳动力进行了职业技能培训。今年,我们要继续组织促进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力度,组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做到应培尽培、愿培尽培,提高就业率和增收率。扶持创业带动一批。全省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3.56万人,带动15.3万脱贫人口增收。我们要加大创业典型培育力度,塑造可学习、可推广、可复制的创业典型,吸引和激励更多的脱贫劳动力返乡创业。要组织由专家教授等组成的大众创业导师团,进行现场辅导,提升创业水平。

    (四)加大扶贫车间、龙头企业吸纳力度。扶贫车间是促进脱贫劳动力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近就地就业的有力抓手。目前全省共建设扶贫车间1592个,其中易地搬迁安置区配套扶贫车间331个,为巩固易地搬迁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繁峙县扶贫车间做的不错,在去年对冲疫情影响、增加群众收入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刚才在发言中也提到了。但是,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地方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扶贫车间是由人社部门主导的,与扶贫部门关系不大,导致扶贫车间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出现扶贫车间与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数据关联度不高等问题,影响了带贫益贫效果。针对以上问题,要及早复工复产、达产达效。能复工复产的抓紧复工复产,已经复工复产的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吸纳脱贫劳动力在省内就近就地就业。要积极招商引智。立足乡村振兴,围绕区域主导产业优势,推动沿海地区劳动力梯度转移,积极对接龙头企业、商会等,吸引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优先支持返乡人才经营扶贫车间,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带着信息、技术、项目承租扶贫车间,为扶贫车间注入源头活水。创造“六最”营商环境。要为龙头企业、扶贫车间提供优惠政策,帮助创新产品,发展自主品牌,确保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对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效果好、生产规模大、发展规范的扶贫车间,实施优先奖补、担保贷款、培训补贴。

    (五)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全省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要达到70万人次以上。我们要持续深化“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按照建档立卡、精准培训、考核评价、发放证书、安置就业“一条龙”推进工作。平陆县发挥区位优势,对学员培训、办证、就业实行一条龙服务,面向市场开展订单培训、精准培训、持证培训,就业率达到80%以上。我们要学习借鉴这种模式,紧扣实践需求和市场需求,结合产业结构和就业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培训、精准培训、持证培训,通过技能培训实现增收。实施订单培训。按照市场订单需求,着重开展家政、康养、保育、保洁、保安、物业、消防等技能培训,实现培训持证就能上岗,最大限度缩短培训与就业距离。实施精准培训。为脱贫劳动力培训建档立卡,摸清培训需求和培训意愿,采取“一户一策、一人一案”,实行优先培训、精准培训,提升职业技能、就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实施持证培训。落实技能鉴定补贴,提高技能证书颁证率、含金量,鼓励企业实施在岗技能培训取证,让脱贫人口一技在身、一证在手、一条致富路即在脚下。从4月中旬开始,省扶贫办将牵头组织全省光伏村级管护从业人员的技能提升培训,预计培训人数在1万人次以上,培训后实现100%全员持证就业。这是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提质增效的具体行动,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六)严格实行调度通报。中央已经明确,对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情况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要求相比脱贫攻坚考核评估,不仅不会降低,甚至会更高。今年,稳岗就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是后评估和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特别是46个重点帮扶县和40个整体推进县。省扶贫办从3月份开始对全省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情况进行周监测、周调度、周通报,以县为主体、以村为单位,各市牵头汇总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情况,每周五下午4时前报送调度数据。同时,要跟踪了解各县工作进度,精准解读指标要求,把关审核上报数据,坚决避免数据逻辑错误、填报不准、报送超时等问题。在此基础上,要加强稳岗就业预警预测,及时分析研判就业务工情况,帮助返乡回流劳动力尽快就业,做到实时监测、动态清零。

    从3月14日第二次调度情况看,全省返岗复工脱贫劳动力79.1万人,占去年规模的86.1%。其中,省外务工13.8万人,占去年规模的92.6%;
    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返岗复工8.96万人。从这两次调度发现,各地报送的返岗务工数据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统计数据相差31个百分点,线上数据录入与线下报送差距较大。各市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跟踪监测,及时督促各县实时录入数据,做到线上线下完全一致。

    三、狠抓工作落实,统筹协调推进当前各项重点任务

    当前,抓好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和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好务工就业的同时,我们也要做好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机构调整、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推动国考问题整改、调整优化驻村工作队伍、开展干部专业化能力培训、做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等各项工作。

    (一)推进乡村振兴机构调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机构设置,楼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安排省委编办积极与中编办沟通对接,达成一致意见。3月12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在听取关于调整省扶贫工作机构设置框架意见的汇报后作了专题研究,确定了五条意见:一是不再保留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其职能并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省乡村振兴局,仍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建制,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全省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具体职能待国家与其他部门职能的具体整合意见进一步明确后,我省参照具体明确;
    三是重组后的省乡村振兴局,原有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所属事业单位均暂时保持不变,待国家乡村振兴局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后,机关参照“三定”。根据机关承担的新职能,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重塑性改革;
    四是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五是市县已经单设扶贫工作机构的,重组为乡村振兴局,仍然单独设置;
    市县没有单设扶贫工作机构的,在农业农村局挂乡村振兴局牌子,履行相关职责。市县扶贫工作机构调整设置要与省级机构调整相衔接。目前省编办正在履行报批程序,估计很快就会批复。

    3月2日,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上,就各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主要内容与我省安排是一致的。3月3日,贺天才副省长就乡村振兴机构调整也提出具体意见,要求参照中央层面做法,抓紧推进我省各级乡村振兴工作机构调整,具体分两步实施:一是3月底前省市县三级乡村振兴局全部挂牌开展工作;
    二是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明确具体“三定”方案。各市县主任要主动争取主要领导支持,积极对接编制部门,做好机构调整工作。我们考虑,46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机构要单设,原来36个国定县和6个省定县问题不大,新增加的应县、盂县、黎城、绛县4个非贫困县要强化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市里想办法、县里下决心,必须单设。扶贫办主任先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适当的时候我们开个座谈会重点推动一下。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中央30号文件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监测对象,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监测内容,主要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三方面内容。监测方法,采取“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帮扶方式,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同时,明确了“返贫致贫人口”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和“养老保障”两项政策规定,意味着“已脱贫人口”与普通农户享受政策趋于一致,不再具备享受特惠政策的权利。入户核实过程中,对于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符合贫困识别条件的,要及时纳入“返贫致贫”范围。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这是一项政治任务,要把好“进口关”,从开始就把工作做细做实。

    下一步,要确定监测对象。依托农户申请确定一部分,入户走访确定一部分,医保、农业农村、交通等行业部门筛查提供的收入低、患大病、遭灾害、遇意外的重点农户信息确定一部分。目前,省办已与相关行业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各市县也要主动对接。要明确监测力量。重点依托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重新核算收入,组织履行程序,针对性开展帮扶。无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村,县乡两级要安排专职人员负责。要规范监测程序。省扶贫办正在修订完善,各县可参照我省印发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先执行。要细化帮扶举措。要分层分类落实,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难离乡离土,主要收入来源为生产经营性收入的,落实好产业帮扶。对具有劳动能力和弱劳力的,落实好就业帮扶,比如,通过光伏项目收益设置的公益岗位。对无劳动能力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要落实好低保、特困供养和我省今年实施的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对低收入老年居民落实倾斜补助政策,200元/月)等兜底帮扶政策;
    保险帮扶今年要重点落实好“价格险”和“灾害险”;
    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落实好社会帮扶。建议各地设立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的应急救助基金,由政府拿出部分资金,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投入,光伏项目收益中拿出部分公益资金作为补充,对一些因突发事故造成家庭出现临时性困难农户给予及时帮扶、重点帮扶,防止出现返贫致贫现象。

    (三)全面推动国考问题整改。2020年省际交叉考核反馈3个问题,分别是公益岗位设置管理需进一步规范;
    扶贫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饮水安全保障仍需加强。第三方评估反馈3个问题,分别是扶贫小额信贷用途不够规范,增收促进作用不够明显;
    部分地区村级基础施设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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