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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定位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纠正学术性培养倾向

    时间:2020-12-10 03:05:39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摘 要]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必须着眼于现实需求,明确招生范围,降低外语要求,强调以案例教学、合作学习为主的教学方法和以行动研究、教育叙事为主的研究方法,落实教育硕士培养的宗旨,纠正学术性培养倾向。

    [关键词]教育硕士 培养目标 应用性 学术性

    [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 (2008)03-0110-03

    [作者简介]任山章,杭州师范大学(浙江杭州310036)

    我国专业学位授予工作从1991年才开始起步,至今仅有17年,但发展速度极快。无论是专业学位的种类与培养院校的数量,还是导师队伍与招生规模等都增长较快。实践表明,原先确定的教育观念、教师条件、培养模式、评价标准和管理机制等必须更新,才能适应这一形势的需要。有学者呼吁:硕士层次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应进行必要的、合理的重新定位和分类指导。①我们认为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也应该重新定位,落实教育硕士培养的应用性,纠正学术性培养倾向。

    一、关于教育硕士学位的性质与培养目标

    2002年,全国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在《关于加强教育硕士的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重申了教育硕士学位的性质与培养目标: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教师职业背景的具有明确的实践性、职业专门性的硕士学位,主要培养从事基础教育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并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具有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理论或管理理论分析解决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研究的能力;能熟练地阅读教育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和教师专业化发展与成长理念,能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和改革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

    二、浙江省教育硕士培养现状

    浙江省教育硕士培养单位现有三所,分别是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和杭州师范大学。

    杭州师范大学设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教学、历史、音乐、美术方向)等11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向。浙江师范大学设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教学、历史、音乐、美术、地理)、现代教育技术方向等13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向。浙江大学也设有教育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学科教学等5个学科方向。

    另外,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具备中职教育硕士招生权。

    三、浙江省教育硕士的学位需求

    浙江省教育硕士的培养与本省的需求严重脱节。依据《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关于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浙江省教育厅规定:2010年浙江省从事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10%。但有关文件对教育硕士招生的限定影响了浙江省的目标实现:

    1.招生对象。浙江省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的人员,从幼教到高教、从普教到职教、从国民教育到各种非国民教育系列,都有大量的教师与管理人员需要在职提高。他们中学历层次参差不齐,从中师到博士都有,但硕士学位持有率离此要求差距极大。对于他们来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最好的选择,浙江省教育厅也将达成目标的希望寄托在大力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上,但一系列相关规定将他们挡在了这一学位之外。

    1996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招生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第一线教学经历的在职人员,主要是普通中学的专任教师或中、小学教育管理人员”。

    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通知》中,明确招生对象为“业务较强的在职普通中学的专任教师或教育管理人员;在职中等师范学校的专任教师(不包括教育管理人员)”。就因为这个规定,不能接受职业中学教师报考。

    2002年,全国教育硕士指导委员会在《关于加强教育硕士的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将招生对象修改为:“在基础教育的教学与管理岗位有三年以上的实践经验、具有学士学位;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未获得学士学位者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具有中学一级(或相当的)教师职务。”在这个规定中,“基础教育”一词的限定,还是欠明确。在中小学一般人员中,基础教育常指九年义务教育,幼教、普高与职高、高教等常常不在此范围内。但在实际招生中,幼教、普高与职高(文化基础课)的教学与管理人员都可以接收。如《杭州师范大学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规定》明确为“在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及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学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干部”。

    2000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中职教育硕士开始招生,但只给了浙江省50个招生名额。

    2003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2003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规定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师范大学可以招收中职教育硕士,招生名额扩大到350名。但直至2007年,作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高校之一的浙江师范大学也才设有职业技术教育学、物理电子学、企业管理(财务会计方向)、教育技术学四个专业。这远远满足不了中职教师的需求。

    2004年,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招收高等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具体事宜(附件四)》中规定: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可以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至此,在职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才基本完成序列,但还没有涵盖所有群体,如浙江省的中小学科学教育专业、幼教人员等。

    2.招生专业方向。目前,浙江省共有教育管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教学、历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地理、体育方向等14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向。另外,中职教育硕士招生也仅限于职业技术教育学、物理电子学、企业管理(财务会计方向)、教育技术学四个专业。

    从浙江省来说,招生的专业方向远远没有满足浙江省的实际需要,如浙江省进行了十几年综合理科改革,科学教师是相当大的一个群体,至今没有这一专门方向。幼教人员虽然可以攻读,但没有他们对口的方向。浙江师范大学下设幼儿师范学院,杭州师范大学下设有初等教育学院,但他们都没有专门的幼教方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至于职业高中的专业课教师,四个专业满足不了多样性的需求,但要开出相关方向,确实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可以借助技术师范学院或理工科院校的协助。高等教育人员在国家尚没有设立教育博士之前,教育硕士不仅对基础课、公共课教师,还应该对高校实验员、图书管理员、电教员等开放。对于这些系列的人员,从工作上来说,更要求他们具备相应的实用技术与知识,专业学位比学术性培养更符合他们工作的性质。

    从教育硕士招生的生源情况来说,主要还是以本省,尤其是本地生源为主,这是这个学位的培养模式决定的。学员必须在职攻读,离单位太远,对学员来说,无论是经济还是时间,都不划算,也耗不起。从这角度来看,美国式的社区学院培养模式最适于专业学位的培养。我校也有来自洛阳、东三省的学员,但数量极少,且因为他们在路上耗费的时间太多,经济、时间都是其他学员的双倍甚至更多。如果让他们重新选择,一定要选本地院校在职攻读。洛阳的学员在第一次集中授课时,就申请改为全日制。对于浙江省,只有开设所有需要的学科方向,才能方便大家攻读,才能达成政府相关教师学历的目标。另外,对于浙江省来说,经过几年的招生培养,已经到了必须进行资源整合、调整提高的阶段,如何统筹安排三校的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已是当务之急。如浙江大学作为顶尖学府,拥有强大的研究团队,应该让其集中所有力量,从事学术性研究和学术性研究生的培养,或招收教育博士,停止招收教育硕士层次的研究生。两所师范大学,根据自身条件,挖掘潜力,采用交叉隔年招生等措施让其扩大规模,推动我省教育硕士培养事业的繁荣,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浪费。

    3.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要求。教育科学研究方法很多,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质性研究的方法有:个案研究、教育叙事研究、行动研究、内容分析研究、访谈、历史研究、人种学研究及各种形式的观察研究等;量化研究的方法有:教育实验研究、问卷调查、因果研究、相关研究等。对于学术性研究生来说,应该在掌握所有的研究方法的基础上,进行方法创新是其学术研究的追求。但是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来说,他们的主要职责在于教育实践,成为一线的骨干,成为推广和应用先进教育理论和技术的领头人,这是他们的职业追求。强调个案研究、教育叙事研究、行动研究等方法,与其职业相切合,这会使他们更有效地领会终身学习理念和教师专业化发展与成长理念,并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的改革实践中更好地发挥骨干作用。

    现在一些教育硕士培养单位重理论、重学术,轻实践、轻经验,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做出来的论文往往是纸上谈兵的“纯论文”,学术和实践相脱离,违背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培养目标。②

    对教育硕士在研究中强调应用,而不是强调学术创新。其实在学术性研究生的培养中,在硕士层面强调创新,也不符合实际,很多硕士生的工作并没有什么创新,能够做好应用研究就不错了。对于教育硕士更应该强调应用研究。

    4.外语能力。在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与培养中,应弱化外语要求,这基于两个事实。一是,教育硕士入学外语要求很低。在入学联考中,无论是试卷难度,还是录取分数线划定,都远远低于学术性研究生。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也是完全正确的。在培养过程中也没有时间强化外语教学,因此学员普遍外语能力不够;二是,教育硕士们都是教学一线的骨干,肩负的重任是如何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技术在教育实践中运用和推广,而创造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技术或翻译先进的教育理念与技术主要是学术研究者的责任。教学一线的骨干们需要的是强大的搜索能力和运用能力,因此熟练地阅读教育专业的资料,才是最根本的目标。

    四、关于对教育硕士学位性质与培养目标重新定位的设想

    根据上述有关论述,教育硕士的招生对象、专业设置、指导思想、培养管理与学位授予等应该重新定位和分类指导。以下是对教育硕士学位的性质与培养目标的初步设想: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教师职业为背景的,具有明确的实践性、职业专门性,主要培养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在上述定义中去掉“基础教育”这一限定词,可以让所有职业高中和相当层次的专业课教师都有条件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为高校教师攻读专业学位留下余地,为未来培养教育博士作准备。这样可将中职教师、高校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类相关专业学位都归于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之中。

    2.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现代教育理论素养,并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方法;具有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理论或管理理论分析解决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特别是个案研究、行动研究、教育叙事研究等方法,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应用研究的能力;能熟练地阅读教育专业的资料;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在掌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上,强调了“特别是个案研究、行动研究、教育叙事研究等方法”。这是目前实际培养中十分欠缺的方法,而这些方法却是在职教师运用最为方便的。

    在“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应用研究的能力”这句中,在“研究”前加上“应用”两字作为限定词,是希望突出教育硕士的职业性,以在职的职业化研究为主,强调应用而不是学术。

    在“能熟练地阅读教育专业的资料”这句中,去掉“外文”两字,其意在于降低外语要求。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和教师专业化发展与成长理念,能在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和改革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

    正如有学者指出,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名师,③因此,培养目标必须强调应用性,上述修改设想正是基于这一原则和浙江省的现状提出的,是否合理还请方家指教。

    注释:

    ①黄宝印.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回顾与思考(下)[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7):26-31.

    ②杨晨光,毛帽.教育硕士培养:基础教育的“充电器”[N].中国教育报,2008-1-9:2.

    ③何英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定位思考[J].中国高教研究,2003,(11):62-64.

    (责任编辑:王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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