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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斯检查工岗位职责

    时间:2020-11-03 12:45:03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瓦斯检查工岗位职责

    一、一般规定

    第 1 条 瓦斯检查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 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 2 条 瓦斯检查工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瓦斯浓度、 温度及“一 通三防”设施的运行及完好情况。

    第 3 条 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 防尘、防灭火设施。

    第 4 条 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通风、瓦斯 等的规定, 严格落实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会填写瓦斯 检查记录手册,瓦斯检查牌板及瓦斯检查班报表、日报表等。

    第 5 条 瓦斯检查工必须能够熟练使用有关通防安全的仪器、仪 表,并能排除仪器、仪表的一般故障。

    第 6 条 瓦斯检查工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能立即采取 应急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 7 条 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地点有明显标志, 并有记录可查。

    二、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第 8 条 瓦斯检查工下井前应领取并携带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 仪、探杖、胶皮管、温度计、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粉笔、牌板笔及圆 珠笔等;到有自燃发火危险的地点检查时, 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

    第 9 条 下井前领取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一氧化碳检定器时 的注意事项:

    1、领取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时,应做到:

    (1)首先要检查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的外观,要求便携式光 学瓦斯检测仪的目镜盖、主调螺旋盖、皮套、背带、胶管、吸气球和 水分吸收管等完好不缺损。仪器调节操作部位的开关、调零手轮、测 微手轮、目镜组手轮,要求组件牢固可靠,调节过程中应平稳、 柔和、 灵活、可靠 , 不得有松动、卡滞、杂音、急跳等现象。

    (2)检查水分吸收管和二氧化碳吸收管内的药品:

    要求药品装满、颗粒粒度均匀、大小适宜、一般约 2-5mm颗 粒太大,不能充分吸收所通过气体中的水分或二氧化碳, 影响测值准 确性;颗粒过小又易于堵塞,造成仪器畅通不良,甚至将药品粉末吸 入气室内,且附到气室平行玻璃上,影响通光,使仪器条纹不清晰;

    水分吸收管:内装硅胶时,呈现为良好的光滑深蓝色颗粒,失 效后为粉红色,严重失效时,为不光滑粉红色;内装氯化钙时为良好 的纯白色颗粒,大小均匀无粉末, 失效后成浆糊状, 后变成整个固体。

     吸收管内装的隔圈相隔要均匀、平整,两端要垫匀脱脂棉,不得随意 取掉隔圈;

    二氧化碳吸收管:内装钠石灰时,呈现为良好的鲜艳粉红色, 如变成粉白色,呈粉末状态触摸不光滑时,药品已失效,必须更换药 品,装满且拧紧,然后做简单的气密性试验和畅通性试验。

    (3) 、检查仪器的气路系统:

    首先检查吸气球是否漏气: 用手捏扁吸气球, 另一手捏住吸气 球的胶管,然后放松吸气球,吸气球一分钟不胀起,表明吸气球不漏 气;

    其次检查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是否漏气: 将吸气球胶皮管同 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吸气孔连接,堵住进气孔,捏扁吸气球,松手 后一分钟不胀起,表明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也不漏气;

    最后检查气路是否畅通:即放开进气孔,捏放吸气球,气球瘪 起自如时为好。

    (4) 、检查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的电路系统和光路系统:

    ①电路系统要求接触良好。

     检查时分别按下光源开关和微读数开

    关,并由目镜和微读数观测窗观察,如灯泡亮度充分,松手即灭为良 好。不得出现忽明忽暗或按下按钮不亮, 以及松手后常明等不良现象, 特别是电池发热或灯亮很快变红等严重的短路现象, 若出现应及时检 查电路系统;

    ②检查光路系统时,按光源电钮,由目镜观察,并旋转目镜筒, 调整到分划板刻度清晰时为止, 再看干涉条纹是否清晰, 否则应进行 调整或更换仪器。

    ( 5)、检查干涉条纹,对仪器进行校正: 按下光源按钮,干涉条纹除明亮、清晰外,要有足够的视场,条 纹间隔宽度要达到规定值,即将光谱的第一条黑纹(左侧黑纹)对在 “0”位,第二条黑纹和分划板上 2%数值重合,第 5 条条纹和分划板 上“ 7%数值重合(AGJ-1型的第5条条纹与分划板上“ 9%数值重 合),表明条纹宽窄适当,可以使用。

    ( 6)、检查小数精度:

    小数精度允许误差为± 0.02%,检查时测微器读数调到零位, 分划 板上即定的黑条纹调到“ 1%”,转动测微手轮,使测微器从“ 0”转到 “1%”,分划板上原对“1%”的黑条纹恰好回到分划板上的零位 时表明小数精度合格,如过零或不到零,且超过规定的误差值,应重 新进行调整。

    2、领取一氧化碳检定器时应做到:

    ( 1)首先检查其气密性,将活塞杆推到底,将阀杆打到 45 度关 闭位置,迅速抽拉活塞并松手, 活塞立即复回原位, 表明气密性良好; 阀杆打到与吸气筒平行或垂直位置时,推拉活塞是否灵活;

    (2) 检查所领用CO检定管的有效期,过期失效的不能用;

    (3) 检查所领用CO检定管的规格型号是否齐全,是否适用井 下现场。

    三、检查瓦斯操作

    (一)检查瓦斯操作方法及其它规定

    第 10 条 使用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的方法。

    1、 清洗气室并调零:

    测量前:必须将仪器调好零位,当井下与地面温差不大于士 10C 时,可在地面对零,若地面和井下温差较大时,应在井下与使用该仪 器的地点温度相接近的(温差不大于士 10C)的新鲜空气中(如待测 地点附近的进风巷道中) ,将干燥管、吸收管都接入测量气路,捏放 吸气球数次( 5-6 次),吸入新鲜空气清洗瓦斯气室,将水蒸气、二 氧化碳隔离,使进入仪器的为纯空气。

    调零位:按下微读电源开关,观看微读数观测窗,反时针旋转微 调螺旋,使微读数刻度盘的零位与指示板零位线重合, 然后捏放5? 6次吸气球,按下光源开关,观看目镜,旋下主调螺旋盖,调主调螺 旋,在干涉条纹中选定一条黑基线与分划板上零位重合, 并记住这条 黑基线,再捏放吸气球 5-6 次,看黑基线是否漂移,如果出现漂移, 再重复捏放吸气球 5-6 次,直至黑基线稳定在零位, 然后一边观看目 镜,一边盖好主调螺旋盖, 要防止拧螺旋盖过紧时光谱移动,盖好螺 旋盖以防止基线因碰撞而移动。

    2、 测定瓦斯浓度方法及数据的读取:

    (1)、首先检查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目镜内干涉条纹是否跑位

    或漂移,如跑位或漂移,必须在新鲜空气中再次对好零位;

    ( 2)、将对好零位的仪器背在身上, 用短胶皮管与仪器进气口相 连,在待测地点把接到二氧化碳吸收管的辅助吸收管的进气端用木棒 或探杖送到待测位置或有瓦斯处 (即在正常巷道中靠棚梁下约 200mm, 在有冒顶的巷道中,伸到冒顶的高处) ,完全捏放吸气球 5-6 次,使 被查气体进入瓦斯室。

     按下光源开关, 由目镜读出黑基线位移后靠近 的前面整数值, 然后顺时针转动微调螺旋, 使黑基线退到和该整数刻

    度相重合,从微读数盘上读出小数位,整数位和小数位相加即为实际 瓦斯浓度。

    3、 测定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

    检查二氧化碳时,应在靠近巷道底板约200mn处检查。先按检查 瓦斯的操作方法在靠近巷道底板约 200mn处检查瓦斯浓度,然后拿掉 装有吸收二氧化碳的辅助管检查混合气体(即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浓 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即二氧化碳浓度。精确测定时再乘以 0.952为二氧化碳浓度。

    4、 注意事项

    如果空气中含有较高的一氧化碳(如火灾气体)或硫化氢,将使 瓦斯浓度的测定结果偏大,为消除这一影响,可再加一个辅助吸收管 (消除硫化氢,管内可装颗粒状活性炭;消除一氧化碳可装 40%的

    氧化铜和60%的二氧化锰的混合剂)。

    在严重缺氧地点(如密闭区或火区内)空气成分变化较大,用便 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测定时仪器读数将比实际浓度偏高很大, 在这种

    情况下最好采用取样分析。

    第11条使用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查其它气体的方法及温 度气压校正

    1、用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查其它气体时,首先用采样瓶采 样,再将空气中混入的非测定气体用吸收剂吸收掉, 然后按测定瓦斯

    的操作方法测定,将测定结果乘上一个换算系数即为被测定气体浓度, 这个系数按下式(1)求得

    (1)沼气的折射率 空气的折射率

    (1)

    被测气体的折射率 空气的折射率

    如果被测气体的折射率比空气的折射率小时, 换算系数则为负值, 这时可将气室胶管调换,就是把瓦斯室管换成空气室管,空气室的管 换成瓦斯室的管,此时换算系数用(2)式换算。

    沼气的折射率 空气的折射率

    空气的折射率 被测气体的折射率

    不同气体的折射率从下表查对。

    表1 不同气体的折射率

    气体

    名称

    新鲜

    空气

    CQ

    CH

    H2

    HS

    CQ

    CO

    折射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0072

    0418

    0411

    0129

    0576

    0671

    0311

    2、当测定地点气压和温度变化大,又要求精密测定时,应对温 度及气压的差别进行校正时按(3)式计算。

    T '

    X 2.594 X (3)

    P

    式中:X――为实际瓦斯含量,%;

    X

    -―为仪器测得的瓦斯含量,%;

    T—

    为测定地点的绝对温度,

    K即 T=273+t;

    为测定地点的大气压力,

    mn汞柱。

    第12条 在检查瓦斯过程中,要同时检查空气温度,测温仪器可 使用最小分度为0.5 C并经校正的温度计,检查温度时,将温度计伸 至被测地点不要移动,温度计要离开人体、发热或制冷设备至少0.5m 以上,待5分钟后读数。

    空气温度测点布置如下:

    1、 长壁式采煤工作面空气温度测点应在运输巷空间中央距回风

    口 10-15m处的风流,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时,应分别测定。

    2、 掘进工作面空气温度测点应在工作面距迎头 2m处。

    3、 硐室空气温度的测点应在硐室回风道口的回风流中。

    第13条 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

    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 10-15m以外

    的风流);

    (2) 、工作面风流(指煤壁、顶、底板各 200mn和以采空区切顶 线为界空间风流);

    (3) 、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处);

    (4) 、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m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 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

    (5) 、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 斯的巷道)栅栏处。

    2、掘进工作面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地点,应根据掘进巷 道布置和通风方式确定。

    (1)单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 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按图1所示,在其回风巷道风流中 进行,并取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图1单巷掘进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回风巷风流的划分示意图

    1-掘进工作面;2-掘进工作面风流;3-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

    4-风筒出风口; 5-风筒;6-压入式局部通风机

    (2)、单巷掘进采用混合式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的 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按图2所示。在其回风巷风流中①② 和③处测定,并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图2单巷掘进采用混合式局部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回风巷风流的划分示意图

    1-掘进工作面;2-掘进工作面风流;3-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

    4-风筒出风口; 5-风筒吸风口; 6-风筒;7-压入式局部通风机;

    8-抽出式局部通风机

    (3)、双巷掘进采用压入式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 斯或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按图3所示,在其回风巷风流测定,并 取其最大值为测定结果和处理标准。

    图3双巷掘进采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时掘进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 回风巷风流的划分示意图

    1-掘进工作面;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3-风筒;4-风筒出风口;

    5-掘进工作面风流;6-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

    (4) 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

    (5) 局部高冒区域。

    3、矿井总回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

    风站内进行

    4、采区回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回风巷测 风站内进行。

    5、硐室(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采区变电所、绞车房、井下 爆破材料库、充电硐室)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 在各硐室内进行。

    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房、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 变电站等) 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的检查, 应在以 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 20m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7、 有人工作地点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工 作地点回风侧20m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

    8、 爆破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

    (1) 、采煤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 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

    各 20 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

    (2) 、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 20 米范围内 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

    第 14 条 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应执行 《煤矿安全规程》 的 有关规定:

    1、 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隅角、回风 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瓦斯循环检查;

    2、 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瓦斯循环检 查,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结束;

    3、 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 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

    4、 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 班检查 3 次的,其间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 2 次的,其 间隔时间要求, 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的检查次数, 即相邻两次瓦斯

    检查间隔时间必须为 3-5 小时

    第 15 条 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填写瓦斯记录手册和瓦斯牌板, 并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检查手册必须有采掘工作面当班的班 ( 组)长签字,要做到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和日报表“三对口” 。

    第 16 条 局部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 在瓦斯 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3%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量 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3%时,

    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报请矿总工程师召集有关科室批准, 并严格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

    第 17 条 瓦斯检查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 回风巷顶板良好处, 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 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 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硐室应 挂在回风道口的回风流中。

    第 18 条 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 瓦斯及二氧 化碳浓度、其他有害气体浓度、 温度、检查日期、 班次、时间、次数、 瓦斯检查工姓名等。

     瓦斯检查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 动。瓦斯牌板距回采工作面及掘进迎头不得超过 50 米。

    第 19 条 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对照和记录、 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 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 和监测值班员。

    第 20 条 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工和专职瓦斯检查工在发现本区 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将情况 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 21 条 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 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工,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 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

    1、检查采煤机前后20m内,距煤壁300mm距顶板200mn范围 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 2%或采煤机前后20m内风流中 瓦斯浓度达 1.2%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 行处理。

    2、 利用瓦斯探杖、 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 距煤壁 300mm、 距顶板200mm范围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到2%寸,应停止采煤机工 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 汇报。

    3、 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 进机的电动机附近 20 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瓦斯浓度。

     当瓦斯浓度达到 1.2%或掘进工作面回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0.8%时,应 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 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 22 条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 应 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写的措施进行。

    第 23 条 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的专职瓦 斯检查工应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检查工不在现场不准放 炮。

    第 24 条 对于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 瓦 斯检查员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温度等。

     需进行定点检查 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 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 作面迎头、局部通风机附近等。

     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 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

    第 25 条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爆破放顶时, 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 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当瓦斯浓度 超限时,应立即停止爆破。

    (二)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

    第 26 条 测定一氧化碳时, 应在欲测地点先推拉活塞 3~5 次,以 清洗取样吸气筒;然后再抽取气样,并迅速将三通阀杆打到 45 度关 闭位置,离开取样地点到安全地方;破开检定管两端,将其低浓度端 插入吸气筒胶座, 将三通阀杆打到与吸气筒垂直位置, 然后按检定管 说明书所规定的时间推动活塞, 使气体均匀地通过检定管。

     根据变色 环的位置直接读出一氧化碳的浓度。

    第 27 条 根据被测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选取合适的检定管。

     如果 一氧化碳浓度高于检定管上限, 可以减少送气量和送气次数, 然后再 将结果扩大同样倍数即为被测气体中一氧化碳的真实浓度; 如果一氧 化碳浓度低于检定管的下限, 则可增加送气次数或送气量, 将结果按 送气次数或送气量缩小相同的倍数, 即为被测气体中的一氧化碳真实 浓度。测量时一氧化碳浓度时,要避开放炮时间,待炮烟散尽后再测 量, 防止炮烟中一氧化碳干扰。

    四、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第 28 条 检查瓦斯及一氧化碳时, 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 并 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及一 氧化碳时, 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探杖送到检测地点, 由低到高逐 渐向上检查, 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 以防缺氧而 窒息。

    2、检查废弃巷道、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 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 巷洞内检查时,应由佩带完好得氧气呼吸器的救护队员进行。

    第 29 条 携带的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要妥善保护好, 轻拿轻放, 不准碰撞损坏、丢失及转借他人;出现故障能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 能处理的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安全仪器检修工,并指出存在 的问题;便携式光学瓦斯检测仪不得个人保存, 上井后应交仪器室 ( 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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