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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的工作措施

    时间:2021-04-09 10:37:44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我国网络招聘服务领域第一部部门规章,对网络招聘服务准入条件、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出台《规定》是规范网络招聘服务、加强网络招聘服务行业自律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行业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

    现将我市贯彻落实《规定》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广泛学习宣传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公众号等,面向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大力宣传《规定》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切实提高《规定》有关条款的知晓度和熟悉度。

    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准确把握《规定》条款内涵,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提髙全系统、全行业贯彻落实《规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指导监管

    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其服务范围中注明“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积极稳妥地完成本地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换发工作,许可证载明的服务范围为“职业中介活动(开展网络招聘服务)”。《规定》正式施行后,新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其许可证载明的服务范围应参照以上执行。

    对本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并及时更新专门台账。

    (三)明确服务规范

    指导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依照《规定》有关条款,进一步规范网络招聘服务。

    (四)加强监督管理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网络招聘服务诚信体系建设、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等途径和方式,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的情况。

    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对网络招聘服务的监管时效和能力。

    畅通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及时向社会公布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名单及其变更、注销等情况。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一)换证工作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xxxx年x月x日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换证工作,换发后的许可证载明的服务范围为“职业中介活动(开展网络招聘服务)"。xxxx年x月x日后未申请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机构,不得再开展网络招聘活动,违法开展活动的,人社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二)信息公示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依法在其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三)信息保护自查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对网络招聘服务用户信息保护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网络招聘服务平台方式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招聘信息、服务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招聘信息、服务信息保存时间自服务完成之日起不少于x年。

    (四)组织学习活动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准确把握《规定》条款内涵,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网络招聘服务活动。

    在贯彻落实《规定》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请及时联系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电话: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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