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得体会
  • 办公文秘
  • 报告总结
  • 致辞讲话
  • 条据书信
  • 合同范本
  • 宣传用语
  • 导游词大全
  • 党团范文
  • 毕业大全
  • 个人写作
  • 其他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发言稿
  • 讲话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脱贫攻坚
  • 谈话记录
  • 党课下载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自查报告
  • 观后感
  • 读后感
  • 事迹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工作范文网 > 范文 > 宣传用语 > 正文

    2020年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

    时间:2021-01-18 20:11:2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了2020年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办法,请大家及时关注。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小编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精神,为规范办学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组织机构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龙圩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委员会,抓好政策宣传、综合协调、资格审核、安排入学等工作,全面加强对今年招生工作的领导。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刘 念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区长

      副主任:邓东源   区政府办副主任

              何凤坤   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陈明伟   区委办副主任、区信访局局长

              李衍华   龙圩公安分局副政委

              邓小静   区财政局局长

              张子和   区司法局局长

              莫锦坤   区残联理事长

              邵格宁   区教育局副局长

              蒙剑雄   区教育局副局长

              聂俊杰   团区委副书记

              谢建文   龙圩镇副镇长

              陈龙宇   大坡镇副镇长

              黎德强   广平镇副镇长

              韦石金   新地镇副镇长

              钟剑铭   龙圩镇中心校校长

              覃新金   大坡镇中心校校长

              李超明   广平镇中心校校长

              蔡 毅   新地镇中心校校长

              黎水权   苍海小学校长

              黄英梅   龙圩中心小学校长

              纪承国   龙圩第一实验小学校长

              梁振宇   龙圩第二实验小学校长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何凤坤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邵格宁兼任,办公室人员由苏晓璐、郭桂钊、黎灿林、覃永恒、王钊荣、陈梦颜组成。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有龙圩区常住户口、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可申请随班就读,对于不能来校上学的中重度残疾儿童,由各校送教上门。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含长洲镇、龙湖镇、城东镇户籍,在龙圩区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相对固定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可申请在我区借读。

      (三)患有国家文件指定为传染性疾病的儿童暂不接收。

      (四)适龄儿童如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该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其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

    招生原则


      (一)小学招生工作按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人户一致”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流入地为主、公办为主,统筹安排”的原则组织实施。

      1.学位的分配以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为依据。主城区各小学原则上招收本校服务片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各镇村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安排到户籍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或行政村小学就读。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凭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或居住证其中一项申请在我区借读。

      3.龙圩区三所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接受报名,不分地段,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直接到学校报名。

      (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原则上在片区内(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确定片区)给予入学优待。

      (三)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凡是已经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含各省市)的学生,一律不能再参加新生报名。         

      (四)所有适龄儿童只允许在一所学校报名,一律不能重复报名。

      (五)招生一律不得搞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设重点班。凡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类别及分配办法


      (一)类别

      1.户籍类:指户口所在地属于相关招生学校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

      2.房产证类:指直接监护人在招生地段内购置了房屋并取得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3.购房合同类:指直接监护人在招生地段内购置了房屋,有购房合同但还没有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4.租住类:直接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没有购置房屋,随在本区工作的父母(或其中一方)租住在本区的适龄儿童。

      (二)分配办法

      1.各学校首先招收属本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类的适龄儿童。

      2.服务学校在还有学位的情况下,依次招收房产证类和购房合同类适龄儿童。每一类按证件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招收并按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剩余部分由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协调统筹安排到邻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3.租住类全部由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报名办法


      (一)户籍类:携带户口簿到所属范围内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二)房产证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到所属范围内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三)购房合同类:携带户口簿、购房合同到所属范围内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四)租住类:携带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不用办居住证的由居住地所属社区出具居住证明且必须与租住合同地址一致)、户口簿、工作证明(父或母在本辖区工作一年以上的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企业或单位的工作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其中一种)到现居住地(以居住证为准)所属范围内的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五)部分适龄儿童补充材料

      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或证明。

      2.适龄残疾儿童还需提供残疾证。

      *所有适龄儿童报名所需材料,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收原件。如适龄儿童与直接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并提供可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

    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招生计划详见

      (二)招生范围

      1.梧州市苍海小学:政贤路、政贤2-7路、城东路、祥龙路、坡尾组、天水岭、宜村、苍海一路、苍海二路、恩义一街、恩义二街、恩义三街、恩义五街的适龄儿童。

      2.梧州市龙圩中心小学:龙泉路(包括西里、东里一段)、新塘路、龙城路(1号至77号所有单号,2号至90号所有双号)、农林路(1号至75号所有单号、2号至132号所有双号)、凤岭街(1号至8号中的1-15、39号的1-2至45号)、凤岭街文化里91号至157号、凤岭街南山里、龙珠路、峡顶街、广信路1号至60号、银兴路、政贤1路、广场路、苍梧大道的适龄儿童。

      3.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龙泉路东里二段、龙兴路、城西大道、花园路、龙城路127号起所有单号、城南大道(171号起所有单号、108号起所有双号)、龙城西路、安泰路、龙圩镇都坎村的适龄儿童。

      4.梧州市龙圩第一实验小学再生园校区:再生园区内的适龄儿童及统筹安排部分随迁子女。

      5.梧州市龙圩第二实验小学:凤岭街(8号中的16起至39号、46号至90号)、凤岭街文化里1号至90号、龙华街、忠义街、圆塘路、高冲街、新街的适龄儿童。

      6.梧州市龙圩镇中心校:华兴路、永安路、大地路、西南大道(2号到186号所有双号、1号至191号所有单号)、龙圩镇林水村、林水路、农林路(77号起所有单号、134号起所有双号)、黎塘角路、龙城路小学巷、龙城路(79号至125号所有单号、92号起所有双号)、城南大道(1号至169号所有单号、2号至106号所有双号)、竹园路(巷)、龙新路(巷)、泰龙路、城南路的适龄儿童。

      7.梧州市龙圩镇中心校福达校区:西南大道(188号起所有双号、193号起所有单号)、双桂路的适龄儿童。

      8.梧州市下廓小学:下廓街、京塘路、广信路61号起、沿江路、恩义村河口组和仄一仄二组的适龄儿童。

      9.梧州市下廓小学龙湖校区:龙湖路的适龄儿童。

      10.梧州市恩义小学: 恩义村(河口组和仄一仄二组除外)、奥创混凝土公司至松脂厂一带的适龄儿童。

      11.其他村级小学:龙圩镇管辖的其他村级小学招生范围是所在村委所辖的适龄儿童。新地镇、大坡镇和广平镇所管辖的小学招生范围是学校所在地的社区、村委所辖的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新生摸底工作

      由教育局、中心校、幼儿园负责,于4-5月份完成。通过核对登记材料了解户口在本城区的适龄儿童人数,了解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人数。制定龙圩区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

      (二)制订招生方案,组织学习宣传

      由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梧州市龙圩区2020年小学招生实施办法》。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着力宣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措施,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7月18日—7月19日

      报名地点:各学校

      资格审查:由龙圩区教育局及学校负责(7月24日前)

      (四)入学通知书领取时间及地点:8月30日、报名处

      (五)新生放榜时间及地点:8月31日、各学校

      (六)入学注册与收费

      1.8月31日注册。适龄儿童在监护人带领下,凭入学通知书、户口本、预防接种卡到所安排的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新生入学注册收费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禁与入学就读挂钩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现象。

    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各镇(校)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镇及各校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本镇(校)的招生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大力宣传招生政策。招生期间,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龙圩区小学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动员和组织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特别要加强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的帮扶与监督,确保其顺利入学;并通过各种途径向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1.在招生工作中,若出现某所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户口类学生回流过多,超出该校招生计划时,由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进行统筹安排学位或对学校招生服务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2.各校在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龙圩区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报,以便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联系电话:2722152,2662962,2662963。

    有关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