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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复工复训实施方案2020(15页)

    时间:2020-10-22 09:37:0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疫情复工复训实施方案3篇

    方案一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控工作,贯彻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确保广大员工及员工家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复工复产后公司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针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制订科学严谨的防控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绝不能因复工复产引发疫情扩散和安全事故,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严格防控措施

      1. 准备防疫物资

      公司要做好口罩、酒精等必要的防护物品、消毒用品准备,确保员工复工复产后能得到必须的防疫物资保障。

      2.防控重点人员

      (1)严格复工上岗人员审查,对与确诊病人、疑似病人接触人员和1月8日后流入湖北等疫区或与湖北流入人员有密切接触人员要及时向社区报告,采取隔离观察措施。上述人员必须经过观察期无异常,经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批准后才可到岗上班。

      (2)居住在湖北疫区的员工在身体无异常的情况下经院批准后返长或复工必须上报返程交通出行方式,到达目的地后另自行隔离14天,身体无异常经公司批准后复工。

      (3)各职能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关注已复工员工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员工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相关员工须自行隔离或就医治疗,不得来公司上岗。

      3.规范工作区域防护

      (1)上班交通出行

      要求员工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出入管理

      采取封闭式管理。来访人员及生活区人员进行体温量测及登记工作,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现场测量超过37.3度以上)相关人员均不得入公司。公司综合管理部安排专人在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3)公共区域环境

      保洁:安排专人总体负责监督检查,随时处理突发情况;安排人员根据分工区域负责保洁。各垃圾桶及时清理,一天4次。专用回收口罩及医疗用品垃圾桶按街道规定设置在室外,专人负责回收,每天下午4点送至街道规定处理点。

      消毒:安排人员专职负责,按全天4次(上午2次,下午2次)执行。大厅、玻璃门、所有会客垃圾桶、大厅处接待坐凳用84消毒液喷洒擦拭;所有门把手、电梯厢及按键用酒精擦拭,勿喷洒(75%浓度酒精);卫生间均使用75%酒精进行擦拭消毒,做好相关日常记录表登记存档。各楼层、人行通道、卫生间及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沟渠、主干道、垃圾站、停车位置每天必须全面消毒,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4)规范员工行为

      保持办公室内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见面不主动握手,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5)食堂就餐管理

      疫情紧张,暂不提供工作餐。建议员工回家吃饭,要求饭后洗手。

      (6)电梯乘坐

      避免人员扎堆聚集。搭乘电梯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减少交流。多人乘梯时尽量由一人按键,出电梯及时洗手。

      (7)会议召开

      ①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参会人员,必须召开的会议尽量采取视频、网络会议等方式召开。

      ②室内开会要求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8)公务出行

      ①每天下班后由司机对所驾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进行消毒。

      ②司机出车时应佩戴防护口罩(车上应配备防护口罩和消毒液)。

      (9)后勤人员管理

      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负责接待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0)公务来访

      来访人员来公司之前应提前联系确认,非必须情况,所有工作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解决。如必须进入公司办公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来访人员须佩戴口罩,入公司之前进行体温量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情况下,方可入公司公干。

      三、科学合理安排工作

      1.公司职能部应减少人员聚集。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全天上班,其他人员由各职能部门每天排班,按每间办公室1人/半天配置错开现场办公,未在现场的人员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在家办公。

      2.各生产单位的工作安排要灵活处理,不能“一刀切”,可采取多种方式调度安排,多利用信息化手段解决,尽量避免人员扎堆集中。

    方案二

      实施方案

      一、企业复工时间

      对全区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不含建筑施工企业、建设工地)实行分类分片分时段严格审批,有序复工。所有企业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的优先复工。

      (一)工业企业

      2月10日起,符合“白名单企业”(即涉及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员工基本为本地的企业、本地上下游产业链、供应链完整的企业;

      2月15日起,员工主要来自其他非疫情重点地区、本地产业链、供应链较为完整的企业;

      2月20日起,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

      2月10日起,为企业和居民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宾馆、餐饮企业(仅限提供送餐外供服务、不得设堂餐)和商贸流通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15日起,为企业生产提供投融资、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的企业;

      2月2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

      容易导致大规模人口集中集聚的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包括经营性长途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等。

      二、企业复工前必须做到“六个到位”

      (一)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企业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坚持稳控当头,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并制定承诺书;同时建立劳动关系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劳资和稳定问题,切实承担社会责任。

      (二)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联动防控机制到位

      企业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工作班子和管控人员,各项职责分配到人,落实专职人员,每天按时如实将职工健康状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向属地平台、镇街报告,实行网格化管理。

      (四)企业职工排查到位

      企业要严格排查职工近期出行情况,全面掌握职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人一档”每日登记制度,所有职工在“杭州市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申报信息并获得职工健康码,一人一码,分类管理,确保职工的健康安全。

      1.首批上岗职工须为在杭州连续待满14天以上且无相关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体征人员。

      2.企业对后续职工上岗须进行严格排查,其中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近期一律不得返回,具体返回时间另行确定;其他地区职工返回前须上报名单,经审查通过可返回,返回后原则上须完成14天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视各地疫情变化情况动态调整),无症状后方可上岗。隔离医学观察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明确。

      3.企业必须做好分批返回职工的隔离方案,经属地平台、镇街审核通过后方可通知职工返回。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企业要根据防控需要,配齐足够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落实临时隔离点。厂区各公共场所消毒防护到位。

      (六)安全工作确认到位

      企业在复工前须做好供电、供水、空调设施和电气电路、危化品储存的安全检查,做好车间、仓库等的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和作业环境的安全检查,确保无故障、无遗漏,职业卫生和劳动防护到位。

      三、企业复工申请

      1.组建工作专班。区级层面抽调发改、经信、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公安、农业农村、三服务办等部门和邮政、人民银行、银保监、电力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复工工作专班,负责企业复工审核工作。各平台、镇街建立相应专班,并落实专人担任复工指导员、防疫指导员,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2.理顺审批权限。财税关系归属五大平台的企业由平台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除此之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行政区划在属地镇街审核通过后,报区复工专班审批;其他所有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由属地镇街审批,报区复工专班备案。良渚新城、良渚街道共同组建专班,以良渚新城为主,负责审批。

      3.明确审批流程。符合上述六个“到位”的企业,提前三天通过“杭州市企业严格防控有序复工数字平台”申报复工申请或直接向属地平台、镇街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审批通过的,由审批单位发放复工通知书,企业收到后方可复工。

      4.从严控制数量。区复工专班根据疫情变化情况,按照企业数和职工数“双控”原则,分类分时段对平台、镇街审批数量进行限额管理,从严把关。

      四、企业复工后必须做好“六个强化”

      (一)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督促职工每日在平台进行健康打卡,确保每日更新底数清,并及时审核上报属地平台、镇街。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一天不少于两次。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

      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

      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二)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

      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

      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

      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五)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平台、镇街、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平台、镇街,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六)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平台、镇街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区企业复工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平台、镇街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附件:

      1.企业复工审核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企业复工方案(模板)

      3.企业复工职工防疫承诺书(模板)

      4.企业责任承诺书(模板)

      5.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模板)

      6.企业食堂防控措施(模板)

      7.企业宿舍防控措施(模板)

      8.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台账表格汇编(模板)

    方案三

      统筹推进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后防控工作的指导,推动企业及时有效处置疫情,2月25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复工复产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就有关事项进行通告。

      企业要建立保障机制

      《预案》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划内的制造业企业,明确企业要建立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单位员工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员工健康状况。同时,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在显眼处张贴应急处置流程图、应急预案等,切实提高企业员工防范意识。

      企业属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辖区内复工复产企业疫情发现和应急处置工作,督促企业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机制。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情况,落实隔离、报告和送诊专车等;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发现异常立即隔离处置

      《预案》明确指引了复工复产企业发现异常后应执行的系列步骤。企业发现异常后,应结合现实情况分类进行应急处置。

      在工厂外集体宿舍或个人居所发现异常的,应暂时留置在房间内;在工厂集体宿舍及工厂公共区域内发现异常的,应送至工厂临时医学观察点;在工厂出入口发现异常的,应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以上四种情况,都应该首先佩戴口罩。同宿舍、同屋、同车间、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同样要立即采取安置隔离措施。安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

      健康管理员发现企业有可疑病例后,要立即向网格人员报告,或联系当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协助开展初步排查工作。如无流行病学史,由企业安排专车送至当地镇街(园区)发热门诊重点医院就诊。如有流行病学史,应立即联系辖区内发热门诊重点医院,由所属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同时,向当地镇街(园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企业应全程随访员工就诊信息,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企业同时可终止响应。如发现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发生疫情或需停工停产

      企业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企业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员工集中,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产停工措施。

      企业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企业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企业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由当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企业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属地镇街(园区)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企业要配合当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属地镇街(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企业终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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