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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4-26 13:22:13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机关,努力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机关后勤铁军,为持续打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舟山”提供强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一、明确职责任务,确保“两个维护”见诸行动

    1.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要深化对中心政治生态的动态分析和研判,一年二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安排,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中心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要制定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具体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主动接受市府办纪检组的执纪监督,严格落实市委、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部署,坚决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任务目标。中心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角色,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履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述职述廉述德、组织评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有机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制度,全程压实责任。

    3.全面强化责任分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各处室(单位)要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本处室、本单位实际,进行任务细化和分解,制定具体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完善党组统一领导,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委组织协调,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深化内部巡察考核。持续推进党组对各处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定期巡察机制,及时对惩防体系构建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切实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项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巡察制度,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与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单位)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推动责任落实,以考核促干劲,形成依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5.发挥纪检监督责任。支持和保证市府办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发挥执纪监督作用,落实党组研究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通知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定期向市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等制度,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主动走访联系责任部门和重点对象,全面了解和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坚持正确的干部选拔任用导向,采取多种手段,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选好用好中层干部和骨干员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按照“一案双查”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二、深入纠治“四风”,推进后勤队伍作风建设

    1.执行党的纪律。中心党组、机关党委及各支部要加强对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把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加强对党的纪律执行情况、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最多跑一次”改革等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2.纠治“四风”问题。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和省“36条办法”、市委“具体办法”等规定,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抓住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和处置移送工作。要加强防范违规借贷、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收送电子红包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紧盯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对落实中存在的只表态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

    3.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强勤政廉政绩效管理,实现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聚焦机关事务工作中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推动形成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巡视巡察整改、有关专项整治等任务,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公开促公正、以教育促廉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保障能力。

    三、加大宣传教育,巩固机关事务反腐倡廉工作成果

    1.建立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对浙江和舟山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清廉新区”建设实施意见和工作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中心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修炼党性心性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性原则,增强宗旨意识、忧患意识和反腐倡廉意识。各处室、单位要每季度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

    2.突出反腐倡廉教育重点对象。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每年至少要开展两次廉政教育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
    其它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每年至少对分管处室(单位)廉政谈话一次,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3.着力做好“三不”协同文章。强化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案件,增强不敢腐的震慑氛围。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在日常监督和廉政教育工作中,深挖案件反映出来的深层次问题、廉政风险点和制度漏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抓好整改、补齐短板,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中心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和年度计划,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橱窗等多种媒体以及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廉政短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矩、严明公私界限、严格家风家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

    四、落实政治监督,确保各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建立完善重要情况反映、通报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制度。加强对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建立和完善“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制度,规范“一把手”的权力和行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人事权的监督,完善干部提名推荐、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办法。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市委、市纪委提交述廉报告。落实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和其他党内法规,完善科级干部廉政谈话、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廉政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时代性和战斗性。

    2.加强风险岗位廉政防范。深化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完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廉政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要加大项目招投标控制和重大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内部审查力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认真执行重大工程完工造价审计、工程款项结算动态跟踪、货物工程验收等制度,落实中心财务内审、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分配使用与装修、公务接待等方面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后勤重点岗位的廉政监管。

    3.加大案件惩治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规则,积极配合纪检组查办相关案件。对发现的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健全信访举报调查及分析反馈机制,规范处置反映干部问题的线索,及时进行分析研判、调查核实、依纪依规处理。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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