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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05-05 13:33:29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内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把巡察制度落实到最基层,实现全系统巡察全覆盖,按照县委“五人小组”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特制定本巡察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和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部署、县委十三届十九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巡察必须有针对性和明确目标,实事求是,突出重点,不求面面俱到,重点巡察和解决教育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

    二、巡察对象

    教育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一中、二中、三中除外)。

    三、时间安排

    从4月初开始进驻,巡察总的时间约2个月左右。每个单位的巡察时间原则上为一周左右,具体巡察天数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大小做适当的调整。5月22日前完成巡察工作。

    四、巡察内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聚焦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重点监督检查2015年1月至2021年2月期间的以下3个方面的情况。

    (一)聚焦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一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否流于形式,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
    是否深化学习“俊波精神”和“洋林精神”,开展“精业务、提能力,打赢教育翻身仗”活动。二看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实际贯彻落实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把学了当做了,把做了当做好了等问题。三看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是否重视,是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
    是否存在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管控不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宗教迷信活动等问题。

    2.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局党组工作要求情况。一看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方面重要部署是否只做传达,是否结合实际细化具体落实举措,紧扣职能责任推动工作发展;
    二看是否重视与本单位、本行业相关的风险防控,认真梳理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具体。三看履行职责是否到位,对本单位突出矛盾和复杂疑难问题搁置不解决,是否存在主管工作推动不力、处室职能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一看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上级要求是否浮在面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少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二看学风文风会风是否务实,存在学习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发文开会搞“拿来主义”、应付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不解决实际等问题。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一看在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是否存在薄弱环节。二看是否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简单粗暴、颐指气使,激化群众矛盾。三看党务政务公开是否规范。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一看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制度、举措。二看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接受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看公款吃喝是否令而不行、禁而不止,采取隐蔽手段变相公款吃喝;
    是否在节约粮食、制止浪费方面率先垂范,把勤俭节约理念贯穿到食堂就餐、公务用餐和办公等各方面。四看是否以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礼金、财物等,造成不良影响。五看是否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六看是否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超标,搞豪华装修,或在办公用房整改中搞不合理的变通。七看是否违规购置、配备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八看是否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或其他费用,违规使用党费发放补贴福利,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工会会费发放慰问品、慰问金。九看是否违规使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考察学习、培训研讨为名变相旅游。

    4.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一看是否利用职权或职务上影响,搞权力寻租,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二看是否与民争利,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获取各种荣誉等方面,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三看是否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四看资金管理是否混乱,虚列账目,挪用截留财政资金,违规举债,致使大额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收支混乱,虚报工程套取国家补贴等问题。五看对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物资采购监管是否有力,是否存在未经集体研究决策、随意增加预算、擅改规划,不搞招投标、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转包分包,或者明招暗定、搞“量身定做”的虚假招投标,使“关系户”中标,形成“关系工程”等现象。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组织建设情况。一看是否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是否缺少研究、推动不力,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二看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是否存在领导班子不团结,甚至严重失和问题。三看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等问题。四看党组织是否软弱涣散,是否存在班子不健全、不团结,党的意识淡薄,党建引领作用没有发挥,党员没有归属感等问题。五看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一言堂”、班子成员党内民主走形式等现象。六看是否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搞形式,缺少辣味,“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双重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落实不力、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等现象。七看对党员监督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常年不召开支部会议,对党员情况不闻不问,抓早抓小、约谈提醒少,党费收缴不规范,对流动党员缺少管理措施等问题。八看党员队伍建设是否科学,是否存在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甚至长期不发展党员等问题。九看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选树先进典型工作是否缺失;
    是否存在“口袋”党员和失联党员,是否存在党员不履行义务,甚至带头违规违纪,群众认可度不高等情况。

    2.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一看是否以党政联席会、行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二看是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
    三看是否违反学校机构“三定”编制政策规定,违规设置机构、违规进人和超配中层职数,未按规定编外用工,瞒报、虚报、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等问题。

    3.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一看是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是否谋划、研究、部署、推进,是否将相关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看对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是否有力,是否推诿拖延。三看对已处理的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公开、通报。

    五、组织机构

    1.在教育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巡察组,每组6人,设组长1名(由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1名,成员4名。

    2.县委巡察机构成立巡察指导组,协助指导教育系统的巡察组开展工作。负责教育局的巡察指导组成员为(县委巡察三组副组长)、(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

    六、巡察主要环节

    (一)巡察准备

    1.成立巡察组。3月底前组建完成巡察组,制定组内巡察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人员分工、纪律要求等内容。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2.召开动员会。4月初召开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巡察进驻动员会,拟定个别谈话提纲,协调进驻事宜,设置巡察举报信箱、电子邮箱、举报电话等。

    (1)参会对象

    局党组(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全体成员,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

    (2)会议议程

    会上由组长宣布巡察组成员名单和任务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作动员讲话,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

    会标:教育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暨巡察进驻动员会。

    安排或协调主要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对会议作报道。

    3.发布巡察公告。(1)各巡察组开通联系电话和通信方式,设置巡察组信箱,被巡察单位设置巡察举报信箱;
    (2)被巡察单位在单位公开栏或显眼位置粘贴《巡察公告》,公告巡察有关事项,以及对巡察组的监督方式;
    (3)被巡察单位要以党内文件形式将巡察动员会上党组书记、局长的讲话,在单位内部通报。可以要求被巡察单位利用短信群发、微信群等方式,发布巡察信息。

    3.成立组务会。巡察组进驻后根据人员配备情况,成立组务会,成员一般为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组长为组务会召集人,主要对重要工作部署、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联络员要参与巡察工作全过程,做好组务会会议记录,巡察结束后归档。

    (二)巡察了解

    1.听取汇报。巡察进驻后,巡察组要听取被巡察党组织工作汇报。听取汇报前,巡察组要提前与被巡察单位沟通,对汇报内容严格把关,突出问题导向,对照《方案》要求做好汇报准备,可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听取汇报。

    工作汇报材料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所占比例不超过20%)可简要介绍本单位本部门概况和党建工作总体情况,着重汇报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特别是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各项检查问题整改等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工作成效。第二部分(所占比例不低于50%)着重汇报在上述“三个聚集”及巡察整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剖析原因。第三部分着重汇报改进工作的措施和思路。需要进一步报告的有关情况,可以附件形式作补充说明。

    2.个别谈话。巡察组可根据谈话对象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谈话提纲。参加个别谈话人员不少于2人。谈话记录要确保完整、原汁原味,原始记录要归档备查。谈话对象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等。巡察组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谈话范围。

    3.受理信访。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单位问题反映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或信访件,巡察组不作了解,将相关反映或信访件交由巡察办径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反映其他问题的信访举报,按规定转有关部门。

    严格按照巡察组进驻时公布的巡察截止日期接收信访举报。巡察组联系信箱、举报电话撤销时间为对外公布的巡察截止时间。接收来信以信件邮戳标注的发信日期为准,邮戳日期超过巡察截止日期的,由当地邮局正常办理退件。

    4.调阅材料。根据工作需要调阅被巡察单位文件资料,主要包括有关会议记录、干部档案、财务账目、审批文件、案卷材料、各项检查报告,以及巡察组需要调阅的其他材料。调阅资料坚持必要、从简原则,突出针对性,带着问题去调阅,有的可以先请被巡察单位提供目录再按需调阅,有电子版的尽量调电子版,需要做底稿材料的可以调取纸质材料。要做到统一归口,防止多头重复要材料。调阅的材料应安排专人妥善保管,并履行签收、清退手续。

    5.开展座谈。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层面、范围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座谈会要注重实效,选择掌握情况的、善于思考的、敢于直言、有代表性的同志参会,不拘泥于职务、职级;
    提前发放座谈会发言提纲,留出充分的准备时间。

    6.下沉了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重点地选择到基层和下属单位延伸了解情况。确有必要到被巡察单位以外了解情况的,通过巡察办协调联系。下沉了解要有针对性,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避免安排不当增加基层负担。

    (三)起草巡察报告等材料

    1.巡察报告。巡察报告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被巡察单位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总体评价。第二部分是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按照“三个聚焦”模块撰写)。第三部分是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如发现的话)。第四部分是意见建议。

    (1)巡察反映的主要问题,要有政治高度,用纪律的语言描述存在的问题,通过抽象归纳,透过现象看本质,把被巡察党组织在“三个聚焦”及巡察整改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反映出来,既要有典型事例,还要有反映总体状况的面上数据,对被巡察党组织自查自纠发现且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原则上不写入巡察报告。要提升政治站位,善于从政治上发现、分析、研判问题,提高巡察报告质量,防止巡察报告“同质化、浅表化、教条化”倾向。

    (2)“意见建议”部分,包括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是针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针对性强、务实具体的意见建议。

    2.制作问题底稿。巡察组组长要按照底稿制度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审核把关,确保底稿制作质量。底稿包括问题来源、概述、巡察了解情况和支撑材料。重大问题的定性判断,既要有面上情况的总体分析,又要有典型事例和数据作为支撑,确保定性准确、论证有力、逻辑严密。巡察结束后7天内,巡察组要将巡察报告送巡察办。

    (四)巡察汇报

    巡察办对巡察组提交的巡察报告进行核稿,提出修改参考建议,巡察组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由巡察办向局党组汇报巡察综合情况。

    (五)巡察反馈

    1.起草反馈意见。各巡察组分别起草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按程序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同时,巡察办负责起草巡察综合反馈意见。

    2.召开反馈会议。由局党组集中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向各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统一进行反馈,移交巡察反馈意见。

    (六)巡察整改

    被巡察单位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集中整改2个月后,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教育局相关股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资料归档

    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结束后,教育系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形成巡察工作总结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整理巡察工作资料,形成巡察工作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案文件和材料。

    七、巡察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实施。被巡察的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接受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精心组织实施,如实反映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各巡察组要加强与巡察对象的沟通协调,在不影响巡察对象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好巡察工作。

    2.公正巡察,实事求是评价。巡察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巡察对象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不扩散巡察情况和有关谈话内容,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3.抓好整改,注重巡察实效。巡察对象要将巡察工作当作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通过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巡察整改情况将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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