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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时间:2020-10-26 09:19:20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参试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草种名称:申报品种所在科/属/种名,以《中国植物志》为准(/frps),中文表示。例:禾本科/羊茅属/高羊茅。

    学名:申报品种所属种拉丁名,以《中国植物志》为准(/frps),种间杂交用“种”ד种”表示,前为母本,后为父本。

    品种名称:命名应符合国家标准《草品种命名规则》GB/T 30394-2013 相关条款规定。

    申报人:申报人之间用“、”隔开,数量不超过5 个。

    选育人:选育人之间用“、”隔开。

    是否转基因品种:申报品种如是应用转基因技术将有特殊经济价值的基因引入植物体内,从而获得高产、优质、抗逆等性状的转基因植物新品种,则应选是,反之选否。

    品种类别:按照申报品种来源可分为育成品种、野生栽培品种、地方品种、引进品种。育成品种指经过一定的育种程序,按照育种目标选育形成的,与种内其它品种在一个或数个特征特性上有明显区别的新品种。野生栽培品种指采集于野生状态下的种质资源经驯化栽培成功,并具有利用价值的品种。地方品种是在某一地区长期栽培(至少30 年),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具有良好经济和生态价值的品种。引进品种是从国外引进且已在国外审定或登记的,在国内试种成功并具有优良性状和利用价值的品种。

    繁殖方式:申报品种繁殖方式分为“有性繁殖”、“无性繁殖”和“其他”。有性繁殖指品种推广利用中主要用种子来种植;无性繁殖指品种结实差或几乎不结实,在推广利用过程中只能选择根、茎、叶等营养器官繁殖;“其他”指品种既可用种子推广,也可用根、茎、叶等营养器官繁殖利用。

    种子千粒重:“繁殖方式”选择“有性繁殖”或“其他”时必填。测定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牧草种子检验规程重量测定》GB/T 2930.9 执行。

    净度:“繁殖方式”选择“有性繁殖”或“其他”时必填。测定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GB/T 2930.2 执行。

    种子发芽率:“繁殖方式”选择“有性繁殖”或“其他”时必填。测定方法按照国家标准《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GB/T 2930.4 执行。

    品种用途及应用范围概述:申报品种的用途,主要包括牧草、草坪草、观赏草、能源草及生态修复草。牧草即以饲喂家畜为主,草坪草用于城镇绿化、运动场建植;观赏草用于各种生境造园;能源草直接作燃料或转化为气体、液体燃料;生态修复草是用于受损生态系统修复与维护的草本植物。牧草主述其用途、生产性能及饲用品质性状;草坪草主述其坪用性能;观赏草主述其观赏性状;能源草主述其生产性能及能源品质性状(能源转化核心成分含量及能源转化效率);生态修复草主述其生态修复价值。

    选育(驯化、引种)目标:育成品种应描述选育目标,野生栽培品种应描述驯化目标,地方品种应描述整理目标,引进品种应描述引种目标。牧草的选育(驯化、整理)目标一般包括丰产性(营养体、种子)、抗逆性、抗病虫性、早熟、晚熟、饲用品质等一个或多个指标;草坪草的选育(驯化、整理)目标一般包括坪用性状、绿期、抗性等一个或多个指标;观赏草选育(驯化、整理)目标一般包括观赏性、抗性、适应性等一个或多个指标;能源草选育(驯化、整理)目标一般包括丰产性(营养体、种子)、抗逆性、抗病虫性、能源品质等一个或多个指标;生态修复草选育(驯化、整理)目标一般包括抗性、适应性等一个或多个指标。申报品种为引进品种的应说明将其引入我国种植的主要目的及其与国内同类品种相比的主要优势。

    亲本或品种来源:育成品种应明确介绍主要亲本的来源(包括品种或材料的名称、来源地、获取的方式等),通过审定的亲本应使用公告的审定名称;野生栽培品种应明确说明野生资源采集地和时间;地方品种应明确说明品种来源地;引进品种应明确说明品种原产国、审定或登记的国家和时间、品种权人(公司或育种家)等基本情况。

    选育(驯化、引种)过程概述:育成品种应简述选育工作起止年份、亲本来源、育种方法、选种圃情况等;野生栽培品种应简述野生资源采集时间、地点、驯化方法等;地方品种应简述来源地、栽培历史、栽培地区、现有栽培面积等;引进品种应简述引入国内的时间、引种试验起止时间、地点等。

    品种特性特征:应简述申报品种自身的植物学特征和生物学特性,不得用其所属植物种的特征特性代替。植物学特征描述内容:生活周期(一年生、多年生、越年生或二年生)、生活型(草本、藤本)、植株形态高度,根(形态等)、茎(长度、有无根状茎或匍匐茎等)、叶(叶型、长宽、叶色、叶柄等)、花(花序类型、长度、颜色等)、果(果实类型、形状、大小等)、种子(形状、大小、颜色、千粒重等)、授粉方式(自花授粉、异花授粉、常异花授粉、无融合生殖等)、繁殖系数(种子产量或营养繁殖体产量)等。生物学特性描述内容:适宜生长的气候和土壤条件、抗性、再生性、生育期;草坪草补充说明绿色期、成坪速度等;观赏草说明观赏期等;能源草说明能源转化效率等。育成品种和野生栽培品种还应说明与亲本的差异。

    品种比较试验情况:应至少说明试验承担单位、起止时间、地点、对照品种、测定的指标和试验结果(牧草的干鲜产草量、抗性等;草坪草的坪用性能、抗性等;观赏草的观赏性能、抗性等;能源草的干鲜产草量、抗性等;生态草的适应性、抗性等),重点说明申报品种和对照品种的差异。

    需鉴定的抗性指标:以某一个或某几个抗性(如抗寒性、抗旱性、耐热性、耐盐性、抗虫性、抗病性等)为选育目标的须填写此项,并推荐抗性鉴定对照品种。

    建议对照品种:建议对照品种选择属种和用途相同的已审定登记品种,或当地应用最广泛的品种,或在育种目标性状上表现最突出的品种。从野生草种中选育的品种其对照品种应包括原始亲本群体。没有相同属种的品种作为对照的,可选用相近属种或相似用途的普通品种作为参考对照。

    适宜推广区域:应明确申报品种适宜推广区域的气候条件、区域范围等。适宜推广区域为布置区域试验点的重要依据。

    栽培技术要点:应突出与同种植物其他品种一般栽培管理措施的区别,按播种期(栽植期)、播种方法、株行距、播种量、播种深度、关键田间管理措施(如施肥、浇水、病虫害防治等)、主要利用方式和注意事项等顺序介绍。

    备注:简要表述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植物学特征照片:应包括申报品种单株、群体、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营养繁殖体)照片,申报品种与对照单株及群体对比照片,其中单株照片应尽量包括花序和根部;观赏草应包括主要观赏部位。照片必须清晰且重点突出。

    品种比较试验照片:提供的田间品种比较试验照片必须同时包括申报品种和对照品种,照片清晰。

    选育报告:申报品种为“育成品种”的必填。报告应主要包括育种目标(有明确育种目标,如牧草或种子高产、早熟、抗旱、耐盐、品质改善等;草坪草的延长绿期、提高抗性、改善坪用性状等;观赏草延长花期、绿期、提高观赏性等;能源草高产、抗逆、品质改善;生态修复草提高抗性、适应性)、亲本来源(清楚介绍亲本或其他选育材料及其来源)、育种方法(选择育种、杂交选育、诱变育种等)、选育过程(每代选育工作起始时间、如何开展、选取指标、筛选标准及单株或株系数目、选育技术路线图等)、新品系与亲本在目标性状上的比较结果、植物学特征(申报品种的科属种及其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具体特征;申报品种与亲本不同的特征)、生物学特性(适宜区域、抗性、生育期等)、主要农艺性状(物候期、越夏冬率等、鲜干草产量、种子产量等)、栽培管理技术要点(播种期、播种方法、播种量、播种深度、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及收获利用(利用方式、收获时间、留茬高度等)等内容。

    整理研究报告:申报品种为“地方品种”的必填。报告应包括品种来源(来源地、栽培历史、面积、区域等)、整理研究过程(整理研究目标、收集基本情况、工作起始时间、如何开展等)、植物学特征(申报品种的科属种及其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具体特征;申报品种与同种其他品种不同的特征需明确写清楚)、生物学特性(适宜区域、抗性、生育期等)、主要农艺性状(物候期、越夏冬率等、鲜干草产量、种子产量等)、栽培管理技术要点(播种期、播种方法、播种量、播种深度、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及收获利用(利用方式、收获时间、留茬高度等)等内容,另需说明申报品种所属植物种在申报者说明的种源地(采集地)的野生分布情况。

    栽培驯化报告:申报品种为“野生栽培品种”的必填。报告应包括原始野生种质资源采集情况(生境条件、时间、资源份数等)、栽培驯化目标(有明确的驯化目标,如驯化改良种子的落粒、硬实、发芽或成熟不整齐、低产等某一或多个不良野生习性;牧草或种子高产、早熟、耐盐、植株直立等;草坪草的延长绿期、提高抗性、改善坪用性状等;观赏草延长花期、绿期等;能源草高产、抗逆、品质改善;生态修复草提高抗性、适应性)、栽培驯化方法、栽培驯化过程(每代驯化开始时间、选取指标、如何开展、技术路线图等)、新品系与原始群体在目标性状和结实率(或种子产量)上的比较结果、植物学特征(申报品种的科属种及其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具体特征;申报品种与原始群体不同的特征需明确写清)、生物学特性(适宜区域、抗性、生育期等)、主要农艺性状(物候期、越夏冬率等、鲜干草产量、种子产量等)、栽培管理技术要点(播种期、播种方法、播种量、播种深度、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及收获利用(利用方式、收获时间、留茬高度等)等内容,并说明申报品种在当地的栽培历史、主要栽培区域、现有栽培面积。

    引种报告:申报品种为“引进品种”的必填。报告应包括引种目标(明确引入我国的主要目的,如与市场中同类国内外品种相比的主要优势)、品种来源(申报品种的育成国家或企业、审定或登记的国家和时间、当前实际品种权人等基本情况)、引种过程(时间、来源、引种试验结果、引种技术路线图等)、植物学特征(申报品种的科属种及其根、茎、叶、花、果实、种子的具体特征;申报品种与同种其他品种不同的特征需明确写清楚)、生物学特性(适宜区域、抗性、生育期等)、引种试验(试验具体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试验材料、试验地点时间、试验设计、测定指标及详细方法、试验结果和结论等)、主要农艺性状(物候期、越夏冬率、鲜干草产量、坪用性状、观赏性状等)、栽培管理技术要点(播种期、播种方法、播种量、播种深度、施肥、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内容)及收获利用(利用方式、收获时间、留茬高度等)等内容。

    在国外已审定登记的证明材料:申报“引进品种”的必须提交品种审定登记证书复印件、或在线查询的网页截图(含网址)、品种所有权证明、经品种所有权人签章同意申报的说明等。

    授权书:申报“引进品种”的须提交品种所有权单位同意申报草品种区域试验的授权书。授权书应为中英文对照,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方拥有申报品种所有权的证明或承诺;申报品种在国外审定或登记的基本情况(审定或登记组织或机构、年份等);明确同意申报者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参加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授权方愿意承担由此授权产生的相关责任;授权有效期、授权书签署日期及授权中英文对照内容不一致的为无效授权。授权书中授权方仅提及同意申报者代为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视同同意申报者代为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申请参加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

    申报品种检疫证明材料:申报“引进品种”的必须提交申报品种引种试验所用种子批次的植物进出口检疫证明材料。

    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全部申报品种均需填写。报告应包括试验承担单位、试验具体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试验布置行政区域、试验地概况、试验材料(须说明对照品种,其中申报“育成品种”和“野生栽培品种”的,试验对照品种应至少包括亲本或原始群体)、试验设计(小区面积、小区布置、重复数等)、试验起止时间、播种情况(播种时间、方法、播种量、播种深度等)、田间管理(施肥时间、肥料种类、施量、灌溉时间、灌水量、病虫害发生和防治情况等)、测定指标和方法(如测产方式、测产面积等)、试验结果与分析(牧草包括干鲜草或种子产量、生育期、抗性等;草坪草包括坪用特征、绿色期、成坪速度等;观赏草包括观赏评价、观赏期、抗逆性等;能源草包括干鲜草或种子产量、抗性等;生态修复草主要包括抗性、适应性)。牧草产量结果应进行方差分析,并用新复极差法进行多重比较。各项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GB/T 30395-2013。

    其他相关材料:各种与申报品种相关的其他材料,如研究论文、营养检测报告等。申报品种为牧草品种的,其所属植物种属不在主要草种(苜蓿、沙打旺、锦鸡儿、红豆草、三叶草、岩黄芪、柱花草、狼尾草、老芒麦、冰草、羊草、羊茅、鸭茅、碱茅、披碱草、胡枝子、小冠花、无芒雀麦、燕麦、小黑麦、黑麦草、苏丹草、草木樨、早熟禾等)范围内的,需在国家草品种区域试验结束后由第三方完成动物饲喂试验报告提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用于品种审定。申报品种为转基因品种的,必须提交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复印件。

    34. 推荐调查指标:申请区域试验参试的草品种可基于这些指标分别展示品比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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