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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节能降耗工作要点

    时间:2020-10-26 09:03:22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东莞市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要点

    2009年,我市节能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总体战略,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取得良好成效。初步测算,全年节能目标可以顺利实现,这为我市在2010年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010年是“十一五”节能工作决战之年。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尚未消除,扩大内需、促进投资的经济刺激政策对节能工作构成双重效应,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相互交织。为做好全年工作,现制定要点如下:

    一、2010年主要工作思路

    以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为总目标,积极推进我市节能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市、镇街、企业三级管理架构,充实和完善日常管理内容,使我市节能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服务平台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基础数据库、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报送等系统,通过资源有效整合为全面推进节能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0年主要工作

    围绕上述思路,2010年节能工作主要概括起来就是“立足三个层面,用好三个手段;突出四个重点,强化四项保障”:

    (一)立足政府、企业和社会三个层面

    1、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从政府层面强力推动节能工作。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单位GDP能耗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08〕64号)的要求,制定针对各镇街的节能考核工作方案,对各镇街实施每年一度的节能考核。通过节能考核,强力推进各镇街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完成节能目标。另外,还要加强对各镇街节能工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引导各镇街独立开展各项节能工作,建立市、镇街节能工作联动机制。

    2、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行动,从企业层面推进节能工作。按照2009年新调整的重点耗能企业名单,我市调整后的重点耗能企业共计935家,其中包含52家商业企业,重点耗能企业数量多,能耗总量大(能耗总量占我市能源消耗总量的70%以上)。通过推行节能考核,开展节能督导和节能监察,实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报送,举行节能培训,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基础数据库等手段,全面加强我市重点耗能企业监管。

    3、加强节能宣传,从社会层面全面深化节能工作。加大资源投入,提高宣传实效,落实每年一度的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编印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公益宣传手册、张贴画等免费派送全市,继续组织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有关节能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介绍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先进典型,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对节能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对浪费能源行为予以曝光,倡导低碳、绿色的发展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起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氛围。

    (二)用好经济、行政和法律三个手段

    1、用好经济手段。按照《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总结2009年节能专项资金申报的基础上,尽早开展2010年的节能专项资金申报及评审,并着重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前期的政策宣传,让大多数企业了解专项资金的申报条件及程序;二是通过备案管理等手段,加强对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监督,确保其在实施节能量审核时保持客观公正;三是对获得节能专项资金的企业实施监督,对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另外,在做好我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的财政扶持资金,从而通过经济手段引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现全社会的节能降耗。

    2、用好行政手段。开展镇街和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强力推进节能工作;健全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动态掌握重点耗能企业能源利用情况;实施节能督导制度,督促企业加强能源管理;落实备案管理制度,定期发布节能产品(技术和项目)备案名单,拟定推荐列入我市政府优先采购目录的节能产品名单,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3、用好法律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和《东莞市节能监察暂行办法》,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节能监察,将我市节能监察工作常规化、制度化,对能源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其他有关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三)突出四个重点

    1、突出抓好节能考核。2010年上半年,我局要组织参与的各类节能考核有115场,考核工作任务重,密度大,要求高。总体可以分为四类:一是省对我市的200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是对我市2009年节能工作的全面检查,非常重要,需要我局牵头并会同统计局等多个部门编制节能自查报告、准备有关资料等,工作量很大,需高度重视。二是我市从今年开始对各镇街实施年度节能考核。要尽快出台《2009年度东莞市镇街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确定对镇街实行节能考核的标准,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对于节能工作先进的镇街予以表彰,对于节能考核为未完成的镇街,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对我市省监管及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考核。按照《2009年度东莞市省监管及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我局要组织实施对于12家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以及64家市监管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节能考核。四是配合省经信委完成对我市国家监管重点耗能企业的考核。

    2、突出抓好水煤浆应用试点。加强宣传,加快第二批试点启动工作,会同市环保、质监等职能部门拟定推广计划,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用水煤浆,务求在今年内使水煤浆的推广有全面实质性的进展。试点结束,要认真分析和总结,拿出切实可靠的数据,为我市制定进一步推广水煤浆的政策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3、突出抓好备案管理。根据《东莞市节能产品(技术和项目)及节能技术服务单位信息备案制度》,以对我市节能产品和服务机构实行备案制为契机,定期发布节能产品(技术和项目)备案名单,初步建立我市节能产品(技术和项目)的信息共享平台,拟定推荐列入我市政府优先采购目录的节能产品名单,推广好的节能技术和产品,争取在此基础上选取一批好的产品和技术开展推广,并通过备案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4、突出抓好“十二五”节能规划编制。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对我市以及各企业的“十一五”节能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趋势,研究测算我市“十二五”节能潜力,提出我市“十二五”节能预期目标,并对我市“十二五”的节能工作进行总体部署。

    (四)强化四项保障

    1、加强分类培训,推进我市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对经贸办节能联络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提高各镇、区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我市重点耗能企业数量多,在各镇区分布也不均匀,各镇区对节能工作的认识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有必要加强对各镇区特别是经贸办人员的节能培训和交流,对完成工作量多、成绩优秀的人员实施激励。另一方面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培训,对镇街监管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实行培训发证上岗。参照国家、省、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对镇街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人员实行培训发证上岗,推动镇街监管企业对节能工作的重视,同时也为今后监察和考核提供依据。

    2、加强节能督导,深入细化节能工作。继续开展节能督导工作,全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指导解决。通过节能督导工作的开展,宣传节能法和政府相关节能政策,督促企业落实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设置能源管理负责人等节能法规定的基础工作。同时,通过走访企业,选取行业的标兵企业和先进节能技术进行推广,实现企业节能工作的实质开展。通过节能督导,逐步建立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基础数据库,推进节能网络平台建设,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报送等网上办公系统。

    3、加强能力建设。一是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建设。目前能源利用监测中心尚未取得节能执法证的人员有5人,2010年争取都能通过培训取证。二是积极申请相关资质。中心争取拿到CMA计量认证资质,并申请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和广东省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等资质。三是提升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节能监测的软硬件能力。按照市编委相关文件精神,调整充实工作人员;购置红外测温仪、电子微压计、变压器损耗智能测试仪等设备一批,拓展中心监测项目;按照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信息管理平台要求,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络化管理的软硬设施。四是加强对外学习和交流,不断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4、加强技术支撑。发挥我市节能专家库专家的力量,组织专家为企业提供能量平衡测试、节能诊断、技术咨询等服务,发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技术中心的作用,针对电力、造纸、纺织、建材等高耗能行业研发推广一批节能共性、关键技术。加快发展节能技术服务产业,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发展机制,培育一批专业节能技术服务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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