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语录大全
  • 励志语录
  • 情感语录
  • 名人经典语录
  • 经典爱情语录
  • 网络经典语录
  • 经典台词
  • 当前位置: 工作范文网 > 语录 > 励志语录 > 正文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 2020

    时间:2020-10-25 09:11:25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 3篇

      一、指导思想

      依法妥善、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和执行活动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确保法院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法院工作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诉讼参与人自伤、自残、自杀及其他恶性事件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组长彭水明,副组长肖斌、胡庭成、丁晓、周海清、朱琳、谢建洲,成员为各庭、室、局(队)负责人,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警察大队,由庞玲娥任办公室主任.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力量以本院所有在编司法警察为基本力量,相关庭、室、局也是参与单位,一旦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全院干警应当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正确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三、处置原则

      1、依法慎重处置原则.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要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对象、矛盾的不同性质,问题的不同场合、可能产生的不同后果,依法、慎重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做到处置有理、有据.

      2、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原则.不论出现什么情况,要首先考虑现场人员的安全,处置时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别不能伤及无辜.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原则.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由院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不得有令不行、软拖硬抗,也不得有禁不止、自作主张.

      4、迅速控制局面的原则.遇有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采取一切有利手段控制事态扩大.

      5、排除险情的原则.任何突发事件的处置,都要以险情完全排除为目的,不得半途而废.

      6、及时报告的原则.办案人员和处置人员应当根据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苗头和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事态大小及时、逐级向院长、上级法院、当地党委报告.

      四、工作职责

      1、在押解人犯或被告人过程中,严禁亲友递送香烟、食品、饮料、纸条等,司法警察更不得擅离职守,防止脱逃、行凶、自杀、自残等事件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押解法警应尽最大努力进行追捕或抢救,并及时报告院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力量进行抓捕或抢救,并在30分钟内向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报告,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抓捕或抢救.

      2、在执行死刑过程中,如有不法分子冲击、拦截押解车辆,伤害执行人员,抢夺武器和人犯的,经口头警告、鸣枪示警无效后,可以使用武器,但要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命令,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报告,妥善处置,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或伤及无辜.

      3、在审理、执行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遇有突发事件,现场处置人员应在组长的统一调遣下,积极配合庭审法官或执行干警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并做好庭审或执行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遇到冲击法庭、冲击执行现场或故意无理取闹扰乱本院办公秩序的,经劝阻和做工作后仍不能制止的,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采取强制措施,原则上,先强制带离,情节严重的一律拘留.如采取强制措施后仍不能制止的,由组长向院长、上级法院和当地党委报告,并请求公安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在采取强制措施过程中要注意执法方式、方法,以首先控制事态发展为宜.

      4、对涉法涉诉上访、无理缠诉和闹访的当事人、门卫安保和相关业务庭应随时掌握当事人的动向,并将情况报告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便提前作好准备,掌握主动权,并及时派遣处置人员配合相关庭室做好当事人思想疏导工作,经说服教育仍继续闹访的,甚至发生更为严重后果的,如爆炸、行凶、自残、自杀、跳楼等情况时,需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处置人员报告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5、做好本院机关内保工作,加强门卫和值班制度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情况,门卫或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小组负责人视事件大小命令门卫拉响电铃,紧急集合,以便及时处置.

      6、监控管理人员在上班期间必须开启监控设施,以备随时了解办公及庭审现场情况.

      五、纪律要求

      全体法院工作人员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院领导要全面掌握分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各庭、室、局(队)负责人要准确掌握本单位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至院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发现问题不报告的,要严格追责.

      全体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不论从事何种工作,接到命令后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按规定着装整齐,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听从统一指挥,果断处置.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不得关闭手机,若有突发事件发生用电话通知,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必须在十五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接到命令后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法警职责.如无故不到位,不服从命令,影响事件处理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因公出差,下班和节假日期间离开临澧外出的,事先应报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掌握情况.

      如果调警不动的,除扣除被调法警当月值勤津贴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现场临阵脱逃的,除批评教育外,还将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2一 总则

      (一)编制目的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社会各类矛盾日益突出,其中大量矛盾纠纷案件涌向法院。作为解决社会矛盾最后一道关口的人民法院,必将处于风口浪尖之上,一些不可预测的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审判工作安全和社会稳定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为保障我院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迅速、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各种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避免或减轻这些事件给审判工作及社会形象所带来的影响,切实服从、服务于审判工作,全面保障和推进新时期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编制依据

      为规范本院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能力,确保法院的安全稳定,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司法警察肩负着值庭、押解、传唤、送达、拘传、拘留、参与案件的执行、执行死刑等重要职责,其担负的任务具有“急、难、险、重”的特点,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还具有多重性、危险性、突发性等因素存在,其工作性质、职能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明显不同,具有特殊而鲜明的职业素质和专业特征。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按照是否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引发突发事件,可以将法院突发事件分为:人为性突发事件和非人为性突发事件两类,其中人为性突发事件在法院突发事件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人为性突发事件是指由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引发的事件。人为性突发事件之当事人有明确的行为目标,诸如在司法警察执勤活动中,人犯利用法警的工作疏忽或其他原因自杀、自残、行凶、脱逃;在司法警察执法过程中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人以挑衅性语言蛊惑人群,或以过激的言行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参与闹事,以此来发泄心中的不满,从而达到私利的目的。具体来说,法院人为性突发事件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活动过程中:1机关保卫2、人犯押解3、法庭警卫4、人犯看管5、协助执行6、执行死刑等 、7其他。

      (三)适用范围

      1、 机关保卫:案件当事人或亲属不服本院判决,宣判后,拒不离开法庭,冲击审判席或办公、生活区域,采取纠缠、吵闹、抓扯等方式、围困和攻击法院工作人员,严重影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 人犯押解: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押解途中跳车逃跑或其家属等人中途拦截囚车,企图劫走被告人;刑事案件被告人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3、 法庭警卫:庭审中或从法庭到羁押室的途中,被害人家属攻击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属哄闹法庭,不法分子携带爆炸物、管制刀具乘机闹事或企图劫走被告人。

      4、 人犯看管:人犯在羁押场所中做出自杀、自残、行凶、脱逃等不法行为或以暴力威胁看管人员生命安全。

      5、 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故意刁难、阻挠、殴打执行人员或执行法警,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将执法人员、公务车辆围困,甚至殴打执法人员,并公然与解救人员对峙。

      6、 执行死刑:押解死刑犯前往刑场途中,人犯家属等人堵车造成群众围观,其中混在群众中的不法分企图劫走死刑罪犯;死刑罪犯在法庭内、上庭前、闭庭后的徒步押解过程中或上厕所时逃跑。

      7、 可能引发人民法院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各类突发事件:防火、防盗和保密工作等。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把保障单位的安全稳定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恶性袭警为安全防范的工作重点;以立案大厅、审判法庭、门卫及传达室等为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确、预案准备、物质准备和模拟演练等工作准备。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院应急处突指挥部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应急处突工作。

      3、 依法处置、按政策办事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权益,维护本单位的和谐稳定。

      4、 集中力量、协同应对的原则。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驻狱武警、本院各庭室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以我为主、共同参与的防范与处置体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1、 设立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院长任总指挥长,副院长及纪检组长任副指挥长,各庭室长,法警为成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本院办公室,法警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 突发事件处置指挥部职责: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积极组织力量赶赴事发现场指导处突工作;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方案;负责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负责处理处突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3、 处突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日常协调、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并负责提供情况收集、信息反馈工作。

      (二)组织体系与应急联动机制

      院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应急办公室各成员

      按照职责,快速反应,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向指挥部反馈现场相关信息、所需警力、必要的装备械具,在遵循处置突发事件客观原则的基础上,充分做好应对准备。

      三、 预警监测和报告

      处突办公室成员要通过多种信息渠道收集整理有价值的情报、信息,掌握各种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形成预测报告和预测建议,及时通报,力争准确预测事态发展。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对预测的结果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估后,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四、 应急响应

      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由应急办公室,按应急级响应的要求主动处置,并及时在第一时间报告院应急指挥部。严格执行信息报告规定,严禁迟报、谎报、漏报,详情和进展情况应随时续报,确保信息报送渠道顺畅,报送及时准确。

      应急处置。对各类突发事件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与认定并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同时,要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支持,防止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更大损失。

      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指挥部确认,解除应急措施,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指挥长宣布应急处突结束指令;院应急办公室要视情况尽快形成专题报告报应急指挥部。

      五、 后勤保障

      为保障应急处突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办公室应按应急工作的需要,向院党组及时反映相关物质装备等后勤保障所需,充分搞好应急处置后勤工作。

      六、 善后保障

      善后处理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规定给予补偿,对其它善后事宜协调落实。

      七、 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

      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院纪检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院根据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并报院党组。

      根据《x公务员法》和《x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安全制度而引发突发事件的行为,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 、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由处突办公室成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报院党组批准实施。

      本预案由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民法院应急预案·3为有效预防法院突发性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防范有力、保障及时的处置体系,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危害,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法院所涉及的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性质严重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具体范围如下:

      (一)法院门口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法院内发生火灾事件

      (三)法院燃气、电力设备发生重大事件

      (四)法院内发生车辆重大事件

      (五)机关食堂食物中毒事件

      (六)地震灾害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积极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常抓不懈,完善安全预警网络,时刻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二)加强领导。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由院长牵头指挥,办公室具体负责,其他相关庭室协调配合,按照分工负责,以庭、室、科、队为主的原则应急处置,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相关部门(单位)领导责任。

      (三)快速反应。建立反应灵敏、灵活应对机制,事故发生后,相关庭室负责人应立刻到达现场并组织力量作出快速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以最短的时间,高效安全有序地实施救援,把事件危害降到最低等级,把损失程度减到最低限度。

      (四)安全有序。在统一指挥下,现场救援各相关部门应协同查明原因,排除险情,抢救受伤人员,疏散现场人员,确保安全,防止事件的扩大,避免过度惊慌与混乱,尽量减少人员及财产危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法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张继斌院长任总指挥,王双月、马甄红、邓云华副院长任副总指挥,其他院党组成员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潘英建兼任,副主任由院法警大队队长刁利民担任,各中层单位正职、院办公室、政治处、法警队各副职为成员。

      (一)指挥部主要职责:根据法院突发事件的等级,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统一指挥和紧急组织防险抢险,秩序维护等工作;执行法院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任务。

      (二)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各庭室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的落实工作;协调各应急保障部门为应急处置提供通信、交通、医疗、物资、治安维护等保障工作;做好对突发事件监测和预防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出启动重大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对一般性事件,由办公室及时协调处置;做好事件有关的信息报告、联络、接待等各项日常事务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联合处置机关大院突发事件,火灾事件的消防处置工作,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负责指挥部与现场处置人员的联系,及时掌握事故应急处置动态,并上报指挥部。做好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资金的落实。负责调度各部门的事件应急用车,及时提供交通事故的技术、车辆资料等。负责关闭保护信息中心、档案室及财务室重要设施设备,预防爆炸事件的发生,协助做好人员疏散、救援等消防安保工作。

      2、法警大队:主要负责处置机关大院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维护机关大院突发事件现场秩序和社会治安,负责人员疏散、监控和调查取证,依法处置事件中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3、信访科:负责协助现场指挥以及参加现场救援各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协同实施应急措施,负责群体性上访、进京访、进省访提供当事人及案件的详细情况。

      四、紧急突发事件办理工作流程

      (一)恶性群体上访事件

      1、凡发生冲击、打砸等严重威胁法院安全的集体性上访行为,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指挥部、公安局110报警中心。

      2、信访科应立即赶赴现场,维持秩序,了解情况,明确上访对象的来源与目的,及时向分管副院长及指挥部报告,与区公安局、信访局分管领导联系,通知所属乡镇负责人劝导召回;同时组织法警队关闭大厅正门、侧门,派专人看守,实行全院封闭。

      3、院信息中心监控人员及时开启监控室录像设备,进行跟踪拍摄,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4、指挥部应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做好现场指挥,确保法院公共财物及人身的安全。

      (二)火灾事件

      法院一旦遇到火警、火灾等突发性事件,应立即拔打119电话,同时即刻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三)法院内燃气、电力设备发生重大事件

      1、值班人员一旦接到机关食堂燃气泄露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而影响大楼安全及机关工作人员生命健康的报告,应火速报110、120及119,同时向办公室主任汇报。

      2、办公室主任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指挥部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营救、撤离,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尽力控制或消除危害源,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办公室主任应迅速召集燃气抢修部门及电力抢修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特种设备危害源的控制、检验、监测,配合相关单位查明事故原因。

      (四)车辆重大事件

      1、值班人员接到法院内发生车辆重大事件报告(指车辆自燃、两车相撞出现人员伤亡),应立即拔打110、120急救电话,同时即刻向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迅速营救受害人员或使用灭火器对自燃车辆进行扑救,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3、组织维护现场秩序和保护现场,及时疏散人员。

      (五)机关食堂食物中毒事件

      1、组织协调

      ①成立机关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中毒事件发生时及后续的具体工作。

      组长:张继斌,全面负责指挥处置。

      副组长:王双月,协助组长,对外联络,现场安排。

      成员:潘英建,负责配合公安机关保护现场、可疑人员调查、秩序维护、有关信息统计上报。

      马艳:组织现场保护,可疑人员控制。

      米建站: 配合人员救治、家属联系安置。

      2、处理流程

      事件发生后,当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未到现场之前,分头做好下列工作:

      ①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张继斌院长和王双月副院长。

      ②联系医院并及时转送病人(急救120,市医院:2039022,中医院:2335009),分头通知卫生部门(2122394)、防疫部门(2683474)、公安局指挥中心(2020127),安排工作人员分头到各个医院陪护病人。办公室负责。

      ③立即停止可疑食物的食用、销毁,对物品进行封存,收集中毒人员的呕吐物、排泄物等。办公室负责。

      ④病人家属通知,食宿联系。办公室负责。

      ⑤安排好食堂其他正常工作,指定专人接听电话,注意中毒人数、最新情况的登记。办公室负责。

      ⑥联系医保,准备经费。财务室负责。

      3、报告制度

      ①发生中毒事件,应于事发1小时内报告区卫生局。

      ②报告本着不夸大、不隐瞒、实事求是的原则。

      ③非新闻发言人,任何人不得向媒体发表对事件的个人看法。

      4、善后工作

      在事件处理完毕后,机关食堂立即组织总结,落实相关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认真汲取教训,完善疏漏环节,彻底杜绝类似事件发生,确保食品安全。

      (六)地震灾害处置预案

      1、应急机构组成及职责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总指挥:张继斌

      副总指挥:王双月、王剑飞、马甄红、邓云华

      成员:各庭、室、科、队正职

      领导小组职责:

      ①全面负责地震应急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院干警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②参加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执行有关指示,服从统一领导。

      ③在临震预报发布后,负责对全院干警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组织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④震后,负责指挥各应急工作组按预案确定的职责投入地震应急抢险工作,调度应急疏散、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和物资配备。

      ⑤及时调查、统计和上报震后人员伤亡等灾情。

      ⑥负责同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组长:潘英建

      成员:马艳、米建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①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②制定和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

      ③具体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

      ④负责组织防震知识的宣传、培训,组织应急演练。

      ⑤承担地震应急工作总结上报等职责。

      ⑥进行应急资金的调度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供应。

      ⑦安排应急期间的值班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三)应急疏散组及职责

      组长:潘英建

      成员:马艳、米建战

      应急疏散组职责:

      ①负责组织全院干警就近避震,利用绿地和空旷地带,有序、快速疏散。

      ②建立紧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标志等。

      ③妥善安置生活必须食品(吃、穿、住、用)等工作。

      ④妥善安置受伤干警,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⑤组织开展避震、疏散、简单救护演练。

      (四)抢险救灾组及职责

      组长:郑建仿

      成员:田佳佳

      抢险救灾组职责:

      ①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干警。

      ②抢救档案卷宗、重要的信息资料等。

      ③负责轻伤员救治、联系急救中心抢救重伤员。

      ④负责预防和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

      (五)安全保卫组及职责

      组长:刁利民

      成员:马艳、米建战

      安全保卫组职责:

      ①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避免哄抢和人为破坏 ;

      ②负责维护治安,协助开展伤员救治和火灾扑救工作。

      2、处理流程:

      (一)警报信号、集中地点和疏散路线

      ①地震发生的信号:连续三次短促的铃声,代表发生地震,全院干警进行应急避震。

      ②地震发生后,组织疏散的信号:连续铃声报警,全院干警进行疏散。

      ③集中地点:院内操场、空旷绿地。

      (二)临震应急行动

      法院接到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主持召开应急会议。按本预案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强化培训、避震及疏散演练,落实抢险救灾设备、物资保障,检查并排除水、火、电、暖设施和危险建筑物等安全隐患。

      院抗震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以下工作:

      ①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法院领导小组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②通知各庭室职能部门停止庭审、执行、押解工作。

      ③加强对机房电子设备、档案室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④加强法院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派出法庭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的秩序。

      (三)震时应急行动

      ①应急指挥。法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部署、协调和开展应急救援和救护工作。保持法院与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卫生部门、地震部门的通信联系,向有关部门了解地震情况,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②人员疏散。应急疏散组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人员疏散、转移方案,组织全院干警按方案疏散、转移至安全区域。在疏散、转移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救护措施。

      ③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组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抢救被埋压人员;对需要救治的伤病员组织现场抢救,并帮助其迅速脱离危险环境。协助专业救援队搜救被埋人员。协助卫生医疗救护队抢救伤病员、开展疾病预防和水源卫生监控等工作。

      ④抢排险情。抢险救灾组对震后破坏的供排水、供电、重点档案资料、重要电子设备等基础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法院基础设施功能。

      ⑤安全保卫。安全保卫组尽快组织人力,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配合公安部门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⑥信息收集。法院在开展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将伤病员数量、救治情况、救援力量以及建筑物倒塌、震灾损失的初步估计等情况报告当地抗震救灾指挥部门。

      (四)震后应急行动

      ①地震后,后勤人员要迅速关闭或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②安保人员要加强对重要电子设备、档案的保护,加强法院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③要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注意事项

      ①地震来临时,可先躲进书桌下或床下,地震间隙再向室外有序撤离,切勿盲目跳楼、跳窗逃生;一楼或平房如能打开门窗,可迅速撤到室外开阔地带。如房屋已开始摇晃,可用书包、木板等物保护头部和身体、以防被飞砖、杂木砸伤。避震时尽量在空旷地带,避开建筑物、电线杆等容易倒塌的物体。

      ②撤离时值班人员迅速打开安全通道,组织撤离。

      ③如地震已使门窗扭曲、通道阻塞,来不及撤到房外,可躲到桌子、墙角等较坚固的用具、地点下面暂避;切勿一窝蜂地往外跑,以免拥挤伤人。

      ④撤出房屋后,不要躲在大树下或狭窄的小巷停留,还应注意避开高压线、变压器及电杆,以防触电受伤。

      ⑤地震刚停时,切莫急忙回到房屋内,因随后而来的余震仍可使房屋倒塌而伤人。

      ⑥地震过后,要认真检查住房是否有倒塌的可能,同时检查电线、煤气管是否损坏,避免引起火灾、爆炸等次生灾难。

      (六)其它

      ①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及时发布各种命令、指示。

      ②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法院各庭、室、队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抗震工作的迅速落实。

      五、事件报告

      法院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区委办报告,特别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在事发后20分钟内电话报告区委;3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区委报告。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涉恐、涉暴、涉枪、涉外等突发事件信息,即接即报。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

    有关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