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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以案促改” 强化作风建设心得体会

    时间:2020-09-21 12:21:5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加强“以案促改” 强化作风建设

    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优良作风一直以来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这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就是开展作风治理,整治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问题,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等。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此次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紧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治、以案挽损、以案增誉”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推进干部队伍作风大转变。

    一、念好“案”字诀,用好作风案例“活教材”

    在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通过重点领域作风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警示教育促作风转变。一是把案件变成“教育课”。精选近年来查处扶贫领域、营商环境等领域腐败与不正之风典型案例,与地方传统艺术融合加工,创编廉政花鼓戏、廉政皮影剧、廉政小品等,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警示教育。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事件频发现状,精选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组织基层纪检委员、纪检信息员深入村(社区)开展廉政党课教育。二是把案件变成“警示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结合案件反映出来的干部队伍中作风突出问题,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媒体公开曝光等形式,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震慑作用,对党员干部进行精神洗礼,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精选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反面典型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典型案件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从心灵上受到震慑与触动,自觉转变作风。三是把案件变成“正身镜”。针对涉案人员多、违法性质恶劣、行业特征明显、社会反响强烈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等,深入分析案件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看守所、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以案为鉴,着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堵塞制度机制漏洞。

    二、念好“促”字诀,用好批评监督“强武器”

    在以案促改工作中,要坚持与发扬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一是要“常红脸”“常出汗”,增强批评灵活性。坚持将典型案例剖深、剖透,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效能,常态化督促发案单位组织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或者党支部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对照典型案件谈认识、谈体会,查问题、抓整改。同时,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善于运用“第一形态”,综合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警示谈话、诫免谈话等方式,及时督促发案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活动,让党员干部“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二是要“点到人”“点到事”,增强批评针对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对案发单位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又要督促案发单位深入剖析腐败案件的深层次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弥补制度漏洞,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同时,案发单位要就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修身不严、用权不严、律己不严、谋事不实等作风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其所属二级单位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是要“有辣味”“有真情”,增强批评战斗性。派驻机构要加强对所驻在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指导与监督,要求发案单位在组织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动真碰硬,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全面深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有辣味”“有真情”,把问题讲清楚,把问题根源讲透彻,杜绝把民主(组织)生活会开成“一团和气会”,对于民主(组织)生活会走过场、作表面文章的进行严肃问责。

    三、念好“改”字诀,用好督办检查“撒手锏”

    转变作风离不开监督,要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提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一是督促典型领改。要把案件高发和窝案、串案、重复发案的单位作为标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估,采取查阅台账、谈心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围绕排查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工作效果是否明显等内容全面监督检查,督促以案促改落到实处。同时,对因以案促改工作不认真、不扎实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甚至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督促全域整改。将以案促改工作向村(社区)一级延伸,要求村“两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通过开展经常性对标对照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激活村级堡垒战斗力。三是督促逢案必改。要求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实行“一案三查”:一查违纪违规人员直接责任,二查发案单位主体责任,三查监督部门监督责任。既让违纪者受到惩处,又要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区镇处纪委办案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任务交办、定期通报、一线察看、电话督办等方式,针对问题与短板,及时提出整改推进意见和具体措施,以提高案件查办的能力与水平,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四、念好“严”字诀,用好制度管理“紧开关”

    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建章立制,努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健全完善考评制度。积极健全完善考评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将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内容,与述责述廉工作相结合,将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另外,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分析报告,并建立“三报告一建议一机制”制度,即办结一起案件形成一份《案件剖析报告》、撰写一份《案件总结报告》、编制一份《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报告》、下发一份《整改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建立整改台账,开出权力清单,绘制权力运行图,全面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建立回访教育制度。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纪检监察干部要与受处分人员一对一结成帮扶对子,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通过回访教育和结对帮扶,对受处分人员情感上交心、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用心,唤醒入党初心。三是建立容错纠错制度。建立边界清、程序严、运行活的容错纠错制度,明确改革探索、项目推进、应急处置、矛盾化解中可容错的情形,针对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履职担当过程中出现失误,本应予以问责追究,但因敢破敢立、敢闯敢试,且无主观故意,能主动纠错,按照规定程序,对其从轻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同时,探索错告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坚决打击诬告陷害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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