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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村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0-09-18 08:56:43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根据万源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从严从实加强

    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万市疫应急指办法〔 2020〕13 号) 文件要示,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全力以赴推动农村地区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坚决打赢农村疫情防控阻击战。

     结合我镇实际, 现就做好全市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 一) 在现有应对疫情工作领导机制下, 镇上组建由乡镇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党员防疫工作队,着力构建“指挥部统一指挥、班子成员包片、村社具体落实”的联防联控机制。

    ( 二) 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 ( 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

    ) 、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社、社干部负包户,各村 ( 社区 ) 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 10 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 三) 各工作服务队下辖 3 个小组 (1 、人员排查监测组, 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 ) 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 四) 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 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 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 一) 对各村 ( 社区 ) 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 ( 以下简称可疑人员 ) ,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 每天上午 10.30 前上报党政办, 由所在村、社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 二) 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 ( 居) 民,要居家隔离 14 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 三) 群众到药店购买退烧、 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 并由药店向当地村、 社实时报告,由村、社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白沙镇人民政府。

    ( 四) 如本村 ( 社) 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 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 一) 乡级检测点。乡级检测点设在乡镇进出主要通道上, 我镇于荆桥高速路口设置检测点。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 2 个,乡际交界处设置 1 个共用检测点。检测点实行 24 小时轮班值守,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尽量不外出,确因特殊事

    宜进出乡镇的,必须进行体温监测、信息登记等,并按《进乡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

    ( 二) 村级检测点。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 1 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

    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 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 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

     对乡镇主干道途经并已设乡级检测点的, 村上不再设置检测点。

    ( 三) 检测点信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人员,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等情况。登记结束后,实行实名签字制度。

    四、居家隔离观察

    ( 一) 对“特殊类 (A 类) ”“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

    市返 ( 来) 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 及时发放告知书、 张贴居家隔离观

    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 ( 社

    ) 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 1 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 二) 其他返 ( 来) 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 村医负责抽查测量, 并建立台账。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政府派专人和村医负责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 三) 各村 ( 社区 ) 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 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 四) 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 14 天。期满后,由村 ( 社区 ) 上报,我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 经体检无异常后, 报白沙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 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 五) 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 将本村 ( 社区 ) 可疑人员的姓名、 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

    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 每日动态更新, 发动群众互相监督、 主动报告 ( 白沙镇: 0818-8912653)

    五、强化宣传劝导

    ( 一) 各村 ( 社区 ) 要利用村村响、 宣传车、移动“小喇叭”、 微信 (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 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 时间段为每天早上 8 点至晚上 8 点。

    ( 二) 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 1.5 米以上距离。

    ( 三) 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 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

    工程建设一律停工, “红事”一律停办、 “白事”必须从简, 并报村 ( 社区 ) 备案,

    ( 社区 ) 干部全程参与管理。

     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 务必佩戴口罩, 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

    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 一) 由村 ( 社) 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 ( 社)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 二) 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 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 一) 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 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规范管理和服务, 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 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 二) 要强化物资保障,对因疫情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配送生活物资,务必保障群众正常生活 ; 对未实施封闭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辖区内群众需要购买的生活日用口数量, 定时向购物超市衔接代购配送事宜, 并明确多个地点作为群众领取物品点, 务必做到人员分时段分散领取, 货款在领物资时由群众直接支付给超市配送负责人。

    ( 三) 各村 ( 社区 ) 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 一) 坚持乡、村一级抓一级,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 二) 严肃查处对中央、 省委、达州市委和万源市委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严肃查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 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 ; 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 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 真正让工作层面、 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 ; 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落实以村级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 指导村级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及早发现病例, 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 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村级动员能力, 落实网格化地毯式管理, 有效落实综合性防控具体措施,及早发现病例,内防扩散、外防输入,控制疫情传播。

    二、防控策略及措施

    ( 一) 村里未发现病例。采取“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组织动员 : 村里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

    以村干部和村级卫生服务中心为主, 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 组成工作队伍, 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村、组、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

    措施。

    健康教育 : 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良好氛围。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 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

    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

    ( 尤其是野生动物 ) 、禽类或其粪便。

    信息告知 : 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村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疫区返回人员管理 : 实行疫区返回人员管理包保责任制,责任到人。村里要排査、追踪疫区返回人员,建立管理台账,村里对他们进行登记,镇卫生院或

    村医对他们进行体检测温, 每天两次体检测温, 并告知其责任、义务和防控知识。疫区返回人员需隔离观察时间 14 天,隔离期间,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时安排就医,并报告。

    环境卫生治理 : 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 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区、垃圾站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 处理垃圾污物, 消除病媒生物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煤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煤生物密度。

    物资准备 : 村里要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

    品等。

    ( 二) 村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 外防输出”的策略, 具体包括上述 6 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密切接触者管理 : 村干部、村级卫生服务中心等网格管理员,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 对于居家隔离观察的,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 指导观察对象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时转送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

    消毒 : 村里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办公场所、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 三) 村级传播疫情。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 8 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 2 项措施。

    疫区封锁 : 对划为疫区的村组,要实行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限制人员聚集 : 村组内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 关闭公共浴池、小卖店麻将馆等公共场所必须停业。

    三、工作保障

    ( 一) 镇党委政府加强对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防控指挥部,随时调整防控策略,提供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社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二) 镇卫生院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加强与村的配合,指导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现、 防控和应急处置, 有效落实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措施,做到无缝衔接。

    ( 三) 镇党委政府和各村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主动开展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爱国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

    为指导我省农村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效防控全省疫情扩散和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省农村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要求,按照“早发现、

    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 实施群防群治、 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广大农村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

    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

    二、地区分类

    参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专家组 ( 团队 ) 根据疫情所进行的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将我省农村地区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低风险 5 类地区。

    截至 2 月 12 日,全省 129 个县 ( 市、区 ) 中,有高风险县 ( 市、区 )15 个, 较高风险县 ( 市、区 )17 个,中风险县 ( 市、区 )41 个,较低风险县 ( 市、区 )27 个,低风险县 ( 市、区 )29 个 ( 详见附件 ) 。随着疫情发展,各县 ( 市、区 ) 相关风险等级将作动态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外防输入、 内防扩散”疫情防控要求和实行分类管理、 精准施策的原则,开展农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

    ( 一) 低风险及较低风险农村地区,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 采取以下措施:

    做好排查工作。乡镇 ( 街道 ) 干部要下沉到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定责定岗。在乡镇 ( 街道 ) 的领导下,村委会牵头成立由村委会干部、 片警、村卫生人员等组成的农村防控工作组, 形成乡镇 ( 街道 ) 、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三道防线, 鼓励村民和志愿者参与, 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 实施网格化、 地毯式摸排湖北省等

    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村委会、村小组、家庭进行全覆盖,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向乡镇 ( 街道 ) 报告。

    及时告知信息。

     村委会要发布告示, 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村小组进行登记,如实填报、核对《个人健康申报表》或通过“云南省疫情防控个人健康申报系统”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

     个人做好体温检测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 每日发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开展健康教育。村委会要通过村宣传栏、“一封信”、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 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

    个家庭、每一个人 ; 督促家庭多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 2-3 次,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 减少家庭聚会 ; 督促个人做到出门戴口罩、 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少窜门、少聚餐、不信谣、不传谣。不组织公众聚集活动,要求白事从简、红事推迟,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加强分类管理。对返 ( 来) 村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建

    立下传机制,由乡镇 ( 街道 ) 政府将收到的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地区返 ( 来 ) 村人员名单下传村委会。村委会收到本村前 14 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返 ( 来) 村人员信息 ( 或自查发现此类人员 ) 后,要监督此类人员接受集中医学观察,不得外出,并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村委会管理、上门观察。建立上传机制,对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者,村委

    会要及时报告乡镇 ( 街道 ) ,由乡镇 ( 街道 ) 报告县 ( 市、区) 卫生健康部门, 迅速安排就诊。村委会要督促其他疫情高发地区返 ( 来) 村人员主动自行隔离 14 天,外出时佩戴口罩 ; 一旦出现发热,伴乏力、干咳等症状,督促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加强环境治理。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严格对农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 消毒和通风, 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 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村委会、每个村民小组、每个家庭。村委会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

    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 对村民小组、 垃圾中转站、 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 ;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 二) 中风险农村地区,当农村居民中出现 1 例确诊病例时,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在上述 5 项措施的基础上,落实以下措施:

    严格密接管理。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村委会的配合, 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县 ( 市、区) 政府要指定隔离点,对所有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开展集中隔离。

    加强清洁消毒。村委会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居民出入时要佩戴口罩,村委会要做到监督提醒。

    取消自发组织的群体性集会活动,停办庙会、集市等公众活动。

    ( 三) 高风险及较高风险农村地区,当农村居民中 14 天内出现 2 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 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 呈持续传播态势时,要采取“内防蔓延、 外防输出”的策略, 在上述 8 项措施的基础上, 落实以下措施:

    实行区域封锁,采取有效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可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限制人员聚集。

     限制或停止农村内集市、 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 关闭当地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四、工作保障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 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明确县 ( 市、

    ) 、乡镇 ( 街道 ) 、村委会的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

    切实加强对村委会防控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村委会制度, 强化村委会包小组、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农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 二) 关爱困难群众。

     妥善解决确诊患者、 疑似病例以及隔离家庭的困难, 做好帮扶工作。对农村孤寡老人、 无人照看的残疾人, 及时安排专人照顾日常生活。同时,对因受防控影响、不能返回就业岗位的贫困人口,及时做好帮扶工作。

    ( 三) 强化督促检查。

     各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公安、 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强化对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 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乡镇 ( 街道 ) 、村委会,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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