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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公安机关刑警召开“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上发言材料

    时间:2020-09-21 12:43:28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3篇公安机关刑警召开“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上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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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C \o "1-3" \h \z \u 公安机关召开“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上发言材料 1

    刑警“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7

    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12

    公安机关召开“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上发言材料

    为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全国、全省、xx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近日,xx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对全市公安机关教育整顿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下面我提四点意见。

    一、要始终保持对权力的敬畏。在座的都是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尽管岗位有不同、职责有分工,手中都掌握了一定的权力,在对待和行使手中权力过程中,一是要“知权有风险”。俗话说“权力是柄双刃剑。”我们手中所掌握的权力不是哪一级领导干部的私有物,是“公权”,权力越大,伴随的行政风险与廉政风险也越大。比如,我们在行使决策权时,就会面临决策失误、给单位和群众利益造成损失的行政乱作为风险,若用于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就触犯党纪国法,导致权力腐败,严重的可能危及个人前途和家庭幸福。请大家时刻牢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为群众服务的,绝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因而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和危机感,秉公用权,多一分清醒、少一分侥幸,多一点原则、少一点灵活,使权力永不偏离正确的轨道。二是要“视权为责任”。权责统一,视权为责,是领导干部的从政“底线”。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抓班子、带队伍。但据反映,目前在少数基层单位,内部关系处理不融洽、闹不团结,究其原因,是极个别同志权力观偏移,只讲权力不讲责任,个别班子内部搞书记“个人说了算”,独断专行,副书记和其他班子成员根本插不上话,还有的副书记拉帮结伙,有点架空书记甚至揽权现象,影响了班子团结,削弱了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此,我再次告诫大家,凡事要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只要不涉及原则性问题,尽量相互谦让体谅,做到容人、容言、容事,合心、合智、合力。三是要“用权讲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说的“规矩”,就是制度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强调的就是用权要讲规矩,要按章办事。就我们而言,对内有决策权、人事权和经费审批权,对外有监督执法权、行政审批权和刑事司法权,权力应该是很大,必须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正确运行。从近期信访举报情况看,其中超过一半是反映监督执法方面问题的。老百姓说,无利不起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今后凡有这方面的举报投诉,只要是实名举报或有具体线索可查的,必须及时认真核查,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要始终保持对法纪的敬畏。简单地说,就是“三句话”。一要“知法纪”。俗话说“无知者无畏。”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懂法知纪,知晓哪些是“底线”不能破、哪些是“红线”不能踩、哪些是“高压线”不能碰;

    要畏法度,“畏”就是畏惧、害怕,要认识到违法违纪行为对个人、对子女、对家庭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还要认清党的十八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不要心存侥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违犯了党纪国法,迟早会受到法纪的严惩。二要“严自律”。现在我们有些基层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并非不懂法,但往往心存侥幸,在欲念面前难以自控,在诱惑面前难以自制,在利益面前难以自拔。平时管不住自己,关键时候就必然会出问题。这里我要提醒的是,任何事情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今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必须严格追责。三要“转作风”。不良风气,是导致干部出问题的直接诱因。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了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我们也下发改进工作作风的“十二项规定”,全体党员要严格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勇做表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弘扬新风正气,树立良好风气。这里须强调指出的,目前在我们队伍中有两种不良风气要引起大家高度警惕一种是少数基层干部精力外移,沉不下心来琢磨事,而一门心事琢磨人,对自己有利的事就干,将主要精力放在跑关系或为个人捞好处上;

    另一种是乱告状之风。因此,各单位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整治,对那些精力外移、混日子的干部,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要果断采取组织或纪律措施;

    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必须坚决处理,必须营造一种风清月朗、政通人和的和谐友善氛围。

    三、要始终保持对责任的敬畏。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三点一是要明确职责。从督察情况看,当前少数基层单位存在抓队伍管理职责不清、责任意识不强,重业务工作、轻队伍管理的现象,如值班不在位、层级管理偏弱等问题,各单位要坚决予以纠正。抓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各级班子是责任主体,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在党员队伍管理方面,只有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之分,没有“有无责任”之别,要坚决防止出现“齐抓共管都不管、人人有责都不负责”的现象。二是要敢于担责。领导干部要有担当精神,对党员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敢抓敢管,不能遇到问题绕道走,睁只眼闭只眼,放任自流。三是要严以问责。没有铁的纪律,就带不出铁的队伍。党员队伍管理责任要实行“捆绑式”,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相关领导干部也要严格追责。也就是说,对那些不珍惜岗位、不善待权力、不敬畏责任的干部,就要下岗换人。下一步,我们将出台行政问责规定,具体明确问责情形、方式和程序,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目的就是要立规矩、强责任、管队伍。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点工作进展缓慢或者队伍出现问题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从严问责处理,问题严重的要上追两级问责,特别重大的问题,要做到责任到哪里,就问责追究到哪里。

    四、要始终保持对监督的敬畏。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的本质是关爱”的理念。一要正确对待监督。大家要清醒地认识到,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同时面临着多种力量的监督一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重点监督力量;

    二是内设专职纪检机构不断健全,内部监督力度在加大;

    三是社会群众法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执勤和监督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或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随时可能被群众举报投诉;

    四是网络舆情作为一种新型监督力量,正在发挥越来越强的监督作用。在这种无时、无处、无事不受监督的态势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对待监督,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的习惯。二要敢于严格监督。缺少了监督,队伍出问题是必然的。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就要牢固树立“严格监督是最大关爱”的理念,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最大限度管控队伍不出或者少出问题;

    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有效地处理,“小病治好就不得大病”,教育总比处分好,处分总比坐牢好。坚持从严治党,就是对党员最大的关爱和保护。“对党员的放纵,就是对他的葬送,其结果是‘个人受害、家庭遭殃、事业受损、单位蒙羞、领导挨批’。”

    三要善于有效监督。要抓住敏感岗位,对人、财、物和执法领域实施制度建设与执行层面的重点监督防控;

    要管住关键节点,实施及时的跟进监督;

    要控住重点环节,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干部选任等环节,要注重程序监控,做到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滋生腐败问题。

    同志们,干非常之事,必有非常之人。新的一年里,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明责守纪,脚踏实地,全力保稳定,强力促发展。

    就讲这些。谢谢

    刑警“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缅怀革命先烈,进一步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以案促改教育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近期,xx区公安分局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县局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警示教育,通过本次集中学习,使我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加强了对党的政治建设内涵的理解,并为我今后工作的开展开拓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下面我就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开展对照检查,不妥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执法观念方面:一是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统领刑侦工作有差距,围绕公正执法深化刑侦改革步伐不快,创新意识还不强。二是个别干警执法思想陈旧,现代法治理念还没有完全树立,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口供、轻证据”、“重实体、轻程序”思想,受传统的有罪推定的影响,未牢固树立疑罪从无的法治理念,漠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三是个别干警为民执法的思想尚未牢固树立,缺乏服务大局意识,满足于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就案办案,没有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四是一些干警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轻视办案的政治和社会效果,个别案件不能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执法水平方面:一是公诉到法院的个别案件定性有偏差,偶有出现部分定罪证据未被审判机关认定的现象;二是个别案件的审查报告制作不规范,承办人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没有进行综合分析,给领导审批决断带来困惑;三是对新形势下职务犯罪规律研究不够深入,突破案件的办法不多,个别案件初查不够深入细致,证据收集和固定证据不力,导致个别案件质量不高;四是个别办案人员粗心大意,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卷材料不全,卷宗归档不及时。

    (三)执法作风方面:一是个别办案人员没有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意识不强,偶有出现有意无意泄露案件秘密的现象;二是个别干警在办案过程中,特别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时,依法表明身份不明确,有时没有完全告知当事人的有关诉讼权利;三是在办案中过分强调案件的“神秘性”,一些应该公开的事项没有及时公开,一些当事人有权知情的事项没有及时予以解答说明;四是个别干警接待来访群众态度生硬,对无理纠缠的来访人,有时不能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五是个别干警不注意维护刑侦警官的职业形象,在某些场合不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损坏了刑侦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没有彻底端正执法观念。近年来,通过各类主题教育,我队执法观念和执法思想在整体上有了很大的改观,一些旧的执法观念和错误作法被摒弃,与法治文明相适应的执法理念正逐步得到普及。但是,少数干警的执法思想和执法行为仍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和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一些陈旧、落后的思想和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办案轻监督,“只要办成了案子,追究了犯罪,其它问题可以忽略不计”的错误思想在一些干警头脑中仍没有剔除,自觉不自觉地沿用不合时宜的习惯做法办案,导致执法中出现各种错误和偏差。

    (二)宗旨观念没有牢固树立。某些干警执法为民意识淡薄,“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没有时刻把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没有时刻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挂在心上,没有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没有摆正公仆位置,认为到群众中去是找麻烦,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认为调查取证可以走群众路线,处理案件就不一定要走群众路线;认为群众不懂法,走群众路线是走形式,不起作用等等。

    (三)刑侦干警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与当前不断变化的新形势的要求有一定差距。部分刑侦干警的文化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刑侦工作的高要求,知识理论水平不高。随着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经济交往频繁,社会经济关系日趋复杂,违法犯罪手段也更加先进和隐秘,要求执法人员有过硬的业务能力,而现在执法人员业务技能还有相当差距。

    (四)执法监督制约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难以落实。

    (五)执法环境不够理想。法律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重要领域中应具有的崇高权威和地位并没有在人们头脑中真正形成牢固的观念,现实生活中“以权欺法”的事屡有发生。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专人负责。支队成立了由支队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参加的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支队法制工作专班及法制员制度,明确一名支队领导主抓法制工作。同时层层签订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工作目标、任务、权责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探组和每位民警身上,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局面。

     (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个案监督”。各大队的案件主办人员,在刑事案件呈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提请逮捕、移送起诉或行政裁决之前,均要填写《刑事案件质量评查卡》和《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卡》,由大队法制员进行案件质量评查签名,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再由支队法制工作组复核签名后,再报市局法制部门进行法律审核,并呈局领导审批。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集体议案审核,并做好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对收取的保证金由支队财务统一管理上交市财政专户,做到管收分离。实行倒查机制,通过对办案程序的全过程监控,加大个案执法监督力度,对确实存在执法违法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三)开展教育培训,增强法治意识。支队以提高执法质量为出发点,切实抓好民警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一方面,在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各项法制教育培训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发现的执法问题,通过以案说法、法律知识竞赛、岗位练兵、以老带新等形式,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形成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各办案大队组织办案民警参加庭审旁听活动,每年至少两次,并做好记录载入民警个人执法档案。支队结合大练兵及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模拟考试,发挥以考促学的作用。

    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中央和北京市委、公安部部署要求,xx市公安局近日召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会上,市公安局传达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和全国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部署了市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实施方案》。通过认真回顾本人在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切实感觉到与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自身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和不足,并剖析根源,找准原因,明确今后的整改方向,以便更好地发挥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以下是本人的对照检查:

    一、存在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政治站位不高。本人虽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但是没有系统性、全面性的学习,往往停留在表面,没有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进行深入细致的研学。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平时拘于日常工作,存在重业务学习轻政治理论学习的现象,思想上固步自封,思想政治素质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没有把学习同改造思想、提升综合素能相合起来,究其根源是学习认识不高、态度不正。

    2、工作中担当意识不强,创新意识不高。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对新形势、新问题研究不多,往往遇到难题不敢面对,不敢直面应对,工作中缺少竞争意识、创新意识、争取一流的拼博精神,信心不足。在考虑和处理群众问题的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地凭经验,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较少,导致在工作中有被动局面。

    3、工作作风有待改进,自我要求不高。平时对自己没有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只满足于一般职责,没有做到全力以赴追求高标准,工作质量不高。实际开展工作停留在表面,没有踏踏实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工作的前瞻性不强,缺少计划,没有真正深入基层了解实际。对院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只求过得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能真正做到全身心扑在工作中,工作标准低。对院里的规章制度遵守的不够好,有时退到早退,不能真正做到慎微、慎独。

    二、主要原因

    1、对待政治理论学习不重视,政治敏锐性不高。在思想上还没有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性,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不求甚解,缺少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也说明自己的进取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没有跟紧时代的步伐,放松了自己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改造,说明自己距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2、思想上安于现状,缺少忧患意识。在实际工作中,总是停留在过去,有经验主义、教条主义,工作动力不足,没有让学习、工作进入理想中的状态,不敢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松、懒、散还在一定程度存在,思想上求“稳”,干工作按部就班,思想僵化、墨守成规。

    3、缺乏创新意识和敬业精神。一方面自己认为从事检察工作多年,有一家的实践经验,主观放松了在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要求;另一方面,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对自己的要求不严不高,对新形势新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识,导致思想准备不够充分。

    三、整改方向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本人将着力抓好整改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各项决策部署,打牢理论基础,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为人民服和的宗旨不动摇,自觉培养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通过学习,以养德、明智、增才,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理念,不断的充实自己,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在工作中多思、多想、多学、多问、多做,敢于直面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知难而上,迎难而解。

    3、加强自我约束。坚持廉洁从检,坚持贯彻执行上级院和院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率先垂范,恪尽职守,自觉将自己的一言一行置身于组织和同事的监督之下,做到自警、自励、自醒。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拘泥小事,不搞无原则纠纷,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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