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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时间:2021-12-23 08:42:08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1年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三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基本方针和“严”的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主线,强化政治监督,做深日常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实“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要求、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聚焦政治监督,突出“两个维护

    1.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位政治任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讨论决策重大事项首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自觉在对标对表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以优异成绩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2. 压实压紧主体责任深入分析人社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任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制定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层层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完善定期检查和汇报制度,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建强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强化“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工作,并通过支部党的建设工作量化考核,推动管党治党责任有效落实。

    3.严明政治纪律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定力,提高辨别政治是非、防范政治风险的政治能力。对照厅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每半年开展1次专项检查,压紧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认真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干部公务外出请示报备工作实施办法》,重要工作及时向厅党组报告,或按规定向省委请示报告。加强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十项基本制度执行规范的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地落实。

    4. 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省委“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具体举措,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人社领域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以及机关处室和直属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部署和实际行动中。

    二、聚焦职责定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5. 抓紧抓实日常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围绕捍卫制度、落实决策、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注重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开展监督,加强常态化管理和政治生态研判,提升日常监督发现问题、预警提醒、推动整改的实效。围绕民主集中制原则、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等,综合运用参加或列席会议、专项检查、介入参与、事前报备等方式,实施精准有效监督。围绕权力行使、议事规则、制度机制、自由裁量等方面,督促开展风险排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管权、管事、管人、管钱、管物的各项监管措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治理不正之风。年内,修订完善《厅重要业务现场监督制度》,编印《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6. 从严从紧执纪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加强“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宽严相济、精准处置,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严格按照《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要求,主动向省级机关纪监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汇报沟通,做好相关案件报备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7.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进一步探索有效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力量协作,提升监督效能。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着重从政治上衡量和检验被巡察党组织,重点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释放“政治体检”的强烈信号。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和日常监督机制,对巡察整改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坚持问题导向,发放巡察重要整改事项交办单,通报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推进“未巡先改”。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规则,细化落实省委巡视办《巡察监督重点清单》,进一步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年内,组织对厅属部分事业单位进行巡察整改“回头看”。

    8. 积极构建贯通融合监督机制。认真贯彻省委即将出台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机制,以系统思维强化贯通融合,不断加强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有效衔接,推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逐步建立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成果共享机制。

    三、聚焦标本兼治,推进廉洁机关建设

    9. 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以更高站位贯彻运用“三不”方略,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要求落实到机关纪检工作方方面面,准确把握“惩、治、防”的系统思维和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严密制度、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坚持惩治威慑、制度约束、严格自律同向发力,真正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腐、因制度而不能腐、因觉悟而不想腐。

    10. 加强机关作风和行风建设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和钉钉子的精神,始终如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精准整治,深挖病因,对症下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时间节点和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保持高压态势,突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完善制度机制,常态长效打好风清气正 “组合拳”。深化全省人社系统“放管服”改革,加快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再升级,将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发挥服务标准的引领作用,推动人社服务提质增效。深化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窗口单位明察暗访活动。

    11.突出整治人社领域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督促职能处室、单位加强对就业补助资金、社保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各类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严肃查处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与民争利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12. 扎实开展“五廉”活动。认真落实省级机关“廉洁机关”建设的意见,结合“四史”学习教育,以开展“五廉”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廉洁机关”建设。教育促廉,扎实开展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法治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纪律法规红线、立德立行底线。按照“每年一次廉政党课,每季度一次警示教育,每月专题廉政学习,重大节日廉政提醒”,继续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用好用足省纪监工委编印的《省级机关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案例选编(四)》和《江苏人社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选编》,精准开展廉政纪律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放大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作用。制度固廉,针对制度健全和制度执行的短板弱项,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制度运行、强化执行监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性机制。纪律保廉,认真学习宣传、坚决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纪律执行和刚性约束,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持续释放执纪从严的强烈信号,时刻绷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之弦。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制作推送廉政警示教育系列微视频。文化倡廉,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设廉政教育课堂、廉政文化室(廊),用好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开展丰富多样、寓廉于教的廉政文化活动,注重家风家教,推进廉洁治家。群众评廉,结合人社特点和工作实际,探索建立群众评廉制度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锤炼清廉优良作风,选树示范样板典型。

    四、聚焦使命担当,努力锻造纪检铁军

    13. 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与派驻组工作联系机制,主动支持、自觉接受派驻组履行监督职责。主动邀请派驻组跟进监督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支持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办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动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密切配合、贯通联动的强大合力。

    14. 不断规范推进纪检工作。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不断提高纪检机构治理能力。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规范省级机关机关纪委信访举报工作的暂行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处理信访举报。规范请示报告、线索处置、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涉案款物管理等工作规程,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聚光灯”下用权、在“放大镜”下履职,使监督执纪讲程序、严管理、更规范。年内修订完善《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

    15. 努力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素质。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建立健全机关纪委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推动日常监督向纵深发展。定期召开机关纪委工作推进会,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执行《省级机关机关纪检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实施意见》,重视加强支部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举办支部纪检委员专题培训班,抽调支部纪检干部参与厅内部政治巡察和专项检查工作,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提升机关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机关纪检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职于行。    

    抄送: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纪委监委省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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