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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全县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时间:2021-12-21 08:35:38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2021年全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1年,家庭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优化生育政策、推进托育发展、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创新创优,确保“十四五”时期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开新局、夺首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完善生育政策,落实配套措施

    (一)继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科学评估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加强工作调研督导,妥善处理好社会抚养费等政策衔接及历史遗留问题。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配套政策,推动落实产假、护理假、生育津贴等制度,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二)加强生育政策研究。深化人口家庭发展重大问题研究,积极应对低生育率挑战,围绕优化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等方面加强研究,强化风险评估。加强部门协同,推动与生育政策相关的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减轻家庭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

    (三)深化母婴设施建设。巩固母婴设施建设成效,深入推进母婴设施应建尽建,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加强督促指导,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提高母婴设施利用率和服务可及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母婴室或喂乳室配置率达95%以上。

    二、加强人口监测分析,提高信息质量

    (四)加强人口监测调查。落实完善人口监测调查制度,强化人口监测网络建设,开展人口与家庭动态监测调查,及时高质量报送各项监测统计报表,人口自然增长率5‰以内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8%。加强与“七普”等数据比对分析,及时掌握出生人口动态,准确研判人口发展态势和生育形势,按时形成年度人口与家庭发展工作报告。

    (五)强化信息质量。优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强化信息质量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比对核查、绩效考核、质量评估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库信息,汇聚人口与家庭发展信息,提升全员人口、出生信息、生育登记信息、奖励扶助信息、托育服务信息等数据质量。全员人口库常住人口覆盖率和主要数据项准确率达90%以上。

    (六)优化服务管理。深入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生育登记不见面审批,进一步简化再生育审批手续,推进电子证照服务。进一步规范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落实好承诺制、首接责任制、信息公开制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跑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全生育登记率97%以上。

    三、坚持项目引领,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七)全面落实奖励扶助制度。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测算及发放工作,落实完善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制度,全面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严格政策准入,加强绩效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目标人群和资金发放准确无误。继续完善落实“连心卡”制度,实现重大节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访慰问全覆盖。

    (八)深入实施四个全覆盖。巩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就医绿色通道、心理健康服务“四个全覆盖”专项行动自查成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帮扶电子档案,精准掌握特殊家庭情况,落实针对性帮扶举措。

    (九)广泛推进“暖心行动”。会同计生协会,深入推进“暖心行动”,做优“连心家园(暖心家园)”帮扶阵地,落实好精神慰藉、走访慰问、志愿服务、保险保障等帮扶制度。融合多方力量,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培育一批省级项目。评选一批优秀联系人、志愿者、社会组织及连心家园项目,树立先进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帮扶工作成效。畅通沟通平台,了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诉求,纾困解难,化解矛盾,保持信访稳定,力争无进京赴省上访。

    (十)深化幸福家庭建设。配合做好“世界人口日”“国际家庭日”“国际女童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促进幸福家庭建设,发挥项目带动作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持续做好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留守儿童健康关爱活动等工作。

    四、扩大普惠供给,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

    (十一)制定落实目标规划。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完善“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强化部门协同,强化政策统筹,落实专项经费,为托育服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十二)做优普惠托育项目。深入实施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推动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扩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2021年全新增2家普惠托育机构。深入开展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争取国家投资项目支持,加强项目监督管理。

    (十三)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坚持多方参与,着力推进托育服务扩容增量。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提高托育机构城乡社区覆盖率;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鼓励机关、企事业、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支持引导家庭托育点规范发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多种方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力争2021年各乡镇(街道)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2.4个。

    (十四)落实完善制度规范。深入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落细落实国家政策地方性标准,推进托育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五)加强监督指导。规范托育机构市场准入,指导托育机构做好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工作,完善托育机构统计信息台帐。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建立县乡联动、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和培训,提升保育保教质量和水平,指导落实好托育机构疫情防控、卫生保健与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积极培育示范试点。推动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按时按标准完成1家市级托育机构试点任务,成立县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1家、社区亲子活动中心1个,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五、完善服务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十七)稳定基层基础。夯实基层基础,健全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队伍,落实基层人口监测等工作专项经费,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积极融入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层计生队伍在推进健康东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探索基层工作新模式。

    (十八)加强宣传倡导。坚持正面宣传,推广典型经验,配合有关部门宣传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密切关注舆论动态,加强舆情信息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倡导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科学理念及家庭和谐幸福的良好社会风尚。

    (十九)提升能力水平。积极适应新任务新要求,加强培训指导,加强工作交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开展岗位练兵,强化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等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十)强化安全防范。坚持源头管理,强化风险研判,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压实信访主体责任,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访稳定。深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属地管理,强化托育机构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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