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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时间:2020-11-09 10:19:00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推动高桥镇党委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湛江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廉江市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各办公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二、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则

      要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1、加强对意识形态组织的领导

      (1)成立以党委书记刘明宇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委员余永福同志具体负责、党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合力抓好各村(居)委及各部门人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2)党委书记带头认真履行职责,针对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提出有针对性、有可行性的得力举措。

      (3)扎实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其中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2、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管理。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党组织批准,报市委宣传部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不得邀请政治倾向有明显偏差的报告人。

      (2)做好意识形态宣传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不能让宣传部门“单打独斗”,必须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党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指导和推动我镇各部门把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各自工作,推动意识形态与实际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条战线各个部门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履责。

      3、加强意识形态队伍的管理

      (1)积极开展自查活动。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了解和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与教育,认真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2)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邀请座谈等形式,不断拓展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的渠道。

      三、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制度,健全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推动考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1、党委要定期向上级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对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重要动向和问题,应主动在党员干部中进行内容通报。

      2、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

      3、意识形态工作要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报告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

      4、意识形态工作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干部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

      按照中央《实施办法》第十条所列的10项情形,严格追查问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不作为”“慢作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众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旅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讲坛论坛和高等学校、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是努力构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新格局。

      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经常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正确判断意识形态领域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应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经常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的形势,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工作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督促检查。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要坚持党管媒体原则不动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二、是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始终抓好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的运用水平。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研究,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努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大众化,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思想理论基础;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动摇,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高高举起来,打牢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根本政治基础;坚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动摇,不断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神聚气,使全体人民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抓住公民道德建设这个中心环节不动摇,使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整合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有力抵制各种错误思想观念的影响,始终高扬主旋律,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遵循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繁荣文化事业;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多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不断推进文化创新。

      三、是努力在创新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下功夫。

      改革创新是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在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把做好政治理论的宣传教育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要适应现代传播方式发展的新趋势,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倡导积极的、支持有益的、改造落后的、抵制腐朽的、打击有害的,大力传播健康文化,坚决清除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努力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建设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新平台。要在创新途径上下功夫,充分利用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人们在接受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提升思想道德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红色旅游的优势,寓教于乐、寓教于游,使人们在旅游过程中受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利用和借鉴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使意识形态工作的渠道不断拓展、活力不断增强。

      四、是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归根到底靠队伍、靠人才。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要加强基层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本职工作,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思想文化领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思想文化领域干部,多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加大交流使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思想文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是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党所主张的意识形态自始至终要正确地代表社会中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较好地整合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唯有如此,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才能发挥好推进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作用。反之,如果政党的意识形态工作不能代表社会多数人的根本利益要求,则政党在执政中就很难整合好各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模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扎实做好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注重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建立健全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的重大部署,是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更好维护改革发展的有力举措。

      局党组要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自觉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上来;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党的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要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主要内容

      (一)局党组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定期分析研判全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大事件、重要动向等开展专题分析,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全局在各项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局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全局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书记应当亲自抓,加强对涉及本局的互联网的管理。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切实加强本局发布或涉及本局的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行动。

       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错误思潮的言论,应当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步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局党组书记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

      局党组书记是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主持召开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精神,分析研究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两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

       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各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及时排除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认真处理涉及意识形态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主持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全面掌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改正。

       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对职责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

      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是全局意识形态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协助局党组书记统筹协调指导意识形态工作,就意识形态工作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提出安排建议,就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提出应对建议。

       按照局党组部署要求,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协调、指导各方面整体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领导、组织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主持制定总体思路、工作要点和推进措施,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

       协调、组织、参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其他应当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四)局党组其他成员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协助局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抓好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处室的实际,及时提出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指导与监督,对业务工作中涉及意识形态的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有针对性地组织制定有关防控措施和办法。

       加强对分管处室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督促纠正。

       参与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其他应该履行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任务分解。局党组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和任务。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及各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三)明确职责。机关党委作为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部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履行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每年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局党组报告。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全局综合绩效管理考核和公务员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和舆情交办督办机制,严格贯彻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四、考核奖惩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纳入全局年度对辖市区、处室的绩效考核内容。检查考核实行分级负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考核领导班子集体与考核领导干部个人相结合。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以及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重要依据。

      全局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具体为

       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责任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丧失对责任范围内如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责任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所负责的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次要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对党员、干部进行问责,应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党员、干部的问责情况,应当按要求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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