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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应急预案模版

    时间:2020-11-25 10:53:34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TC "二十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应急预案" \f C \l "1" 融资融券业务应急预案

    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规则和办法,公司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应急预案》。

    第一条 工作原则、组织架构与职责

    融资融券业务应急工作遵循统一指挥、条块结合、预防为主、防处并重、依法处置、稳妥缜密、整合资源、信息共享的工作原则,其组织架构和职责,参照公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设定。

    第二条 应急监测与报告制度

    融资融券业务各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日常监测,并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预警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通报的信息,提出综合性预警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及时准确的要求报送;发生突发事件时,事件发生单位应在2小时内立即向其上级主管单位、当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应急工作组,开展处置工作。

    对于突发事件,融资融券业务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核实情况,根据事件的范围、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控性,判断事件等级。对难以判断等级的突发事件,将按照较高的级别报告。报告内容主要为:

    (一)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等级、原因等;

    (二)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涉及金额、涉及人数;

    (三)可能造成的损失、事件发展态势和拟采取的应急对策;

    (四)其他有关内容。

    第三条 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一)出现由于电力、消防、通讯故障、自然灾害、系统被外部攻击导致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无法运行或者运行不正常,从而造成大面积客户无法交易或交易受到影响的情形。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全力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系统的恢复和保障工作,各分支机构做好现场和非现场客户的解释安抚工作。突发事故级别符合监管汇报要求的,要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或者监管机关汇报。

    如因技术原因导致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出现异常,则立即根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应急制度》启动应急预案,做到迅速恢复系统,并力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出现电力、消防、通讯或其它非技术故障、自然灾害导致公司融资融券第三方存管系统无法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情形,由营运中心紧急启动《证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转账及清算业务人工应急预案》。

    1、银行转证券业务从银行端发起。个人客户必须通过银行服务渠道身份认证后,发起银转证交易,银行柜员扣减客户银行折(卡),在银行柜面发起交易结算资金存入交易。银行系统实时增加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余额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账户余额。存管银行按照双方签署的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第三方存管业务应急申请单”传真到双方预留的传真号码并与预定联系人电话确认,公司营运中心接收到交易请求后,根据传真内容按“资金解冻”或“单边账蓝补”情况处理。机构客户携带已在第三方存管系统确认的法人银行账户印鉴及银行规定的相关文件,参照个人客户流程办理。

    2、证券转银行业务从证券公司端发起。个人客户必须前往营业网点临柜办理第三方存管应急转账交易,填写资金取款凭单,营业网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并确认转出后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公司规定的标准后,上报公司营运中心,按照“单边账红冲”办理。公司营运中心通过传真、电话与存管银行确认后,存管银行从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划款到客户第三方存管交易资金银行结算账户。机构客户须经营业网点核验客户代理人身份资料及取款授权书后,参照个人客户流程办理。

    (三)出现电力、消防、通讯或其它非技术故障、自然灾害导致公司融资融券资金结算调拨系统无法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由营运中心根据《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结算业务应急预案》,采取资金调拨纸质审批、网银划款、传真划款及结算凭证划款的方式,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完成结算、资金交收等业务。

    (四)由于公司被取消或限制融资融券交易资格,造成客户的融资融券交易被取消或限制的,由融资融券部、零售业务部负责公司被取消或限制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的公告工作,配合分支机构做好客户的解释、沟通工作。同时,公司应积极查找自身被取消或限制融资融券交易资格的原因,积极与监管机关沟通,争取早日恢复融资融券交易资格。

    (五)证券市场出现极端情况,存在较大系统性风险,造成大面积客户达到强制平仓条件或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较大比例坏账的情形,由法律部对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协同融资融券各相关部门商定风险防范措施,如暂停审批客户信用额度,降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提高保证金比例,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通过公告等其他形式向客户提示风险等,相关措施报公司信贷评审会审批后予以实施。

    (六)由于公司融资融券交易管理系统的净资本、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交易监控参数等业务参数设置错误,或者清算交收、权益扣收、利息结算等出现差错等,进而造成大面积客户的交易受到影响的,由信息技术部、营运中心及融资融券部尽快查明错误原因并及时纠正,防止影响进一步扩大。同时分析评价可能受影响的客户,制定纠错方案,安排分支机构客户经理和推荐人做好客户的安抚、解释工作,尽快平息突发事件、消除突发事件的影响。

    (七)因上市公司自身原因,证券价格走势出现极端情况,造成部分客户可能遭受较大损失的,融资融券部协同分支机构客户经理、推荐人做好该部分客户沟通工作,向客户提示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做好客户的安抚工作,分支机构相关人员须对沟通结果进行反馈。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将反馈结果及时汇总,并进一步跟踪事态进展,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八)因公司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客户追加担保物受到影响的,融资融券部协同分支机构推荐人联系客户。如因上述原因导致追加担保物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客户账户在下一交易日将面临强制平仓的,由融资融券部交易监控岗发出延迟强制平仓的申请,信贷评审会审批通过后,下一交易日将不对该客户进行强制平仓,允许其继续追加担保物。

    (九)由于通知与送达系统故障造成追加担保物通知无法正常送达客户的,由融资融券部通知相关公司对系统故障进行修复,同时联系推荐人,及时采取当面签收、电话录音、传真、短信、邮件等补救措施完成追加担保物的通知与送达工作,同时进一步了解客户追加意愿,做好解释和沟通工作,向客户提示可能发生的强制平仓风险。

    (十)向证券交易所报送报表和数据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融资融券部交易监控岗应立即按照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启动应急报送流程,通过应急报送方式进行数据报送。数据报送出现漏报、误报或者监管机关对数据报送内容存在质疑的,融资融券部信用交易监控岗应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联系证券交易所、监管机关进行相关数据的补报或者更正,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和扩散。

    (十一)对融资融券客户上访事件,要以预防为主,各分支机构要及时排查各类不安定隐患,确定重点群体、重点客户、重点个案,做好疏导和化解工作,对有迹象上访各级行政机关的情况随时跟踪、随时报告,防止融资融券客户上访;发生融资融券客户上访各级行政机关时,由公司指派人员和归属地分支机构负责人将上访人员请回公司协商解决。对于监管机关受理的客户上访及群体性事件,公司第一时间委派相关人员配合监管机关处理该项事件;对于客户上访、群体上访,视情况要求上访人员推选代表反映问题,动员其他人员尽快返回原地。经动员后仍不愿返回或继续上访的,及时通知监管机关,共同研究相关对策,并针对情况委派合适人员做好来人来访工作,尽量接回上访人员。

    第四条 信息发布与客户沟通解释

    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实行新闻发布制度,由公司应急指挥部或各分支机构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未经授权,任何公司员工不得接受采访或对外发布信息。公司应急指挥部要协调各媒体,统一宣传口径,及时、准确报道事件的有关情况,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不同情况,对受影响的客户,总部各相关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按照公司授权,充分发挥客户经理、推荐人的积极作用,并通过公司网站、短信、电话、客户邮箱等方式,安排做好相关客户的沟通与安抚工作,力争减少损失,防止影响进一步扩大。

    第五条 突发事件的后期处置

    (一)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融资融券业务各相关部门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按照各自权限、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调查,明确相关责任认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损失评估

    融资融券业务各相关部门对涉及在突发事件中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进行评估,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

    (三)改进措施

    融资融券业务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突发事件处置经验,汲取教训,并针对事件暴露出的问题,找出差距,堵塞漏洞,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办法,并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外部监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分析总结

    融资融券业务突发事件处置完毕,负责事件处置工作的单位应在处置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采取的措施、处置结果、造成的损失和改进措施等。

    第六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

    本预案由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融资融券部、信息技术部、营运中心、零售业务部、法律部、分支机构每年定期演练,风险管理部、合规部对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以保障高效率处理突发事件。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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