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时间:2022-01-18 08:44:17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麻栗坡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反馈2021年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审核意见的通知》(云农领发〔2021〕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合理、科学安排、使用高效、运行安全,为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以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为目标,以增强资金使用针对性,促进资金管理权责匹配为导向。紧紧围绕项目库建设,充分发挥好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坚持做到“因需而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全面补齐短板,注重产业就业“两业”带动,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多渠道助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群体持续稳定增收,为全面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资金保障。
(三)基本原则
1. 坚持因需而整。围绕中央、省、州明确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及要求,切实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做到因需而整。不断探索县级其它涉农资金的整合方法和途径,在政策范围内逐步扩大整合范围,带动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
2. 坚持项目成效。紧紧围绕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全面抓实农村基础设施、饮水安全、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不断提高项目建设成效和资金使用绩效。
3. 坚持公开透明。坚持统筹项目安排和资金拨付,严格资金、项目公示公告程序,实时向社会及群众公开,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资金整合范围及规模
(一)范围。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纳入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及州、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规模。2021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885.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8261.18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2936万元、水利发展资金446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378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69.2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53.4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13.06万元、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2.9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34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8.6万元);省级资金3924.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2861万元、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162.2万元、水利专项资金5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46.4万元);州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600万元;县级统筹整合资金99.44万元。
三、整合资金安排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紧紧围绕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库安排使用,重点安排农业生产、畜牧生产、农村综合改革、水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其他等9类项目。
(一)农业生产项目9965.6万元。用于自主发展产业奖补、产业道路建设、小额贷款贴息、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等项目。
(二)畜牧生产项目115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扶持厩舍项目建设。
(三)农村综合改革311万元。用于“四位一体”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四)水利发展1222.5万元。用于实施农村巩固安全饮水项目。
(五)农田建设2404.42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六)农村环境整治3200万元。用于入户基本生产生活功能项目建设2200万元,现代化边境小康村项目建设1000万元。
(七)农村道路建设1878万元。用于村组道路硬化、入户路硬化、以工代赈等项目建设。
(八)农村危房改造1134万元。用于实施900户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建设。
(九)其他项目2654.7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1219.2万元、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补助655.5万元、雨露计划630万元、项目管理费150万元。
四、资金整合使用
(一)编制完善规划。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中央和省、州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各行业部门、各乡镇按照县级规划调整完善行业规划和部门规划,对纳入规划的项目充分开展项目实地调查、科学分析、综合评估,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实效性。
(二)建立项目库。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行业部门、各乡镇规划上报的项目,审核选定、分类入库,报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建立项目库,并按项目轻重缓急进行分年度下达实施。
(三)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对上级下达的资金,根据整合范围,在5日内完成整合并通知相关部门;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10日内提出项目安排计划,并报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县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在5日内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实施方案审核、批复、报备、业务指导、项目监管等工作,认真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资金,并按月收集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强化资金支付,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进行报账,避免资金滞留,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当年结余结转率控制在8%以内、其他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控制在20%以内。同时,每月将到位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报送县财政局及各项目主管部门备案。县财政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监管,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并按月向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工作进展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完善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和资金监管。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做好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安排、报批工作,及时掌握收集项目进展情况,结合项目库,做好整合方案中期、年终项目调整。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做好项目建设,加强项目跟踪指导和检查验收等工作,按时审核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公示公告、项目检查验收等工作。
(二)注重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做好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严禁各行其是、各搞一套、各自为政的情况发生。同时,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的申报力度,申报项目必须与全县“十四五”规划相符。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全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有关资金安排和项目绩效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 麻栗坡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基本情况表
2. 麻栗坡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来源情况表
3. 麻栗坡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表
4. 麻栗坡县方案项目类型投入情况统计表
抄送: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委。
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