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得体会
  • 办公文秘
  • 报告总结
  • 致辞讲话
  • 条据书信
  • 合同范本
  • 宣传用语
  • 导游词大全
  • 党团范文
  • 毕业大全
  • 个人写作
  • 其他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发言稿
  • 讲话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脱贫攻坚
  • 谈话记录
  • 党课下载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自查报告
  • 观后感
  • 读后感
  • 事迹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工作范文网 > 范文 > 策划方案 > 正文

    最新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方案

    时间:2021-06-15 09:12:02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最新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方案

      汇总建立台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地质灾害隐患要另设专题台账),进行统一归档管理。下面是工作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最新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方案

      为掌握和防范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全县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异地扶贫搬迁“回头看”确保“十三五”工作任务高质量收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工作中增加山地丘陵区切坡建房调查内容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利用两年时间,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完善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防治的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房屋选址避让地质灾害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具体由各乡镇承担落实。总体上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摸底排查,填写调查表,建立台账;第二阶段我局会同县风险调查承担单位、乡镇、村组开展核查工作;第三阶段以排查成果为依据,指导乡镇、村组开展整治工作,探索并制定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阶段划分,紧盯时间节点,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抓紧组织开展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一)摸底排查(第一阶段)。

      各乡镇对辖区内易发区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全面自查、摸底,主要排查对象为切坡建房(房前屋后高陡边坡)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区分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在全面排查的同时,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摸底排查。要全面摸清建筑物的位置,切坡高度、坡度,构成切坡的岩土体类型,受威胁房屋与切坡的距离,威胁对象等基本信息,做到一点一卡,并逐户登记造册,汇总建立台账(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地质灾害隐患要另设专题台账),进行统一归档管理。

      填报要求:填报附件1“切坡建房摸底调查表”中编号、户主姓名、地理位置、切坡情况、受威胁房屋情况的内容。

      时间要求: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和经营性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必须于2021年1月25日前完成,全面排查2021年3月25日前完成。

      (二)全面核查(第二阶段)。

      我局与承担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的技术单位、乡镇(街道)组成联合核查组,按照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编制的《切坡建房排查技术指南》,对前一阶段自查摸底填报的“切坡建房调查表”内容逐一进行核查。按照斜坡单元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价,重点分析坡体稳定性及评估风险,提出处置建议和防治对策等,对存在隐患的斜坡单元纳入隐患台账和县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

      (三)整治销号(第三阶段)。

      我局对发现确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村房屋,要根据轻重缓急,明确防治措施和治理时限,指导乡镇、村组抓好整治工作。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防治和全面防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发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房屋,按照谁削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户主为责任人,村级干部为网格单元责任人,乡镇、县责任领导等组成的群测群防网格管理体系,切实靠实户主责任和基层组织的监督责任。在危险尚未解除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经营性自建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我局以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且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为重点开展防治工作,制定防治方案、明确防治措施、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指导乡镇、村组抓好防治工作。初步判断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及时进行危险性评估,制定防治方案并审核把关,严格落实防治责任,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治理。对拒不治理、治理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相关治理任务要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

      2、非经营性自建房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非经营性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公用建筑)进行全面防治,按照谁拥有(使用)谁防治、谁主管谁督促的原则,分别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各乡镇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会同村组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治理。相关治理任务要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

      (四)强化管理。

      各乡镇要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农村房屋实行动态管理,抓紧整治销号。要建立农村房屋选址管理的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农村房屋选址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引导农村建房避让相关区域,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威胁。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排查整治实行“县总负责、乡镇抓落实”工作机制,各乡镇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做好排查整治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认真开展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技术支撑。

      我局要组织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勘查、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及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

      (三)加大督促指导。

      我局将加大对各乡镇指导力度,确保隐患排查和防治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对各乡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及时公布任务完成进度,确保任务完成质量,排查任务完成后,省市将对排查结果进行验收。

      (四)加强宣传指引。

      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的必要性,增强群众安全意识,及时掌握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

    有关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