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得体会
  • 办公文秘
  • 报告总结
  • 致辞讲话
  • 条据书信
  • 合同范本
  • 宣传用语
  • 导游词大全
  • 党团范文
  • 毕业大全
  • 个人写作
  • 其他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党建材料
  • 发言稿
  • 讲话稿
  • 演讲稿
  • 述职报告
  • 脱贫攻坚
  • 谈话记录
  • 党课下载
  • 主题教育
  • 对照材料
  • 自查报告
  • 观后感
  • 读后感
  • 事迹材料
  • 策划方案
  • 当前位置: 工作范文网 > 范文 > 办公文秘 > 正文

    2022年一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简报

    时间:2022-06-28 08:57:43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2022一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简报

     

    《海安市2021年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区镇及市相关职能部门单位2022一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简要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扬尘治理

    1.强化巡查督办。依托数字城管平台,交办并处置扬尘案件346;每周联合开发区、高新区及各职能部门围绕主城区扬尘问题多发点位开展联合检查,共通报24处扬尘问题点位,下发10份整改通知单、2份交办单,现场立案查处3起,督促区镇、职能部门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闭环整改;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区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考核,交办整改问题40个;召开月度例会,督促各职能部门、区镇履职尽责,切实压实扬尘管控责任;印发500余份《海安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告知书》,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职责;印发5期《扬尘治理工作简报》,通报红榜点位2处,黑榜点位20处,向税务局传递黑榜单位信息,增收扬尘税。

    2.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推广建设工地安装防尘降尘智能化监管系统,目前全市5000㎡以上在建工地安装使用30处32套。结合我市扬尘管控经验措施,参照绿城等企业扬尘治理的有效举措,研究制定《海安市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设施配备标准》,明确扬尘设施配备要求,促进各类工地标准化建设。  

    (二)物业管理

    1.老旧小区:主城区老旧小区的管理“三保”落实到位,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2.商品房小区:一季度共抽查城区商品小区42个,各物业服务企业能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物业管理工作,整治小区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3.农民安置房小区:一季度全市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共督查二次,交办整改问题一次。该类小区总体对物业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小区管理水平下降。

    (三)垃圾治理

    1.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在星湖天地等10小区建成22座垃圾分类亭开展生活垃圾“三定一督”四分类管理。完善垃圾分类收运方案,力求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闭环运行,实现生活垃圾密闭运输,杜绝二次污染。白甸镇、曲塘镇、李堡镇、大公镇、南莫镇、滨海新区全域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区镇创建200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一处以上。

    2.规范建筑、餐厨垃圾管理,提高垃圾资源化处理率推广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产品住宅建设,减少装修垃圾产生量,星澜都会花园、院语江南、桃源里等小区探索试行。规范餐厨废弃物收运处工作,建立区域内餐饮单位明细台帐,分类收运四分类达标小区厨余垃圾。2022年一季度,城区资源化处置餐厨废弃物5159.115吨,990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与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市区建成区集中收运处置覆盖率达100%。

    (四)市容环卫管理

    1.撤并集镇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程已着手实施,工程项目推进有序。大部分区镇撤并集镇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已落实,有的已进行招标并开始实施,还有部分工程在原有未竣工的改造项目基础上实施了追加项目,部分基本完工。工程序时完成情况较好的有:滨海新区、李堡镇、大公镇、南莫镇。

    2.大多区镇主镇区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中,特别是在抗击新冠病毒进入关键阶段,大多区镇主镇区认真抓好镇容镇貌管理,以环境卫生整治为抓手,以整治清理脏乱差为重点,开展多种形式的整治活动,主镇区呈现出良好的镇容镇貎秩序,给所在区镇原撤并集镇点做了榜样、带了好头,部分区镇市容环卫管理工作逐步实现了由主镇区向撤并集镇区的延伸。如滨海新区、李堡镇、曲塘镇、大公镇、雅周镇等。

    (五)违建治理

    1.新增违建:一季度全市通过治违APP上报新增违建计38处,经市治违办现场抽查结合上报拆后图片分析,均已拆除到位,拆除面积共计1800平方米。其中:主城区15处,李堡镇8处,高新区5处,曲塘镇4处,开发区、南莫镇各2处,大公镇、墩头镇各1处,滨海新区、白甸镇、雅周镇未有新增违建上报APP。

    2.历史违建:一季度全市通过治违APP上报历史违建共计26处,均已拆除到位,拆除面积共计3948.01平方米。其中:李堡镇7处,高新区5处,曲塘镇4处,大公镇、南莫镇各2处,主城区、开发区、滨海新区、雅周镇、白甸镇、墩头镇各1处。

    3.无违建小区(社区)等创建及先进表彰情况:3月25日,南通市治违办《2021年度全市违建治理红色管家和无违建小区社区建设情况通报》《关于表彰2021年度违建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我市创成红色管家3个:如意紫都、吉祥水岸、金石翡丽郡;创成无违建小区6个:盛世名门、金水湾、中洋精英公寓、王楼新城、仁桥花苑、西场花苑;建设无违建小区示范点5个。获南通市治违办表彰先进集体4家:海安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海安市曲塘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海安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开发区中队、江苏开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先进个人16名。

    (六)综合整治

    1.城区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我市将对22个老旧小区(高新区11个、开发区11个)实施改造,其中2000年前建成小区数20个、2000年后建成小区数2个。将墙面和道路修复、新增物业管理用房、增设垃圾分类亭、拆除违章建筑、更换落水管、增设停车位、补植绿化等设施完善和功能提升作为改造重点,该项工作已列入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程。中央补助资金1775万元已下达我市,依据《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文件规定,分别拨付至高新区958.5万元、开发区816.5万元。我局多次召集开发区、高新区等部门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议,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对工作计划标准要求和有关制度进行说明和强调,明确了所有整治项目的开工、完工时间节点要求,督促各部门单位对照目标任务抓紧行动,力争早见成效。开发区已完成改造方案制定、居民意见征求、项目可行性批复和项目立项,正在筹备项目施工招投标。高新区已完成项目设计招标、居民意见征、改造方案公示,待财审通过后挂网招标。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2022年我市坚持问题导向,计划大力整治主城区中坝北路(人民路-河滨路)、通榆中路(黄海东路-东宁桥)、曙光西路(中坝中路-兰亭苑小区)、永安北路(江海西路-西楹桥)四条道路两侧箱体、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和车站北巷、老海光东路两条背街小巷环境面貌的存在问题,补齐城市市容环境短板,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季度以来,先后明确了4条道路和2条背街小巷的整治内容,形成可行性项目汇总,研究制定出《海安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下发至各相关单位。当前,车站北巷、部分城市家具、建筑立面均已有序开展专项整治。

    (七)智慧城管

    一季度,市智慧城管信息系统平台共交办各类案件10289件,通过系统平台派遣至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等23家责任单位和专业部门,按时结案率97.18%,结案率99.46%

    一季度数字城管系统各成员单位案件处置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应处

    置数

    超期未

    处置数

    按时

    结案数

    总结

    案数

    返工数

    延期

    按期

    结案率

    结案率

    1

    高新区

    2509

    24

    2369

    2485

    125

    254

    94.42%

    99.04%

    2

    开发区

    155

    5

    142

    150

    10

    53

    91.61%

    96.77%

    3

    城管局

    5184

    5

    5145

    5179

    47

    317

    99.25%

    99.90%

    4

    住建局

    24

    1

    22

    23

    3

    0

    91.67%

    95.83%

    5

    公安局

    116

    0

    116

    116

    0

    24

    98.28%

    100.00%

    6

    市场监管局

    69

    5

    24

    64

    6

    2

    34.78%

    92.75%

    7

    民政局

    1

    0

    1

    1

    0

    0

    100.00%

    100.00%

    8

    交通运输局

    6

    0

    6

    6

    0

    1

    100.00%

    100.00%

    9

    水利局

    3

    0

    2

    3

    1

    3

    66.67%

    100.00%

    10

    江苏有线

    21

    5

    7

    16

    4

    1

    33.33%

    76.19%

    11

    建管局

    2

    0

    2

    2

    0

    0

    100.00%

    100.00%

    12

    卫健委

    10

    0

    10

    10

    0

    2

    100.00%

    100.00%

    13

    商务局

    2

    0

    2

    2

    0

    0

    100.00%

    100.00%

    14

    供电公司

    45

    0

    41

    45

    5

    2

    91.11%

    100.00%

    15

    电信公司

    64

    0

    62

    64

    4

    3

    96.88%

    100.00%

    16

    移动公司

    85

    3

    48

    82

    17

    0

    56.47%

    96.47%

    17

    联通公司

    12

    1

    8

    11

    1

    0

    66.67%

    91.67%

    18

    教育体育局

    18

    2

    13

    16

    1

    11

    72.22%

    88.89%

    19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4

    0

    14

    14

    0

    3

    100.00%

    100.00%

    20

    广旅局

    2

    0

    2

    2

    0

    0

    100.00%

    100.00%

    21

    瑞海集团

    302

    1

    298

    301

    60

    27

    98.68%

    99.67%

    22

    水务集团

    95

    0

    95

    95

    7

    0

    100.00%

    100.00%

    23

    城建集团

    926

    0

    924

    926

    34

    35

    99.78%

    100.00%

     

    9665

    52

    9392

    9613

    325

    738

    97.18%

    99.46%

    二、存在问题

    (一)扬尘治理

    1.建设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施工主体扬尘管控意识薄弱,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施工现场扬尘管理不力预警期间进行动土作业且无任何降尘措施,在看到检查人员来以后才开始喷水;出入工地的车辆未经冲洗平台就驶离工地,存在带泥上路现象,造成路面大量积尘;装运渣土时未配备相对应的雾炮设施,且检查人员来之前均未打开设备,造成大量扬尘。

    2.监管主体的监管力度不够。各相关部门作为我市扬尘治理成员单位,少数责任单位存在职责交叉,导致面对一些“老大难”问题没有系统“治标治本”思路,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如房建项目配套工程扬尘管控不力,发现问题只能交给属地政府管理,造成这类工地扬尘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拆迁工地扬尘问题普遍严重:拆除作业无降尘措施,或者雾炮车、洒水车等配备不全,降尘效果微弱,引起大量扬尘;建筑垃圾清理运输作业无降尘措施,扬尘严重。

    (二)物业管理

    1.老旧小区:开发区宁海南路197号、华泰小区楼道内私拉电线,存在安全隐患。高新区复兴路83号、人民东路57号未保洁,乱堆乱放现象多,苏建新村公共设施破损,新宁小区一组团私拉电线充电现象多。

    2.商品房小区高新区中大街小区内乱堆乱放现象多,污水井口缺少安全防护栏,消防管道长期无水,安全隐患严重;长宏水岸二期小区设施设备无日常检查记录,部分健身器材损坏;海洲花园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存在的问题很多;锦锈嘉园小区环境卫生很差。开发区国华百盛园小区厕所内环境卫生很差;蓉塘花苑小区处于失管状态,小区内到处都是垃圾。南莫镇水乡花园小区楼道内堆放杂物,泡沫箱种植情况很多。所有抽查的小区中大部分小区楼道内停放电动车。

    3.农民安置房小区:总体物业管理重视不够,小区管理水平下降。开发区:韩洋花苑、界墩花苑小区,地面、地下车库过道乱堆乱放现象多,楼道堆放杂物严重,垃圾随意堆放,消火栓损坏,电梯无维保记录。高新区:田庄花苑、光华花苑一期小区,小区内乱堆乱放,乱张贴,宣传栏内长期缺少宣传内容,健身器材损坏等。白甸镇:一季度交办问题未整改,周垛安置小区楼道内未保洁,环境卫生差,垃圾分类亭破损,电梯无维保记录。墩头镇:一季度交办问题未整改,锦绣花苑小区楼道内乱堆放,路灯损坏未修复,绿化带内违章种植现象多。

    (三)垃圾治理

    1.各区镇对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未按要求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设施管护不规范。

    2.垃圾分类宣传还有待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不高。

    3.疫情防控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区镇存在消毒液配比不规范,环卫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

    (四)市容环卫管理

    1.少数区镇对撤并集镇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程的重视程度不够,开展工作进度情况参差不齐。如对整治提升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资金落实不到位、实施方案不明确、整治组织未落实等,跟不上全市整治工程推进工作的统一步伐。如高新区、墩头镇。

    2.部分区镇主镇区及撤并集镇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待提升。如街道两侧破旧户外广告设施没有得到清理,商铺门头招牌下、交通十字路口、桥梁护拦、行道树木、过街线杆上商业条幅乱拉乱挂现象较严重;商铺门前、沿街企业大门两侧围墙边、绿化带及卫生死角处杂物乱堆放清理不到位;各类维修点废弃车辆及配件、废弃油桶、废弃轮胎等杂乱堆放、地面油渍重,环境较差;废品收购点围挡设施不到位、暴露废品垃圾远距离可见、环境差不整洁;建筑装潢垃圾及碎砖碎石乱倾倒现象偶有所见;镇区道路两侧破旧棚披仍未清理到位;沿街道路两侧乱拉乱挂乱晾晒衣被现象屡见不鲜等。这些现象较严重的有:西场、古贲、孙庄、吉庆、仇湖、瓦甸等集镇区。

    3.少数集镇区主要商业集聚点、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周边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主要表现为:车辆乱停放、出店经营促销多、流动摊点多、地面污渍多、广告牌多层设置、小广告多等。如西场、隆政、孙庄、吉庆、仇湖等集镇区。

    4.少数集镇区环卫设施管理不到位。部分集镇区新建公共厕所内新配备的设施已损坏,如洗手池损毁、水龙头损坏无水、冲水箱不能出水、门窗损坏等;公共厕所、垃圾房保洁清运不及时,有的长期无人管理,室内地面水渍污渍严重、脏乱不堪等。

    5.相关区镇已设置的便民疏导点有待规范。如疏导点区域未设置便民疏导点管理公示牌,无明确管理责任和具体要求。有的虽已设立管理公示牌,但其位置不显目,地面摊位线及停车框线不清或者施划线框不合理,未配套必要的水电、遮阳、排水设施等。

    (五)违法建设

    1.巡查制度落实不彻底。部分区镇没有真正落实查违控违机制,房屋维修监管不严,新增违建管控不力。市治违办在节后巡查中发现各区镇均存在新建、在建、翻建、翻修的房屋,但各区镇并未及时在治违APP上报送查处情况。如:市治违办节后巡查发现,滨海新区在建5处、雅周镇在建2处,白甸镇在建1处,但治违APP新增和维修上报为零;墩头镇在建5处,治违APP新增仅上报1处。

    2.隐患违建摸排不详实。部分区镇未能认真贯彻《南通市既有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海安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将新增已拆除违建列入安全隐患类违建整治底册中充数,真正存在隐患的既有建筑未能详尽摸排。

    3.点交问题处理不及时。市治违办开展节后巡查时现场将在建点位告知相关区镇,但个别区镇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对此重视度不高,主动性不强,没有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理,导致新增违建已经建成,增加拆除难度。如:市治违办节后巡查点交墩头镇11处,拆除1处,其余未有处置进度更新。

    4.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区镇新建、在建房屋提交的证明材料仅出具村委会盖章证明,未经执法局、建设局、镇分管负责人审核;或已经审核,但其新建占地面积远超所批建的建筑面积。相关职能单位、属地村居未对建房及时介入,严格监管,也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如:白甸镇出具危房修缮审批表,原址修缮平房,实际翻扩建二层。

    5.违建治理宣传不浓厚。主城区及部分区镇在违建治理工作上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拆违一直处于被动状态。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建房政策不够了解,违建行为屡禁不止,职能部门一方面缺少深化宣传引导,未有效开展有深度、强有力的宣传活动,让群众深刻了解违法建设行为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违建行为;另一方面工作格局上没有形成具有强震慑力的高压态势,缺少具有影响力的强制拆除个案。

    (六)综合整治

    1.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准备工作繁琐,设计、立项、财审、意见征求等必备环节耗时较长,项目前期工作整体进展不快。

    2.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立足长远,针对整治的重点、难点问题,前期整体宣传力度还稍有欠缺。

    3.数据、信息报送不及时,存在不催不报的现象。

    (七)智慧城管

    1.扬尘裸土覆盖的案件处理不能一步到位的现象较多,返工率较高。

    2.开发区立发街道延期时间较长,后街里巷环境脏乱差。

    三、下一阶段考核重点

    (一)扬尘治理

    1.各单位围绕扬尘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2.各区镇“六类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和日常检查、会议培训、预警措施以及工作长效机制等工作落实情况。

    (二)物业管理

    小区违章种植,绿化维护情况。

    (三)垃圾治理

    圾源头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情况环卫行业市场化、清运车辆的淘汰更新、清运点中转站中转点改造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四)市容环卫管理

    1.关注今年撤并集镇区市容市貌整治提升工程进展如何。如:工程资金落实、工程招标实施、进入工程现场施工、整治项目组织到位等情况。

    2.持续关注镇容镇貌、环境卫生等常态化管理情况。重点巡查常态化管理方面的情况,特别是今年以来多次交办的市容环卫问题落实整改到位情况。

    (五)违法建设

    《海安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序时推进和信访投诉的处置情况。

    (六)综合整治

    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开工率达50%。

    (七)智慧城管

    1.各单位数字城管系统交办案件的按期结案率和结案率。

    2.各单位对城管委办公室交办、督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3.路长制单位巡查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核结果        

    (一)一季度市直部门(单位)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得分表 

    序号

    部门(单位)

    一季度得分

    1

    组织部

    100.00

    2

    政法委

    100.00

    3

    城管局

    100.00

    4

    宣传

    100.00

    5

    建设中心

    100.00

    6

    市委办

    100.00

    7

    人大办

    100.00

    8

    政协办

    100.00

    9

    政府办

    100.00

    10

    市域现代化指挥中心

    100.00

    11

    纪委监委

    100.00

    12

    人社局

    100.00

    13

    司法局

    100.00

    14

     

    100.00

    15

    老干部局

    100.00

    16

    工商联

    100.00

    17

    民政局

    100.00

    18

    科技局

    100.00

    19

    总工会

    100.00

    20

    信访局

    100.00

    21

    统战部(民宗局)

    100.00

    22

     

    100.00

    23

    城建集团

    100.00

    24

    统计局

    100.00

    25

    史志工委

    100.00

    26

     

    100.00

    27

    农商行

    100.00

    28

    人民保险公司

    100.00

    29

    退役军人事务局

    100.00

    30

    医疗保障局

    100.00

    31

     

    100.00

    32

    人寿保险公司

    100.00

    33

     

    100.00

    34

    金融监管局

    100.00

    35

     

    100.00

    36

    商贸物流园

    100.00

    37

    公安局

    100.00

    38

    发改委

    100.00

    39

    财政局

    99.10

    40

    商务局

    99.10

    41

    文广旅局

    98.20

    42

    水务集团

    98.02

    43

    瑞海集团

    97.88

    44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97.80

    45

    电信公司

    97.39

    46

    行政审批局

    97.30

    47

    供销总社

    97.30

    48

    卫健委

    97.03

    49

    建管局

    95.80

    50

    市场监管局

    95.09

    51

    应急管理局

    95.00

    52

     

    95.00

    53

    农发行

    95.00

    54

    气象局

    95.00

    55

    税务局

    95.00

    56

    检察院

    95.00

    57

    审计局

    95.00

    58

    邮政局

    95.00

    59

    档案馆

    95.00

    60

    人寿财保公司

    95.00

    61

    邮政储蓄银行

    95.00

    62

    国资运营

    95.00

    63

    人武部

    95.00

    64

     

    95.00

    65

    中投融资担保公司

    95.00

    66

    交通银行

    95.00

    67

     

    95.00

    68

    融媒体中心

    95.00

    69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海安分中心

    95.00

    70

    烟草公司

    95.00

    71

     

    95.00

    72

     

    95.00

    73

     

    95.00

    74

    盐务局

    95.00

    75

     

    95.00

    76

    交运局

    94.92

    77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3.65

    78

    生态环境局

    93.65

    79

    农业农村局

    93.20

    80

    住建局

    91.29

    81

    供电公司

    89.66

    82

    教体局

    89.01

    83

    水利局

    86.64

    84

    中国联通

    77.57

    85

    中国移动

    71.40

    86

    江苏有线

    62.35

    一季度区镇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排名

    序号

    区镇

    得分

    一季度排名

    1

    高新区

    97.65

    1

    2

    曲塘镇

    94.33

    2

    3

    开发区

    94.32

    3

    4

    李堡镇

    94.25

    4

    5

    雅周镇

    94.08

    5

    6

    大公镇

    92.68

    6

    7

    滨海新区

    92.15

    7

    8

    南莫镇

    91.43

    8

    9

    白甸镇

    91.13

    9

    10

    墩头镇

    87.65

    10

    专此通报

     

     

     

    抄送:市委书记于立忠,市委副书记、市长谭真市委常委、政法委

    书记王巧荣,副市长曹铖 

    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海安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56日印发

    有关的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