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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190250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1-11-27 09:04:36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对20190250号提案的答复函

     

    尊敬的李笑竹委员:

    《关于加强建筑行业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提案第201902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提案“(一)政府监督”意见如下:

    (一)建立新型建筑业劳务用工体系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 )《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等文件,结合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及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工人质量安全培训提升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已完成相关单位的意见征集并修改完善,待各相关单位会签后将以联合发文形式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您提出的“禁止进行劳务分包的用工模式”建议,目前全国劳务企业承接业务仍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住建部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取消劳务资质,但取消建筑劳务资质是改革大方向,目前安徽、山东、江苏等省已全面取消建筑劳务企业资质。方案提出创新用工体系,逐步从现有“企业自有工人+施工劳务+专业作业企业+专业班组”的用工体系过渡到“自有产业工人+专业作业企业”的用工体系。同时推行深圳市新开工项目建设行业工人准入制度,方案中明确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基本建立工人培训、星级认证体系,未取得一星级认证的工人将不具备建设从业人员资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二)加大积极引导作用

    采取政府引导,行业协会统筹,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共享模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行业培训生态环境。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引导工人培训工作,制定工人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包括实名制登记、视频监控和智慧工地平台等),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督指导。二是行业协会统筹本行业优势资源,整合工人实训场所,制定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规范,建立“建设行业工人培训资源名录”(包括实训基地、培训机构等);开展建设行业工人培训及星级认证工作;牵头编写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考试大纲,建立考试题库全市统一使用;从职业院校、协会、企业选择具备认证培训、考评能力的人才,建立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星级工人认证考评员的人才库,开展星级工人培训认证工作。三是引导在深的特级、一级企业依托优势项目或合作办学,开展工人培训。总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须设立“项目培训中心”和“工人实训基地”,培训中心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实训基地用于实操实训的场地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所开设的工种培训项目不少于2个。经认定确实不具备实际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可通过就近与实训基地合办等方式开展项目工人团体实训。四是各培训机构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根据行业需求扩展职业培训工种,尤其是大力拓展与装配式建筑产业相配套工种的培训,构建与企业培训互为补充的培训渠道五是鼓励职业院校发挥师资力量优势,坚持短期培训和中长期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模式,以培养技能人才定位办学。鼓励院校、协会、企业联合办学的培训模式,通过职业院校的师资力量和项目实训基地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对周边项目的带动作用,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办好“天健建工学院”、“建筑装饰产业学院”等特色学院,努力实现“产教融合”。

    (三)加大扶持力度

    方案对建立自有产业工人队伍的企业,一是在工程招投标中建议增加体现星级工人占比的评价条款,优先选择在深星级认证等级高、自有工人占比大的投标人。二是“建筑工人培训资源名录”中的企业所有新建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合同总造价的1%的比例缴纳工资保证金,工资保证金总金额最高为100万元,最低为3万元。三是在深星级认证等级高、自有工人占比大的项目参加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优先考虑。四是在施工过程中比对投标承诺对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并定期将全市在建项目星级工人评定情况进行排名,排名靠前企业给予相应奖励,排名靠后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支持建筑行业相关机构与我市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共建我市建筑相关专业的校外公共实训基地,鼓励建筑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学生到建筑企业实习实训。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意见》、《深圳市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市教育局对经认定的职业教育校外公共实训基地,以基地一次性容纳实习实训的学生数量为基数,按生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核拨建设经费。我市公办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参加实习的学生每人每月可享受650元生活补贴和教育部规定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所在企业,按接收实习实训学生实际人数以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关于税收减免方面,目前税法对建筑行业并无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建筑行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建筑企业可享受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可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由于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所以无法直接先行先试。但对相关建议,我局会通过正常途径向上反映,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四)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将探索充分运用大数据信息技术手段(包括实名制登记、视频监控和智慧工地平台等),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工程建设行业工人质量安全提升培训中的应用,逐步建立建设行业工人用工线上交易平台,推进用工岗位信息向项目一线延伸。一是开发深圳市工程建设行业工人质量安全培训系统”,协同“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系统等我市其他劳务工管理平台,实现培训及用工数据互联互通,所有建设行业工人基本信息、培训记录、诚信状况、工资结算、从业轨迹等在平台上记录。二是企业用工情况及班组履约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实时动态公布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企业及专业作业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工资发放、履约情况、星级认证人员数量、人员培训情况,评价结果按月在施工项目或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三是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将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企业、专业作业企业、班组及工人失信行为与业务承揽、市场准入、转岗就业、评优评先、保障保险等关联。
        二、关于对提案“(二)社会推动参与”意见如下:

    (一)开展行业技能竞赛

    为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为全市住房建设行业广大职工切磋技艺、交流经验、提高技能、展现风采搭建平台,发现培养更多高技能领军人才,推动全市住房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于7月12-13日,在宝安石岩建工基地和福田下梅林建安工业区举行2019年深圳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本次大赛分为起重工、焊工、电工、架子工、钢筋工及测量工6个竞赛工种,报名参赛的6个工种300余名选手经过三天的激烈角逐,55名选手分别夺得大赛一、二、三等奖,这次竞赛是一次展示深圳市建筑单位各专业、各工种技术技能水平的阅兵式,也是一次学习技能、岗位成才的动员会,更是一次切磋技艺、补强提高的交流会。我局对本次参赛获奖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参赛获奖的个人将授予荣誉称号,对获胜的队伍予以推荐至部省平台参赛。

    (二)加强优质培训资源整合

    为提高建筑劳务工人基本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近期我局委托了深圳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深圳市振兴监理培训中心和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培训中心开展建筑业“送教进工地”活动,培训对象为全市建筑劳务工人。本次培训工作自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结束。在培训期内,三家培训机构将组织开展全市共计8.64万名建筑劳务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向企业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市人力资源局根据深圳市《关于深入实施“鹏城英才计划”的意见》,我市全面优化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激励和保障政策,积极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元培养”的工作格局,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把安全教育纳入相关工种培训内容。一是积极推动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深入实施“创新培养计划”,发挥企业、院校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技师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载体,对成效显著的载体每年最高予以50万元资助。目前,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居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行业企业已建立相关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二是大力发展职业培训市场,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将培训机构设立由行政许可变更为备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各类职业培训,促进职业培训市场健康繁荣发展。目前,全市共有43家培训机构开设建筑行业技能培训项目,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员、建筑工程质量员、防水工、油漆工、抹灰工、木工、砌筑工、镶贴工等多个培训课程。三是鼓励个人和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企业积极开展本企业员工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岗前培训补贴或职业技能培训券。
      下一步,市人力资源局将继续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政策,支持更多的建筑行业企业设立各类建筑工人培养载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资助补贴,进一步促进建筑行业技术工人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三、关于对提案“(三)企业实践”意见如下:

    我局将坚持“政府主导,协会统筹,企业负责,工人参与”理念,督促企业履行建筑工人培训教育主体责任,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立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引导工人积极参与培训教育。

    一是鼓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培育与自身优势产业、新型建设行业产业、特种作业等有关的技术工人组建专业工种小组,专业工种小组作为技术骨干承担施工现场作业带班或监督等工作。扎实推进以天健集团、中电建南方公司、深圳建安集团等企业为代表的用工体系创新,并逐步推广至中国建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国中冶、中国交建等央企和市属其他骨干企业。为了全面培育工匠精神,积极推动工人组织化和专业化,促进建筑业工人向技术工人转型,积极探索建筑工人队伍建设,建立多层次、成体系的建筑工人培育模式,大规模开展质量安全提升培训,夯实安全生产“人的因素”的关键举措,我局6月26中国电建深圳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学校、深圳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中建二局华南公司、中铁建深圳市地铁16号线产业工人培训基地、有利华产业化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中建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颁发“深圳市建筑工人实训基地”牌,并共同为中国电建深圳建筑产业工人技能学校揭牌。2022年前,逐步实现在深特级、一级企业自有产业工人数量达到在深项目工人总数的10%,其中取得三星级(及以上)认证的自有工人占自有工人数量的60%以上。

    二是鼓励有劳务资质的施工劳务企业通过整合、重组等方式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支持和引导具有一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班组长成立以装配式建设行业产业工种、架子工、模板工、测量工、焊工、起重工等工种为主的专业作业企业。试行专业作业企业信息登记制度。专业作业企业取得工商登记后,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其基本情况、经培训合格或技能认证的工人信息,并明确所从事的主要工种(可根据本企业优势选择1-2个工种)。达到自有人员配备标准并经过信息登记的专业作业企业即可承接本市范围内的专业作业业务。

    四、办理实效评估类别

    B 类。

    此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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