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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08-19 09:07:31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葛坑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

    “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

    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贯彻落实《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2110号)及德化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德安委〔20216号)部署要求,结合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7月底在全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担当作为,全力以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聚焦房屋安全、工程施工、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攻坚,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一)房屋安全有效处置撤人封房的非人员密集场所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制定处置计划、明确处置时限,确保逐栋处置到位,对暂时采取封房状态的,加大巡查力度,杜绝人员回流。对新增房屋进行逐一排查,排查信息录入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按照处置指导意见进行撤人封房并有效处置。对新建或在建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要认真核查是否严格按照建设审批程序纳入监管,如果发现未纳入监管的,要按照职责分工,抄送相关部门处理。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委会,镇村镇站。

    (二)工程施工安全强化工程施工(含水利工程、道路工程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压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安全生产入刑条款和具体内容,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航拍无人机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合法在建工程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和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严格依照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并“打非治违”,对巡查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即查处“清零”;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事故项目的监管部门通报相应的国资监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相关村委会,镇村镇站、水利站、自然资源所、治违办、道安办。

    (三)路交通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摩托车、电动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强化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适时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减少非标车违法上路行驶;充分发挥劝导站和劝导员作用,推动一村一辅警、农机安全员、农村路长、农村干部等群体做好宣传劝导等交通安全工作,深化农交安手机APP应用,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持续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陡下坡、急转弯等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加大对农村地区集市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行为;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严查非法营运和货车百吨王、超载30%以上、酒驾醉驾、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派出所、道安办。

    (四)消防安全。紧盯学校医院、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等隐患。持续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常态化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久拖不改、反复回潮的“三合一”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扎实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农村地区火灾隐患治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安办、派出所、道安办、村镇站

    非煤矿山安全。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矿山安全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按照省、市、县的部署要求,落实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阶段各项工作,推进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严防地下矿山采空区坍塌、冒顶片帮、火灾、透水、中毒窒息、坠罐跑车以及尾矿库溃坝等事故为重点,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面排查治理非煤矿山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爆破管理和敲帮问顶制度,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认真督促整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非煤矿山外包队伍清理和尾矿库排洪系统检测,加强矿山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严厉整治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缺失、采掘施工队伍资质挂靠、尾矿库排洪系统质量存在缺陷等突出问题,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

    责任单位:各有关村委会,镇安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

    城镇燃气安全。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重点排查生产场站各类避雷、防静电装置、压力容器、消防设施和器材、报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发动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的指导服务,帮助消除安全隐患,对用户存在安全隐患又拒不整改的,给予停气处理。

    责任单位:各村委会镇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派出所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除以上个重点行业领域的责任单位外,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同时,针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第十组在我省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见附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根本遵循,筑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遏制事故特别是亡人事故发生,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工作任务清单,倒排时间推进表,敢于动真碰硬,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我镇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交通运输、消防、非煤矿山等近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深刻吸取其他地县的事故教训,围绕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葛委〔202038号),结合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组织过细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逐条逐项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等“四个清单”,明确具体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限,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做到即知即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到位、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切实抓出集中攻坚实效。

    (三)强化督查执法。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对开展专项攻坚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抓严管重罚、严肃顶格查处;运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交涉嫌危险作业罪相关案件,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对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特别是因换届职责交接不清、监管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委会将于5月下旬和6月份的中下旬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将直接移交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各村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本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确保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并做好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

    (四)大力营造氛围。各村各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主题活动、设置公益广告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隐患排查整治的目的意义、工作举措等,发动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查自纠和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问题,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安全生产安全公益广告,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关注,人人参与的浓厚安全舆论氛围。

    各村各有关部门每周要统计本辖区、本行业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专项整治三年工作要求统计数据),于每周二12时前报送镇安办;622日前分别将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含附件中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阶段性工作情况报送安办724日前报送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康华盛;联系电话:23697018;电子邮箱:gkzf@dehua.gov.cn

     

    附件:2020年度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巡查问题清单

     

     

     

                                     葛坑镇人民政府

                                      2021531

     

     

     

     

     

     

     

     

     

     

    葛坑镇党政办公室                           2021531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度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巡查问题清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至上”、“三个必须”等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有差距,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不足。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省级和福州市、宁德市均未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效能办、应急局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三)省里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

    整改单位:县应急局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四)有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省市个别领导未定期研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未开展行业安全的督促检查工作。福州市政府领导干部缺少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当前安全生产处于严峻复杂期、爬坡过坎期还没有清醒的认识。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五)省级农业部门对全省330余家饲料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仅完成24%

    整改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六)福州市公安部门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问题底数不清,隐患排查和整改进度数据变动大。特别是后疫情时期,重发展、轻安全问题突出,没有做到安全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

    整改单位:县公安局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还需加大力度。一些部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日常性安全工作和一般性安全检查,紧迫感不强。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及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

    (八)省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排查清单还有39个问题未整改,全省还有24座尾矿库未能完成整治。省交通运输部门三年行动挂图作战目标中多项具体措施尚未完成。

    整改单位:德化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和县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九)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福州吴航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建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3标段未按要求开展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建立企业制度清单和整改清单。有的部门整改方案制定不科学不合理。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福建海事局没有区分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所有任务整改期限全部设置为2021年底或2022年底。

    整改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一)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以及日常监管执法上存在执法不精准、重点不突出以及查处宽松软等现象。在莆田11·27事故中,肇事三轮车在16天之内就有53次违法违规行为,但均未被发现;莆田市1053部混凝土搅拌车中就有999部办理非营运混凝土搅拌车从事营运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均未能予以严厉打击。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信商务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应急局和县安委会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二)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对外卖加工场所等新业态的消防安全监管存在弱项。

    整改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三)对于职能交叉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领域仍然存在厘不清、不想管、管不到等问题。在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中,泉州市两级国土规划部门、泉州市鲤城区的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泉州市新星机电工贸公司、欣佳旅馆的违法建设都没有及时地发现和查处,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抓整改。

    (十四)宁德市未明确农家乐、农村饭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管部门。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编办、县安委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农业农村局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五)宁德海事局监管海岸线长达1040公里,但监管力量只有50余人和8艘舰艇。全省大部分乡镇没有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基层网格化工作能力明显下降。前两年考核巡查已经多次指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人员少、装备差、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目前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委编办、县应急局和县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工贸行业存在风险。一是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底数不清。省、市对钢铁行业工艺设备、隐患销号掌握不准,粉尘涉爆企业数量未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二是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性不强、精准性不够。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理解不到位,对逐企逐项逐设备的整治要求理解还不准确。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罗源闽光和三宝钢铁分别进行6次和2次执法检查,均未能结合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钢铁8项和有限空间4项重点检查事项开展针对性检查。三是风险隐患整改不彻底。在省应急管理厅报送的工贸行业专项执法工作进展清单中,罗源闽光和三宝钢铁2家企业报告全部消除违法行为,省厅专家现场检查结论也认定全部消除隐患,但考核巡查仍然发现多项违法行为,煤气严重泄漏、冶炼炉漏水不维修和关键数据不进行联锁等重大隐患依然大量存在。四是群体性伤亡事故隐患大。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和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存在使用非冶金专用吊车、报警装置不足等十余项突出隐患,部分隐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五是吸取事故教训不彻底。今年三宝钢铁“2·24”高处坠落较大事故反映出企业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管理不够,目前三宝钢铁、吴航钢铁等企业对相关方的管理仍然听之任之,缺乏监管。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工信商务局及县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七)企业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受疫情影响,企业用工格局发生较大变化,部分企业没有认真执行员工安全培训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八)福州正源铝业有限公司控制系统与铸造系统联锁关系中未设置进出水压力,使用液位代替。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未全面普及,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考核就上岗。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交通局和县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九)宁德中建一局新能源精益厂房项目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和县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十)对历年考核巡查指出问题缺乏系统性分析和针对性研判。2019年考核巡查中指出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防控方面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但在202037日泉州欣佳酒店仍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二十2019年考核巡查整改措施中要求明确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职责,但2020年依然出现部门职责不清导致化工园区认定公布和安全风险评估两项工作没有按期完成。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十二)有的整改任务分工不合理。2018年考核巡查问题整改任务只涉及市、县和企业层面,省级部门均未提及,问题整改情况没有持续跟踪。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十三)有的问题多次指出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如部分企业缺少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人员变动未告知、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等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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