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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市布吉等水质净化厂运营情况绩效审计调查报告》涉及我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1-08-19 08:36:16 来源:工作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工作范文网手机站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市布吉等水质净化厂运营情况绩效审计调查报告》涉及我局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9年8月1日至9月30日,市审计局对我局运营监管的布吉等六座水质净化厂的运营情况进行了绩效审计调查,并出具了《深圳市布吉等水质净化厂运营情况绩效审计调查报告》。我局高度重视,针对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计划,并对其中部分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现就相关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葵涌、水头厂未达到设计污染物减排环境效益目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水质净化厂的进水量和进水浓度与片区发展、管网完善程度等密切相关。根据《深圳市统计年鉴(2019)》,大鹏新区常住人口仅15.29 万人,以滨海生态旅游为主,污水产生量较少,且季节性变化明显,每年暑假期间两厂负荷率超过100%,但冬季负荷率则降至50%左右。且大鹏新区山水、地下水丰富,存量管网如存在破损、错接乱排等问题则导致进厂浓度偏低。为充分发挥该2座水质净化厂效益,《深圳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已明确要求:一是全面推进排水管理进小区,强化排水户监管,健全生活污水应接尽接制度,创建“污水零直排区”,提高污水收集率;二是大力开展清污分离,消除暗涵出口、支流汊流、小区和城中村“总口”,消除“点截污”,全面排查整改海水倒灌,大力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等工程,提升水质净化厂进水浓度。随着大鹏新区提质增效方案全面实施,以及深入落实“东进战略”,水头、葵涌厂的进水浓度和水量将得到切实提升。

    二、关于布吉厂未按规定及时开展运营商招标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

    布吉一期新一轮委托运营招标已于2020年2月10日开标,17日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旧运营单位已顺利完成交接。近期布吉一期运行稳定,处理负荷约115%,实际出水水质优于地表水准Ⅳ类。

    为及时开展其他项目下一个委托运营期的运营商招标工作,我局已对此次审计的其余5个项目进行梳理,其中:水头、葵涌原运营协议已于2020年5月18日到期。我局在该项目到期前提前了7个多月与市财政局沟通,并于2019年12月3日取得市财政局批复,现招标工作已按时完成,新中标单位仍为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而观澜二期2021年1月到期后将自动并入新的观澜一期,龙华二期、横岭二期分别于2024年7月、2028年到期,横岭二期2028年4月到期。以上3座厂虽暂时不存在再次招标问题,但我局已编制合同信息台账,届时将严格按照《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采购,确保水质净化厂有足够时间交接和正常运营。

    三、关于更新改造资金的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财政部门的资金管理规定,我局无法开设更新改造专项资金账户,实际日常运营管理中难以严格区分大修费用和更新改造费用,为避免类似问题,我局在推进布吉一期、水头、葵涌新运营单位招标时,已明确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成本、大修费用等,约定中标单位须及时安排大修工作,确保水质净化厂稳定运行,并在合同期满时进行必要的设备重置、设施大修等确保水质净化厂达到保证功能标准再移交我局。

    四、关于按规定对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各水质净化厂的运营成本和盈利情况未向社会公布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年度财务报表年审和向社会公布问题,我局已向全市36座水质净化厂的运营单位发出《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提交水质净化厂财务报表的通知》,要求各运营单位在每年5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年审,并在市市场监管局、我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因受疫情影响,部分运营单位反映财务审核工作未能如期完成。目前已收到13个运营单位审计报告,其余将于7月初全部收齐,届时将一并予以公开。

    下一步,我局一是将进一步完善第三方单位专业测算、行业专家评审、财政等相关部门会审、主管部门审批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水质净化厂运营成本核算工作,进一步掌握污水处理行业运营成本;二是启动《深圳市室外排水设施养护消耗量定额》编制工作,通过定额和经过相关审核的运营成本确定下一轮水质净化厂运营单位招标时的运营单价招标上限价,辅以充分的市场竞争,以最大程度节约财政资金。

    五、关于龙华厂部分设备维修计划实施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龙华二期生化池部分水下推流器无法正常开启问题,是由振动过大等问题造成,需放空生化池方能检修。为避免该厂停产检修导致污水溢流,我局安排该厂推流器维修更换工作与2019年提标改造生化池放空改造同步进行。有关改造工作已于2019年12月5日完成。

    六、关于部分水质净化厂规划验收和用地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龙华二期

    龙华二期于2010年8月开工,2013年3月通过环保验收,2014年5月取得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建许字LA-2014-0015号),2014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并于2018年完成竣工决算(包含规划验收地籍测绘费用)。2019年已完成该污水厂规划验收地籍测绘工作,待市发展改革下达竣工决算尾款后,缴清规划验收地籍测绘费用,立即完善规划验收手续。

    (二)横岭二期

    横岭二期厂于2008年1月开工,2011年1月通过工程竣工验收。2011年准备规划验收时发现,横岭厂一期、二期宗地合并后用地协议的建筑面积为6340平米,而一期的建筑面积为7170平米(未经测绘),二期的建筑面积为6340平米,用地协议的建筑面积指标只考虑二期建筑面积,未考虑一期的建筑面积,以至于总的建筑面积大大超出用地指标面积,无法进行规划验收。后与市规土局龙岗管理局协商:横岭厂一期规划验收后,横岭厂二期重新签订用地协议,重新办理规划许可,再进行规划验收。目前,横岭水质净化厂提标改造工程正在建设,使用的是同一块宗地,我局正在办理上述规划手续,待办理该厂提标改造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后,即一并办理规划验收手续。

    (三)观澜二期

    观澜二期于2011年1月开工,2013年10月工程竣工验收,2013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并移交深圳观澜南方水务有限公司运行管理。观澜二期建设用地涉及观澜一期用地,因一期未办理用地手续,故二期也无法办理;二期用地规划许可已办理,因无法签订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导致相关规划验收手续至今无法办理。我局已积极与市规土局龙华管理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补签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验收,同时积极上报该厂规划验收工作进展。目前,观澜二期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待规划验收地质测绘后,尽快完成规划验收。

    (四)水头、葵涌

    水头厂于2009年3月开工,2012年3月工程竣工验收。葵涌厂于2009年4月开工,2012年8月工程竣工验收。根据2008年12月30日市政府办公会议,同意本项目先行开工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完善工程许可和施工许可手续。两厂于2008年取得用地规划许可,相关征地拆迁手续由原龙岗区政府负责,因原龙岗区政府未能办理完成,无法签订本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导致相关规划审批手续至今无法办理。

    我局根据《关于研究水质净化厂规划报建工作的会议纪要》(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2018年41号)精神,向市规土局大鹏管理局申请办理上述水质净化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事宜,该局复函明确该两个水质净化厂均属未报先建项目,需取得土地监察部门的处罚意见后,方可向该局申请签订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上述两工程已于2017年2月、11月完成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17年底、2018年初下达上述两水质净化厂竣工决算审计尾款,未报先建罚款未纳入竣工审计,因此市发展改革委下达的竣工决算审计尾款中未包含两工程未报先建罚款费用,无法缴纳未报先建罚款。我局已根据市规土局大鹏管理局的要求,于2019年去文大鹏土地监察局,商请免除水头、葵涌水质净化厂工程未报先建的罚款。

    下一步,我局一是积极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大鹏土地监察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可能地补签土地出让合同、补办工程规划许可及规划验收;二是积极与大鹏土地监察局协调,商请免除水头、葵涌水质净化厂工程未报先建的罚款;三是推进规划验收地籍测绘和规划验收工作。

    七、关于部分水质净化厂未进行政府方市政排水设施验收问题的整改情况

    布吉厂于2008年4月开工,2011年9月工程竣工验收,2011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移交深圳北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入商业运营;葵涌厂于2009年4月开工,2012年8月工程竣工验收,2012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水头厂于2009年3月开工,2012年3月工程竣工验收,2012年5月通过环保验收,2012年6月移交深圳市水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运行管理。上述3个水质净化厂均未在竣工验收后办理市政排水设施验收手续。

    我局将按《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落实深圳市90改革排水行政审批相关事项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尽快备齐布吉厂、葵涌厂、水头厂3个水质净化厂排水设施验收资料报主管部门备案,补办排水设施验收手续。

    下一步,我局:一是做好项目前期阶段管理工作,在设计方案编制阶段加强与辖区政府和规划部门的沟通,了解选址用地的权属,强化设计方案落到实处,确保设计方案确可实施且选址合理;二是落实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按照工程节点及时办理各项手续,在未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开工建设;三是全面推行项目策划,超前梳理工程推进的关键节点、工程建设的关键部位、工程管理的关键环节,在做好、做透总体策划的同时,针对制约项目推进的程序办理事项编制专项策划。

    八、关于部分水质净化厂进水水质超标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沟通,拟配合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利剑”系列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二是推进工业企业排水评估、排水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业企业在线监控系统,实时掌握水质情况,倒逼溯源整改,精准打击工业废水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我局也将加大对市政管网私搭乱接溯源执法监管力度,启动管网水质水量检测工作,完善水质净化厂进水异常报告机制,加强设施设备维修管养,提升抵抗进水异常的应急处置能力,努力营造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的良好环境。此问题已整改。

    我局将结合本次审计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监管,以管促效,充分发挥近年来建成的各类水务基础设施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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